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映红
在一个婚礼上,作为伴娘的柳岩被新郎包贝尔和几位男艺人伴郎在众目睽睽之下,强行抬起试图扔到水池里。从婚礼视频以及相关报道来看,柳岩并不情愿自己被这样骚扰,她在众人的笑声中尖叫着连喊了两声“谁来救救我”。问题是,这些平常十分注重公众形象的男艺人为什么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性集体骚扰婚礼伴娘呢?
看起来,这些男艺人可能压根就没有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性骚扰”。有两个因素使他们意识不到自己在性骚扰伴娘。
首先是中国部分地区所谓的“闹婚礼”的习俗,在这些地区默许男人在婚礼上性骚扰伴娘。像去年的“伴娘事件”,16岁的未成年伴娘在婚礼上被5个男人强行骚扰猥亵,手伸到衣服裤子里乱摸,并扒光衣服。这种与现代文明相悖且冲突的陈规陋俗,依然在部分地区得以传承。新郎包贝尔和一众男艺人很可能认为自己不过是在“闹婚礼”,而不是在“性骚扰”。
事实上,哪怕是假“闹婚礼”的名义性骚扰依然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伴娘事件”中,性骚扰的5个男人在被伴娘起诉后,分别被判处了强制猥亵罪并获刑。
其次,在一个群体起哄的氛围中,即使某个男艺人单独未必会明目张胆地骚扰伴娘,但在新郎怂恿之下,众人起哄的氛围中,其克制力大大下降,习性中的欲望无法被理性所抑制。某男艺人,甚至在柳岩摔倒,贾玲已经阻止的情况下,还公然拉扯着穿裙装的柳岩的腿并拉下一个台阶。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因为大家都在做同样的事情,所以责任就分散了,同时他人的行为成为自己行为合理化的参照。
平心而论,这起男艺人集体性骚扰伴娘事件尽管足够下作,但也并不算最恶劣。由于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滞后,相当多数性骚扰并没有被大多数人所认识到,甚至许多受害女性也不清楚自己是否遭遇了性骚扰。司法实践中,只有达到强制猥亵罪(一般要触摸性器官才够定罪标准)程度才可能被查处,而一般性骚扰都不了了之。
例如,3月7日某些高校以“女生节”名义公开打出的一些横幅,如“春风十里,不如睡你”等,就已经涉嫌构成公开性骚扰,但无论是制作并打出标语的男生,还是看到后感到不悦的女生,都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给不特定的女性带来骚扰,或自己已经被下流的标语所侵犯。再例如,许多女性在遭遇约会强奸后,意识不到自己已经遭受到了性侵犯,尽管感到屈辱或受伤,也只好独自忍受和消化。
再例如,由于大多数性骚扰发生在权力不平等的关系中,掌握了不受制衡权力的上司对女性下属的性骚扰往往不受追究,甚至屡屡将受害人发展成情妇。这在多起被查处的贪官性丑闻中可见一斑。
至于在同事或合作伙伴聚餐或活动的场合,当着女同事的面公然讲露骨的性挑逗或性诱惑的段子,甚至成为许多单位的亚文化。
从另一个角度,那些男艺人与社会芸芸大众其实并没有什么差别,在放松的情况下也同样习染了这个社会恶劣的一面。包贝尔和众男艺人在多名伴娘中偏偏挑中以性感著称的柳岩下手,从骨子里多少反映了他们认为一个不吝展示性感的女人就应该放荡,就应该被玩弄。这从性骚扰视频被曝光后一些留言中可见一斑,包括现场参与婚礼的男士认为“人家玩得起,也愿意玩,关你什么事!”
无论怎样,包贝尔婚礼上的这起公然集体性骚扰伴娘柳岩事件是这群渣男本色的男艺人们的丑闻。我不认为他们是“犯错误”了,他们骨子里就是这样的人。他们受的教育,他们置身的社会环境,他们持有的三观,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决定了这起性骚扰事件不是偶然和冲动发生的,而是难得的本性流露。
顺便说一下,给贾玲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