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维平(广西财经学院 南宁 530001)
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运行机制分析
■ 黄维平(广西财经学院南宁530001)
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是我国成为制造强国、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既有利于改善供给,又可以有效地扩大内需,能够促使我国各类产品和产业向中高端发展。然而,受到我国区域的限制,我国城市商贸流通和农村商贸流通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并且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还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在我国实施“互联网+流通”战略的背景下,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应该充分发挥出城市商贸流通和农村商贸流通的各自优势,从而实现我国城市资源同农村资源的共享,这既有利于降本增效,又可拉动消费和就业,以促进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实现我国“新经济”发展模式。
商贸流通体系城乡双向运行机制互联网+新经济
我国商贸流通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而迅速成长壮大,商贸流通体系不但具有引导生产和促进消费的作用,而且是我国实现“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支撑。“中国制造2025”就是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实施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程。“中国制造2025”更是要弘扬“工匠精神”,追求精益求精,生产出更多有创意、有品质、有内涵的产品,以提升我国乃至全球各国对“中国制造”的信心。因此,制造业提质增效是实现“中国制造2025”的支撑,而商贸流通体系的完善又是制造业提质增效的支撑。由此可见,商贸流通体系不但可以提升我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可以支撑我国经济发展。但是,我国区域商贸流通发展很不均衡,城市商贸流通和农村商贸流通表现出很大差异,二元经济结构问题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更加凸显,一方面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中高速增长,使农村流通市场和城市流通市场之间的矛盾加大,另一方面不利于我国打造智慧物流体系,掣肘我国物联网和车联网建设。所以我国商贸流通体系需要借助“互联网+流通”进行转型,以推动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革命。
(一)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的互补共赢特点
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需要实现城乡商品的互补性,才能保证其顺利构建,因此需要将城市商贸流通的优点和农村商贸流通的特点有效融合,从而实现两者的互补共赢。首先,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日用消费品,例如生活用品、家居用品等的供应都是来自于城市,而城市居民的粮食、蔬菜等基本生活物资又都来自于农村,这种互补性正是城乡双向商贸流通的应有之意。例如在实际的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农村商贸流通和城市商贸流通的物质商品是不一样的,农民种的蔬菜在农村地区销量不乐观,但在城市中却供不应求,这就为城乡双向商贸流通的互补共赢提供了基础。其次,我国农产品流通方式比较落后,常常出现农产品滞销的情况,因此农村的农产品卖不出去,城市有需求又买不回来,所以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完善可以改善农民的生存条件,促进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农村流通网络体系,让优质的农产品以更好的价格和更便捷的方式销售出去,即可促进农民增收,又可丰富城市供应,实现互补共赢。最后,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可有效实现城市和农村的资源共享,不仅解决蔬菜、水果、大米等农产品滞销问题,快速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并使农村需要的日常百货等物资可以迅速从城市进入农村,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方共赢。
(二)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的双向互动特点
构建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应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农村生产的农产品要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进入城市,二是城市生产的农用物资或者消费品也要源源不断地流入农村。因此,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必须要具有双向互动的特点,具体来说,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就是要构建一条城市和农村间的商贸产品流通渠道,既要使工业消费品可以顺利进入农村,又要使农产品可以进入城市以供消费。这种双向互动的特点就需要充分发挥流通组织的中介作用,从而使农产品与城市工业制品可以更好地实现共享,提升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效率。
(三)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的双向对接特点
构建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能够打破商贸流通的区域性限制,实现我国商贸流通的整体化发展,使我国市场供求信息和生产信息有效对接(孟雷,2013)。首先,我国一些农村地区,由于获取外界的信息渠道有限,农民往往无法获得外界有用的商品供应信息,只能根据自身经验和地域特征进行农产品生产,极易导致区域内生产的同一种农产品的农民过多,而外需的农产品又供应不上,最终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使农民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通过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农民可以方便地获取市场对产品的供求信息,从而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提前为农产品找好销路。与此同时,城市工业品生产企业也可及时了解农村市场的实际需求,从而有计划地进行产品生产和组织下乡,实现城乡双向的信息对接。其次,城乡双向商贸流通可以有效节省产品运输成本,按照实际需求运输货品,避免了重复运输和运输后空置返回的现象,从而实现城乡双向的物流对接。所以,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平台的搭建,可以有效实现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的双向对接,使城市工业品生产和农村农产品生产都更具有针对性,减少盲目生产带来的损失,这不但能有效保证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的共同发展,提高城市和农村的经济水平和繁荣程度,而且能促进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加快分享经济成长,推动传统企业网络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改造。
(一)流通体系集中度的差异
我国城市商贸流通体系和农村商贸流通体系之间存在着诸多差异,其中,流通体系的集中度是最大差异,因为,城市流通组织集中度要远远大于农村,并且经济发达城市的流通组织集中度也要比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更高。
从以往情况来看,商贸流通组织的集中度与一个地区的经济有着必然的联系。而导致我国城市商贸流通组织集中度远远大于农村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比城市经济发展落后得多。在二元经济结构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很多农户还在自给自足的状态中,更多的商品流通是在农村内部之间进行的,因此我国农村商贸流通效率比较低下,质量也亟待提高。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转移支付的持续倾斜,我国城乡经济一体化推进速度不断提升,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贸易活动也越来越频繁,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农村流通组织集中度偏低的情况,使得城市和农村流通组织集中度的差异有所改善。而且,随着外来企业进入农村地区,也使农村和城市的商贸流通增多,实现了流通资源从城市向农村的集中和转移。但是,总体而言,我国农村的商贸流通集中度依然很低,与城市流通组织集中度的差异依然很大。
(二)流通体系规模化的差异
为打造我国智慧物流体系,发展物联网和车联网,我国对制约商贸流通体系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导致冷链运输滞后的“硬瓶颈”、营商环境的“软制约”更加重视,使更多的城市流通企业依托互联网优化企业资源配置,从而开拓了农村市场。虽然在较短时间内,城市商贸流通产业快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却出现了城市商贸流通体系规模化上升,而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规模逐渐下降的差异问题。
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商贸流通中,规模经济一直存在较大差异,这是因为我国流通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同我国经济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协调、不匹配的矛盾,流通产业只是在规模上实现了扩大,从而导致了规模经济差异的存在(杨一涛,2015)。比如,在我国城市商贸流通中,零售业和批发业的发展非常迅速,已经和流通产业成功接轨,发展规模逐渐上升。而农村流通业刚好与城市发展相反,农村流通组织受到挤压反而逐渐下降,批发业和零售业的发展也非常缓慢,很难形成足够大的规模组织。所以,从规模经济的发展来看,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很大规模化差异,而且随着城市流通企业的转型升级和持续扩张,这种差异也在逐步扩大。
(三)流通体系创新力的差异
创新是引领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因此,商贸流通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进行技术创新,其主要包括组织形式的创新、管理方式的创新和管理制度的创新等。从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创新力来看,由于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例如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各种基础设施不完善等,使农村流通体系的技术创新遇到了很多限制因素,导致农村商贸流通的质量和数量并没有通过技术创新而有所提升。而对于城市商贸流通体系创新力来说,其商贸流通产业经过了长时间的发展,流通模式已经具有多样性特征,流通方式更是各种各样,不但在组织方式上进行了创新,而且从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与机制上都发生了巨大转变,创新技术更是得到空前体现。所以,从商贸流通体系的创新力来看,我国城市商贸流通和农村商贸流通存在着很大差异。
(一)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市场监管运行机制
市场监管运行机制就是要保障流动的商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有序地流通。因此,构建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时,为了确保城市和农村商品流通的有序,应该建立全面可行的商贸流通监管机制,同时,所建立的监管体系要与我国市场经济相适应,具有系统性和参考性特征,通过一个科学合理的市场监管运行机制,构建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以实现城市和农村商品的相互流动。
在建立商贸流通市场监管运行机制时,应该重点包括商贸流通的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定等内容(陈君,2015)。与此同时,还要对消费者的保护机制、市场主办者的管理机制、政府机关的监管机制和市场经营者的诚信机制等提高重视程度。其中,通过消费者的保护机制可以保证消费者获得优质产品,从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通过市场主办者的管理机制,可以规范市场主办者的行为,实现管理约束。通过市场经营者的诚信机制对市场经营者的商品和产品等进行约束,从而提高流通产品的质量,净化流通市场的环境。这些市场监管机制的制定,可以规范商贸流通的全流程,推动我国商贸流通的现代化建设。其重点实施的措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完善商贸流通体系的管理体制。市场监管运行机制应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大政府对商贸流通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从而使商贸流通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为了使我国商贸流通行业的发展可以更加规范和合理,首先,可以考虑从各省市的角度成立一个监管机构,协调本省市的城乡双向商贸流通,然后一级级向下垂直管理,从而加大省市内的商贸流通管理力度。其次,商贸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应该对流通市场进行管理和规范,仅建立监管部门是不够的,还要规范其行为和管理,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宏观调控对商贸流通进行统一规划,为商贸流通体系制定一个具体细则,从而实现商贸流通的规范化管理。例如,可通过建立商品的价格调节机制对商品价格进行管理,使商品价格都处在合理区间内。最后,要建立市场监控机制和市场应急机制,其中,市场监控机制可对生活必需品、农产品等重点产品进行监控,通过了解市场运营状态加强对其管理的力度。而市场应急机制可根据市场的导向和实际需求促进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并建立突发事件和抗震救灾等预案,面对产品应急时可从容应对。
2.制定商贸流通监管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管运行机制作为商贸流通体系的根基,必须要制定完善的流通监管法律法规,才能使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行,也能使管理人员严格地按照商贸流通监管法律法规进行执法(王香花,2015)。因此首先要建立相应的商贸流通市场监管立法,在监管实践中不断更新完善,最终形成完善的商贸流通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我国商贸流通市场的法制化进程。其次,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对商贸流通市场进行有效监管,推动流通行业的公平化、透明化、法制化竞争,避免区域内的市场封闭现象发生或产业垄断现象发生。再次,应该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规则,对所有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产品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商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到商贸流通市场中来,从而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最后,应该不断完善市场竞争规则,让商贸流通产业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相互竞争,并对所有企业的竞争行为和方式进行规范化,净化市场交易环境,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的权益,这既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对经营者的爱护。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市场监管运行机制需要行业协会的辅佐,而且在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构建过程中,通过行业协会可以加强对市场规范和管理的作用,加强经营者和生产者以及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因此,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市场监管运行机制,应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细化的规定和约定,不断协调企业和政府间的关系,使行业中介可以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对经营者和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避免不合理、不合法的交易出现,使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共同发挥出市场监管运行机制的作用,保障我国商贸流通产业的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商业信用运行机制
商业信用运行机制是市场经济活动中非常关键的一个制度,因为只有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是相互信任的,才能最终促进商贸流通体系的有序发展。所以,在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中,商业信用制度是一个重要的运行机制,对于规范市场秩序和完善市场信用体系来说都能发挥出重要作用,而这两者对于构建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来说又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因素。但是就现阶段来看,我国的商贸流通体系运行中,商业信用存在较大问题,信用建设没有受到法律法规的有效保护,很多经营者的信用意识比较薄弱,已经对商贸流通的市场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出现了市场秩序混乱、交易过程不顺利和交易成本太高的现象,这些都是由于信用管理缺失所造成的,因此,要在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系统的构建过程中,充分建立完善的信用立法体制和加强有效的信用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的信用立法体系。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商业信用运行机制中,信用立法体系的建设非常重要,因此在建设完善的信用立法时,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来完善我国的信用立法体系。首先,信用立法体系的建设应该注重加强公民的诚信教育,营造讲信用的社会氛围和市场氛围,从整体上提高经营者的诚信自觉度。其次,完善信用立法体系建设,要借鉴商业信用法律法规的规化和思路,不断完善商业信用的风险制度和商业信用的法律制度。对于不讲信用的经营者要进行严厉惩罚,从而达到约束作用(任保平,2011)。再次,需要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对于不讲信用的要严惩不贷,以达到规范行为的效果,并对守信的经营者应该进行奖励,从而不断鼓励更多的经营者诚实守信,逐步建成守信机制。同时,对不守信的商家进行严惩,不仅可以起到规范市场的警示作用,而且可有效维护被侵权一方的利益,保障市场的公平交易,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让更多商家意识到信用的价值和作用,从而提升对商业信用的重视度。
2.强化有效的信用管理机制。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商业信用运行机制中,应该不断强化对行业信用的管理机制(张如意,2011)。商业信用的管理机制应由多个部门从多个方面共同管理,所以,要建立三级信用管理机制以加强对经营者的信用管理。在三级信用管理机制中,发挥管理作用的部门分别为政府部门、商贸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管理者。首先,在三级信用管理机制中,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做好信用教育工作,将信用法律法规体制广泛推广和宣传,以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和执行意识。其次,在三级信用管理机制中,商贸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对信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信用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所有工作人员的信用观,因为只有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信用观念,才能对商贸流通市场的信用进行管理。另外,商贸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还要建立行业信用数据库,将其发布到大众媒体上,让不守信企业和经营者曝光,并对诚信企业进行表彰,通过此类形式,增强企业对商业信用的重视,以抵制商业信用低下的企业。最后,在三级信用管理机制中,企业内部应该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将商业信用管理放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对企业内部的商业信用问题进行严格管理。
我国城市商贸流通和农村商贸流通之间的较大差异,已经制约了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实现《中国制造2025》和产业迈向中高端的进程。因此,在我国全面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推动流通产业革命,发展我国“新经济”,实现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关键期,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应该充分发挥出城市商贸流通和农村商贸流通的各自优势,体现出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互补共赢、双向互动和双向对接特点,从市场监管运行机制和商业信用运行机制的建设入手,统筹城乡规划,打造智慧物流体系,快速发展我国物联网和车联网,推动商贸流通产业实现网络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改造,从而开拓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既要突破信息基础建设和冷链运输滞后的“硬瓶颈”,又要破除营商环境的“软制约”,尽快实现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改善供给和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
1.孟雷.我国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构建与运行机制探讨[J].中国流通经济,2013,27(6)
2.杨一涛.新型城镇化视角下城乡商贸双向流通的约束机制及战略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5,26(12)
3.陈君.农村消费升级背景下城乡双向商贸流通服务体系构建[J].改革与战略,2015,24(7)
4.王香花.共生视角下城乡双向农产品商贸流通组织体系形成机制及实现路径[J].商业经济研究,2015,32(16)
5.任保平.建立城乡双向流通商贸流通体系的必要性及战略分析[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1(10)
6.张如意.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对策思考[J].经济纵横,2011(3)
黄维平(1980.11—),男,汉族,广西宜州人,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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