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寄语
本期“古代地中海文明”栏刊出两篇文章。黄庆娇与颜海英合作的《〈金字塔铭文〉与古埃及复活仪式》通过古埃及宗教文献《金字塔铭文》解读古埃及复活仪式与王权理念的关系,认为古埃及丧葬活动及新王国神庙礼拜中举行的复活仪式之核心是以来世信仰巩固王权的理念。吕厚量的《从贤哲会饮到饕餮盛宴——古希腊历史叙述中波斯宫廷宴饮场景的变迁》认为,公元前4世纪中叶之前古希腊知识精英记忆中的波斯宫廷宴饮场景是以希腊哲学家会饮为原型的理想化建构。在东方主义世界观影响下,后世希腊史家则对波斯宫廷会饮不断丑化,最终将之转化为塑造近现代西方殖民主义世界观的历史记忆元素。
“拜占庭与欧洲中世纪”栏中,李强的《瓦西里二世996年新律译注》选取斯佛罗诺斯《马其顿王朝关于土地和军人的新律》中的希腊文校订本为蓝本,对马其顿王朝最后一份涉及教会和修道院土地占有规定的新律加以翻译、注释,为国内读者提供了关于拜占庭帝国控制教会和修道院地产扩张策略的新资料。李继荣的《查士丁尼二世“赠礼”法令译注》是综合迄今各种研究成果,对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二世于688年因表达对神佑的感谢而向圣狄米特里教堂提供馈赠时所颁法令的译注。该法令是研究7世纪末8世纪初拜占庭帝国外交与宗教政策及管理模式的珍贵文献。
“帝制中国”栏刊出4篇文章。张鹤泉的《孝文帝爵制改革后的北魏散爵封地》指出,北魏太和十六年孝文帝实行爵制改革之后依然保留了改革前实行的虚封五等爵制,但改称散爵。散爵封地为虚封,由原来以晋代郡县为名改为以北魏所设郡县为名,由郡太守、县令治理,仍可能作为开国爵封地封授他人,散爵封地与开国爵封授皆实行籍贯回避。郑小春的《明代休宁隆阜戴氏荆墩门的派分、建构及生活——以一则正统十一年商人家庭阄书为线索》一文,从正统时期的一件分家阄书入手,考察从休宁隆阜戴氏宗族分出的荆墩门历经数代将家族组织重新建构、发展壮大,到明末成为一个规模可观商业家族的历程,呈现了徽州商业家族发展的一幅动态图景。赵轶峰的《明清商业与帝制体系关系论纲》是其陆续发表的明清帝制农商社会研究中的新作,认为明清时期商业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皆为社会体制与文化所承认,帝制体系经过调适,逐渐形成与商业繁荣之间相互需求、支撑的结构。这为商业发展提供新的条件,绅、商、地主三位一体精英人群凸显,商人也在此环境中异化为帝制体系的社会基础。张明富的《清前期的商业政策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认为,清朝统治的成功系多种因素交织形成的合力所致,其中发生重要作用的商业政策,既非“汉化”独具的内容,也不能归结为“满洲特性”。通商是清前期商业政策的基本取向,有利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并进而促进边疆开发及各地区经济联系加强,这种经济力最终转化为多民族国家统一的推动力。
“东亚历史文化”栏中,刊出了涂丹与刁培俊合作的《东南亚香药与明代饮食风尚》。该文考察明初以降东南亚香药输入中国的情况,指出,外来香药在明中叶已经不再是社会上层独享的奢侈品,而开始在社会普及,成为社会各阶层烹调食物、腌制果干、酿造美酒、制作香茶的重要调配物料。香药的广泛应用,带动了明人饮食观念和饮食习惯的变革,促发了奢靡消费观念的日常化。
“中国传统学术”栏中,发表了郝永的《公体正用,体用一如——朱熹的公正哲学及其三维建构》。此文认为,朱熹通过对《论语·里仁》“好仁恶仁”章的解释,扬弃程门之学,形成“公体正用,体用一如”的公正哲学。进而通过对陆九渊的“心里公,好恶又未必皆当于理”的“公而不正”,以及对吕祖谦的“切切然于事物之间求其是,而心却不公”的“正而不公”的批判,建构起其特有的三维公正哲学。王阳明“致良知”之学是对朱熹公正哲学的继承。
此外,“学术通讯”栏刊有本刊与《中国史研究》、《史学月刊》为来年召开的“评论与反思——中国古代史研究的国际视野学术研讨会”发表的征文启事,希望相关研究者给予关注,积极参与。本刊自2017年起增扩版面,并新设“比较文明史”专栏,也望相关研究者积极投稿支持。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