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建强
文化执法是文化市场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担负着打击和纠正违法行为的任务,对于维护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文化执法工作的特殊性,针对的对象差别很大,既有大公司,又有小企业,甚至个体工商业者,既有国有企业,又有集体、私营企业,而且每个经营单位的经营意识、经营项目又不一样。面对相对复杂的工作环境,在新时期如何做好文化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文化执法的职能呢?结合工作实践,我认为应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方面,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只有精通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有的放矢,准确找出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最大限度地避免执法失误。有些经营业主对于文化市场相关知识非常了解,逃避检查的手法相当隐蔽和多样。如果执法人员掌握的知识不够充足,那么就很难发现存在的问题,不利于执法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准确把握文化市场相关政策,还可以给经营者提供咨询,更好地为他们服务,经营者按规定可以享受的权利,一定要明确传达给经营者,并要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按规定不能设立的经营场所,应该预先向经营者告知,以免给经营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从而营造一种和谐的经营与管理关系。
第二方面,要努力提高执法质量。文化执法的日常监管职能主要是指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本着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其改进工作,加强经营管理。当前,提高执法质量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改进选案方式,提高执法的针对性。选案要有针对性,对于人民群众关心和投诉较多的热点问题,及时汇总,及时查处。二是精心组织检查的实施,提高办案质量。要做好查前的准备工作,要结合自身的执法力量,精心配备检查人员,备齐检查文书,做好事先预料,防患于未然,并加强对重大案件、特殊案件查处工作。三是加大重大特殊案件的处罚力度和公告、曝光力度,广泛争取社会参与。
第三方面,行政处罚要把握好“度”。作出行政处罚是文化执法主要工作的完结,执法工作的好坏主要体现在最后的结果上,因此,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在整个执法流程中显得非常重要。作出处罚时,在保证执法程序合法的同时,又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实际情况,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既不能姑息迁就,又不能“一棍子”打死,同时兼顾效率、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作出恰当的处理结果。
第四方面,要把握好与经营者交往的“度”。与经营者交往不能过于密切,以免影响公正执法。实际工作中,有些执法人员与经营者过于亲密,造成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甚至马虎了事,根本无法发现问题,即使发现了问题,在作出行政处罚时也是“高抬贵手”、“手下留情”。更有甚者,会出现个别执法人员发生受贿等违纪行为,掌握不好这个“度”,还会直接影响执法人员乃至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进行。从另一方面来说,经营者又是财政收入的创造者,对于发展地方经济,解决就业起着很大的作用。因此,在实施执法过程中,我们应该给予经营者充分的尊重,态度不能生硬,更不能高高在上。要做到行政执法“硬”,与人交往“软”。实践证明,与经营者适当的交流、沟通,能成为工作中的润滑剂,相反,拒人于千里之外往往容易使工作陷入被动。
第五方面,开展法律法规及经营意识培训。随着时代的发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与时俱进,不断地出台新的规定、新的解释,这些都不是文化经营者所能及时了解和吃透的,所以就需要我们定期不定期地对他们开展相关培训,以便使其明确经营目标、了解管理动态,并可使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管理者之间加强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彼此学习经验、反映问题,促进文化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