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医用防护服、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电子血压计)、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等6 个品种193 批(台)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验,近期发布了《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6年第4 期,总第12 期)。
截至目前,涉及本市1 家生产企业的1 批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我局已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对涉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相关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有关处置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涉及的企业处置情况表
附件: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涉及的企业处置情况表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处置情况1 臂式电子血压计 北京绿源恒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绿源恒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LY-702D 1511 标识 处罚款人民币1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