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

2016-10-17 06:43汪川一
老区建设 2016年16期
关键词:开区征管营业税

汪川一

“营改增”对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

汪川一

[提要]“营改增”是我国实行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通过研究“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首先阐述“营改增”的实施进程,接着从地方税收收入和税务征管两方面深入分析“营改增”对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收的影响,最后提出地方税务部门应对“营改增”较为实际的建议。

营改增;地方税收;税制改革;税务征管

一、“营改增”概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我国为进一步完善税制,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实行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营改增”的实行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2011年下发“营改增”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 “营改增”试点;2012年8月1日起扩大试点范围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范围扩大至全国试行并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改革试点;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试点。

二、“营改增” 对经开区地方税收的影响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创建于1992年,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和管理面积158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常住人口约27.77万。南昌港国际集装箱码头、铁路货运中心、综合保税区、国际航空港等现代物流平台使得经开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经开区现有企业23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160多家,产值过亿企业120家,已吸引了17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投资项目180多项,成为了国家生物医药、光电、装备制造、家电、汽车及零部件等五个重要产业基地。

(一)地方税收收入方面

1.地方税收总量

经开区在“营改增”前地税收入主要来自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附加税、费等,其中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最主要的两大税种。表1列示了经开区2011年至2015年地税总收入以及税收收入的主要构成情况。

表1 经开区2011-2015地方税收收入统计表 (单位:万元)

通过分析以上数据不难发现,地税收入总量和营业税总量同比有相当大幅度的上升,2015年地税总收入甚至达到了2011年的2.7倍之多。其中,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个地税收入主要税种在 “营改增”前后占地税总收入比例基本维持不变,其他税种如城建税和土地增值税比例逐年下降,但由于本身比重不是太高,对地税税收总量不构成较大影响。由此可见,“营改增”并未对经开区地方税收总收入造成明显的影响,各税种收入比例也基本没有较大波动。

2.行业入库营业税方面

经开区在“营改增”前营业税收主要来自于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表2列示了该区2011年至2015年主要行业入库营业税收情况。

表2 “营改增”行业入库营业税收统计表 (单位:万元)

“营改增”初期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占经开区营业税收的比例非常少,2011年加起来只有5%不到。2012年“营改增”推行后,这两个行业占营业税收比例大幅下降,而2015年比例只有0.1%。由此可见,“营改增”对营业税收的影响还是明显的,但由于改革初期纳入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并不是经开区的主要产业,对该区的营业税收总量也未造成较大影响。

由表2可知,建筑业为经开区营业税收第一大税源行业,几乎占了半成。房地产业占营业税收比例也相当高,仅次于建筑业,并且占营业税收比例逐年上升,2015年甚至超过建筑业达到了50.05%。由于2016年5月才开始将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因此这两个行业的营业税收并未受到影响。但可以预见的是,2016年5月“营改增”全面推行后来自这两个行业的营业税收将大幅下降,并且由于这两个行业是经开区营业税收的主要来源,也会对营业税收造成相当大的影响。

(二)税务征管方面

1993年分税制后增值税一直由国税局征管,营业税由地税局征管,并按照国、地税局业务及职能相应配置了征管力量。“营改增”后将原本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纳入国税局征管,地税部门虽然不再征收营业税,但由于要帮助辅导和培训“营改增”过渡期的企业,工作也增加了一定难度。

1.地税部门及企业均措手不及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行“营改增”。由于时间紧迫,此次全面推行的范围又涵盖了实行起来最为复杂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等,而基层地税部门由于未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的对新扩围行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相应解释文件,也就无法对涉及到的企业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辅导,使得企业和地税部门均措手不及。

2.短期内增加税务征管工作量

出于对新政的不了解和为防止“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经开区辖区内的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企业纷纷“扎堆”开票缴纳营业税,使得经开区地税部门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都处于延时超工作量状态,尤其是临近实施新政的4月,地税开出约3亿多元营业税发票,比2013年全年的营业税收还多,这在“营改增”之前是从未有过的。另外,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加上原有辖区内的政府BT项目(建设-移交项目)工程也陆续开始产生收益,也希望企业能够在新政实施之前将应缴纳营业税及时收缴上来,增加财政收入,减轻“营改增”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

3.地税失去“以票控税”的“抓手”

实施“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原有“以票控税”的力度与范围缩小了,失去了“抓手”,那么如何保证仍属于地税征管的如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足额入库则成为一项较为艰巨的工作。

三、“营改增”后税务部门应对措施

1.做好宣传咨询工作,使企业顺利过渡

“营改增”后短期内地税部门的工作量大量增加,究其原因,是由于时间紧迫,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企业对新政的理解也不到位,才出现“扎堆”开票的现象。“营改增”工作已经推行到第5年,而2016年又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一年,因此经开区税务部门更应积极加强宣传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帮助企业充分理解政策,顺利过渡。例如,2016年4月经开区国税与地税部门联合举办了针对涉及“营改增”企业的培训,辅导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工作等。今后,地税部门还应继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国税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和配合,促进“营改增”的顺利推行。

2.加强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与职能分工

“营改增”后,由于不再征收原本的主体税种营业税,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附加税、费等也减少,地税部门可能会有部分征管资源闲置。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地税部门可利用这个机会加强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与职能分工,充实税务征管一线的力量,不断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另外,地税部门在此期间还应加强基础资料建设,完善辖区内企业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等数据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堵塞漏洞,为税务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坚实的基础。

3.积极促进与国税部门的合作

上海市作为“营改增”全国首个试点地区,已经实行了“准国地税合并”的方式,目的是为了保证税务机构的精简和效率。国、地税是合并还是分开争议已久,但经开区已经开始尝试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工作。在经开区国税大厅开通了地税窗口,在地税大厅也开通了国税窗口,并相互代征。这样一来,纳税人可在同一大厅办理完国税和地税事项,提高了办事效率,更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而税务部门的征税成本也得到了降低。今后,经开区地税部门可继续积极配合和促进与国税部门的合作,为促进“统一大厅,联合办税,联合执法,联合培训,政令统一”而积极努力,共同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的服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并且降低征税成本,保证国家足额的税收。

4.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总体要求,2016年5月5日时任江西省委书记强卫提出“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降低企业成本不仅仅在于资金成本的降低,还有时间成本的降低。因此,经开区地税部门应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优化纳税服务环境,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率,尤其是相关文件的审批流程,能简化就不繁复。另外,“首问责任制”也继续推行,并强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对纳税人进行跟踪服务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纳税人节省宝贵的时间,提高服务效率。总之,地税部门应积极配合政府共同打造“低成本、优环境”的经开区,在服务于现有企业的同时也吸引新企业入驻。

另外,南昌市在2016年将大力推进大昌北融合,以经开区、临空经济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区合一为契机,全面整合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做强大昌北开放平台。经开区以江铃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为主导;临空开发区以欧菲光、智慧海派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而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着重于以济生制药、双汇为主导的医药和食品产业;加上经开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如国际港码头、国际航空港、铁路货运中心以及综合保税区,三区合一共同打造大昌北经济区。在此契机下,地税部门可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与考核指标,指定专门管理分局跟踪管理,动态搜集项目推进信息,畅通涉税服务渠道,为打造大昌北经济区,优化企业投资环境而服务。

四、结论

“营改增”旨在实施结构性减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经开区2011年至2015年地税收入进行分析,发现其地税收入并未受到较大影响,原因是“营改增”初期纳入试点范围的行业并未构成经开区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未对税收总量造成影响。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2016年5月“营改增”的全面推行,来自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这两个主要税源行业的营业税收将大幅下降,进而对经开区地税收入总量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另外,由于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时间紧迫,企业和地税部门均措手不及,加上企业对新政的不理解和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造成短期内企业纷纷“扎堆”开票现象,而地税也因“营改增”而失去了“以票控税”的“抓手”,今后如何保证仍属于地税征管的附加税、费足额入库也成为一项较为艰巨的工作。对此,本文建议地税部门可从以下几点入手从容应对“营改增”的影响:配合各部门做好宣传咨询工作,帮助企业顺利过渡;加强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与职能分工,促进改革的顺利推行;配合政府工作,在纳税服务方面降低企业成本,优化纳税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促进与国税部门的合作,为促进全面业务开通和相互查询、相互全面代征、联合纳税评估和联合核定税负而积极努力,共同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的服务。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E].财税[2011]110号,http://www.gov.cn/gzdt/2011-11/17/con tent_1996249.htm,2015-06-05.

[2]韩晓琴,王一民.“营改增”对财税体制的影响及对策[J].税收经济研究,2013,(5).

[3]朱敏,喻子近等.“营改增”对江西地税收入的影响及对策建议[N].中国税务报,2015-03-03.

[4]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E].http://ncjk.nc.gov.cn/Item/993.aspx,2016-05 -10.

[5]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强卫同志在全省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E]. http://www.gytz.jxciit.gov.cn/Item.aspx?id=43154,2016-06-06.

[6]欧阳少鸿,刘群.“营改增”对地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E].http://www.jxds.gov.cn/portalV3/site/site/portal/gz/ con_detail.portal[contentId=304131][categoryId=5038][site-Name=gz][categoryCode=001033004002005],2015-6-10.

[7]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E].沪财税[2012]5号,http://www.tax.sh.gov.cn/pub/, 2016-06-02.

[责任编辑:邵猷芬]

汪川一(1986—),女,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财会系教师,研究方向为会计与审计。(江西南昌3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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