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婚姻财产需要法律守护

2016-10-17 03:32
健康人生 2016年8期
关键词:家务事遗产财产

Part 2婚姻财产需要法律守护

案例1:

钢铁大王杜双华,身家五百亿元,一直很低调,从来不在媒体露面。有一天,他的发妻宋雅红把他告上法庭,要求分一半家产,并且带着两个人的亲生儿子辗转于各类媒体节目,控诉杜双华的薄情寡义。

原来,杜双华与宋雅红之间,曾提起过一个离婚官司,据说还出了判决,但宋雅红说该判决没有依法送达,因此判决也没有生效,双方是根本没有正式离过婚。杜双华看着大儿子被他妈妈拉着四处亮相,自己的家事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不得已以“万言书”回应,说自己与发妻曾经约定,在儿子成年之前,不向孩子透露两人已经离婚的事实。但杜双华显然是没有预料到事态竟然发展到如此地步,自己家人成了笑柄。而且如果查明他们的离婚判决确未生效,那么这些年他实际上仍处于与宋雅红的婚姻围城之中,期间他所赚的钱宋雅红当然有权要求分割。

案例2:

许麟庐是我国著名国画家、书法家、书画鉴赏家。1936年,许麟庐与王龄文女士结为夫妻,后育有8个子女。2011年8月,许麟庐因病去世,留下总价值约21亿元的遗产。

2012年7月,第三子许化夷将母亲及两位兄长许化杰、许化儒起诉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要求分割作为父亲遗产的字画和紫砂壶。与许化夷共同起诉的,还有长女许美的三个女儿、四女许嫦的女儿,她们均要求分割姥爷留下的遗产。其他三名未起诉的子女均表示不放弃继承权,法院因此将他们一并追加为共同原告。

2013年1月,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该案。2个月后法院作出判决,许麟庐去世后,所有文物、字画和财产,均应归夫人王龄文女士所有。但是长子许化杰、二女儿许丽对此判决不满,继续申诉,姐弟、母子对簿公堂数次后,直到2014年10月,有关本案管辖权异议的审理才刚结束,而名誉纠纷尚未审理。

如果你用法律来“断家务事”就容易找到切入点。因为法律思维是理性的,一旦区分了身份关系,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权利义务,复杂的关系就可以迎刃而解。

吴小燕

杭州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有话说:

吴小燕(杭州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市妇联人民调解员、杭州市妇女活动中心权益部律师志愿者、浙江省妇联专家讲师团成员)

对于一个人来讲,有几个方面的关系是自身的一部分,是人无力也不能摆脱的:一是父母,二是子女,三是原本与自己无关,可是突然有一天就与自己如同是一体的另一个“自己”,那就是配偶。对于外在的人际关系,人们往往能够理性处理,但唯独对于亲人、亲密关系,人会非常难处理,因为亲情、感情都会扰乱我们的理智,表达能力的局限、琐碎忙碌的生活又会掩藏或扭曲人们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从而导致剪不断、理还乱的状况,这就是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如果你用法律来“断家务事”就容易找到切入点。因为法律思维是理性的,一旦区分了身份关系,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权利义务,复杂的关系就可以迎刃而解。

首先,我们来看案例1。杜双华是一个大企业家,对离婚财产分割或者婚内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应该做到明确、完整、合法。也就是说,既要厘清婚前与婚后、公司与个人的财产权利,又要在实体上落实到“白纸黑字”,同时还要在法律程序上确定有效。企业家注重挣钱固然没错,但不重视法律,可能会落到财产流失、隐私曝光的尴尬境遇。

婚姻家庭纠纷中除了离婚纠纷,最突出的就是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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