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义勇为后索要“报道权”

2016-10-11 01:54
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高中版 2016年9期
关键词:好心人做好事派出所

据媒体2016年6月21日报道,6月11日晚10点左右,53岁的铁路徐州工务段工人薛如水,在小区内勇敢地与一名强奸未遂的嫌疑犯搏斗,并将其成功制服。因薛先生在抓坏人的过程中腿部挨了一棍,走路一瘸一拐,同事都知道了他抓坏人的事情。然而电视台对该事件的相关报道却对薛先生只字未提,有些同事和朋友便私下里说他“吹牛”,这让薛先生很恼火。

6月20日上午,薛先生便叫上被害人亲友、单位同事一起来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出面证明自己勇抓犯罪嫌疑人,做了好事。派出所民警表示,他们在采访过程中提到了群众在抓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但是不知何故那一段没有播出。同时他们还计划以派出所的名义向薛先生所在的单位发出表扬信,以表彰这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德的行为。

应及时放大见义勇为正能量

对于薛先生的这种较真的行为,必然有人嗤之以鼻:做好事就是为了得到表扬?做好事就该上电视被宣扬?有人说,“索要报道权”这种行为,让好人的“本质”打了折扣。最近这几年,接连出现了一些“求表扬”的新闻,一些见义勇为者要求社会给自己一点掌声,给自己一些赞美。可是往往也会遭遇他人的白眼,认为他们被名利所累,甚至是沽名钓誉之辈。对于这种说法,我们并不赞同,因为我们不能逼着每一个人都当做好事不留名的活雷锋。做好事不留名是珍贵的,但做好事留名也不龌龊。

媒体也报道了相关事件,却没有提及自己见义勇为的行为,让自己被旁人误会,这事摊到谁身上,谁者会有点不舒服。媒体应该知道如何维系见义勇为行为,要及时放大他们的正能量,积极将见义勇为的细节告诉媒体,突出对见义勇为者的描述,并以此来感召更多的人。与此同时,“好人索要被报道权”是自己对自己的肯定。这恰恰证明,这位见义勇为者很看重自己的名声,知道什么是丑什么是美,他希望自己给大家的印象是正能量的。这种想法没有任何错误,多一些把好形象放心中的市民,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加美好。

见义勇为求表扬不过是让冷漠离开

近年来,见义勇为“求表扬”“索要感谢”“求报道”等事件频频上演。究其原因,其实是因为伴随着社会流动的加速和价值观念的嬗变,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拒绝履行回报义务,乃至一句表扬和感谢的话都没有。当隐性的见义勇为回报机制得不到应有的尊重,难免会让好心人产生失落感和相对剥夺感,甚至会影响他们对见义勇为的价值判断。

美国社会学家奥尔森认为,为了克服人们在公共事务上的“搭便车困境”,行之有效的治理之道就是“选择性激励”,即有选择性地对集体中的个体进行激励。换言之,就是要对作出额外的特殊贡献的人有区别地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肯定与激励。只有提高人们利他行为的动力,见义勇为才不会陷入“救不救”“扶不扶”的选择困境。

作为一种超越法律义务的主动的责任与担当,见义勇为的好心人之所以在乎那一声表扬、那一次报道,说到底也是为了追求一种社会认同。见义勇为的成本由好心人承担,收益却是他人乃至由全社会共享;如果连这种低成本的回报都没有,如果见义勇为得不到他人的尊重与认同,见义勇为的公众参与度就会大幅降低,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我们自己。与此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公共部门、社会组织乃至市场力量对见义勇为者进行褒奖,减少好心人的后顾之忧,提升全社会对见义勇为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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