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金一
【摘要】一国的情报工作是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整体安全战略的。面对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复杂环境与挑战,国家的情报与安全工作应当从战略的高度强化顶层设计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情报工作体制建设,加快情报与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进程,以不断提高情报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适应新时期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更高要求。
【关键词】国家安全;情报工作;战略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丰富宽广,我国的情报与安全工作也面临着巨大的现实压力和挑战,亟待在理论、体制、观念、立法、资源等诸多方面加强建设和投入。特别是理论上的创新和观念上的转变尤为迫切。历史告诉我们,情报工作的发展离不开理论的认识引导和思想观念的进步转变。本文试从国家安全需求的角度分析对我国情报与安全工作进行战略统筹的必要性,并提出可行性的思考与建议。
一、有针对性地强化国家情报战略与情报工作体制的顶层设计
国家情报与安全工作的开展首先要从战略上重视统筹和全局谋划,从长远出发看待情报与安全工作的布局。因此,必然要加大情报工作战略的顶层设计力度,并适时出台富有针对性的国家情报战略作为指引工作的行动纲领与指南。
情报战略的制定与情报体制的建设是需要国家决策层从战略和制度层面加以筹划的系统性工程。当前,我国的国家安全战略环境正在发生深刻而微妙的变化,国家发展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国内外各种安全威胁与隐患不时显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①在这种情况下,情报机构的工作也随着各种国家安全威胁因素的改变而不断扩展。②为全面有效保护我国国家安全和海内外利益,中央于党的十八大后设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这为我国情报与安全工作的战略筹划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提供了宝贵的发展契机。情报机关是一个国家的“耳目”,对中央决策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情报工作的成效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安危。正是由于情报工作与国家安全密切相连,故此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央决策层对国家情报工作建设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因此,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审视我国情报体制建设,规划情报战略布局,寻求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建立稳定的、与时俱进的情报工作模式,并在适当时机出台具有战略指导性质的国家情报战略,将是未来我国推进情报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实现保卫我国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目标,首先必须树立与时俱进的、正确的国家安全战略观念和战略统筹的情报工作观念;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高效合理的现代国家情报体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情报与反情报工作体系、运作机制和法制化建设。
二、夯实情报工作的群众基础是新时期国家安全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③情报工作同样如此。我国情报战略顶层设计最终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情报工作不是脱离人民生活的“空中楼阁”。因此,情报工作的建设发展看似属于情报界的工作,其实根基却在于全社会的民众。因为无论是情报工作人员还是普通民众,其对待情报工作的态度构成了一国开展情报工作的社会心理基础。因此,要大力夯实情报工作的群众基础,特别是在对全社会进行的国防教育中,加大“防间保密”等反情报工作的普及性宣传力度。这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加入,使“情报工作是国家安全第一道防线”的观念④在我国也同样深入人心,为情报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在这方面,我们大可以借鉴美国情报机构的一些有效做法,比如中央情报局就惯以“正面、阳光”的形象展现在美国民众面前,其在互联网上设有官方网站,大力宣扬其情报事业的“正义性、挑战性和精彩程度”,刻意渲染中情局从业人员的聪明机智、勇敢奉献、热爱冒险和爱国主义精神等优秀品质,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好感、吸引年轻人的关注,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参加中央情报局等等,以此在美国全社会为情报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赢得了较为广泛的社会认可与民意基础,从而间接地推动着美国情报战略的顶层设计。
对比美国,我国的情报工作在发动群众、打牢社会基础方面也应当与时俱进,抛弃某些习惯性的陈旧观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情报工作的氛围并适时地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转变由于不了解而产生的对情报工作的错误理解,逐步强化全社会的支持力度。这样,才能真正为我国情报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深厚的民众基础和社会心理基础。
三、加快情报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制度性要求
法制化建设是保障和促进一切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情报工作也不例外。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情报体系各层级的责任和权力,是情报工作法制化建设的中心任务。责任、权力和利益的明确是任何一个组织得以顺利开展工作的基础,将这些问题在国家法律的层面加以明确,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一国情报体系内的各个机构打破部门利益的枷锁,⑤提高情报机构协调配合的能力与主动性,有效有序地完成捍卫国家安全利益的任务。
当前,我国的情报工作法制化建设尚有许多空白和有待改进之处。构建一国情报工作的法律体系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通过的法案、法律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以及机构部门的工作条例等。情报法律体系的确立完善可以为情报保障国家决策机制的行为提供依据,更为情报体系的有效管理提供保证。⑥党中央已经于2014年正式设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对涉及我国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共7章8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情报法制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可喜成就。
诚然,我国在现代法制化建设道路上的时间尚短,情报工作也是如此。作为保护我国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的第一道防线,情报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步伐理应加快,走在全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前列。这项涉及到顶层设计的战略性工作需要由国家决策层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加以统筹规划,并在社会各界相关力量的通力配合下才能完成,是一项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的事业。
注释
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第6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
②情报与国家安全题组编:《情报与国家安全—进入21世纪的各国情报机构》,时事出版社,2002 年版,第3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11页。
④美国前总统老布什曾经称“情报工作现在是而且永远是我们的第一道防线”。参见:刘守功、杨洪亮、刘志刚编著:《间谍帝国与间谍战争》,金城出版社,1996年 8 月第1版,第11页。
⑤[美]戴维·罗特科普夫:《操纵世界的手——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内幕》,孙成昊、赵亦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8页。
⑥参见:申华:《美国国家情报管理制度研究》,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0年3月,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