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立杰 徐振宇 教授 胡俞越 教授(、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00048 、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 南京 009)
全球视野下家庭农场主要范式比较
■ 曹立杰1徐振宇2教授胡俞越1教授(1、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482、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南京210029)
在家庭农场的已有文献中,“美国模式”、“欧洲模式”和“东亚模式”被提及最多,鲜有文献介绍拉美和非洲的家庭农场。本文在总结美国、欧洲和东亚三种家庭农场模式的基础上,对拉美、非洲和除东亚之外的其它亚洲地区的家庭农场进行比较分析。
家庭农场家庭经营模式比较
家庭农场是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和资本主义兴起,以自耕农为基础逐渐演化出来的经济组织,其核心特征是家庭经营,是古今中外农业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当前各国居主导地位的农业经营模式。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全球农场调查数据显示,在全球5.7亿个农场中,超过5亿是家庭农场(见图1)(Sarah K. Lowder et al,2014)—其生产的农产品的价值占全球农产品价值总额的80%以上。与此同时,家庭农场所种植的土地也占全球农业用地的绝大部分,其中在亚洲和非洲,家庭农场所种植的土地占农场面积的85%,北美洲和中美洲为83%,欧洲为68%,唯一的例外是南美洲(18%)(FAO,2014)。
虽然各地区基本国情大相径庭,家庭农场的发展路径也各不相同。但是吸收与借鉴国外经验对于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仍然尤为重要,在了解国外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以及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地借鉴与学习,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所在。
经过长期发展,现代家庭农场已发展成规模较大、采用先进工具和生产技术、主要从事商品性生产经营的农业组织(刘运梓,2006)。由于各国土地、劳动、资本等基本资源和要素禀赋的显著不同,农业传统的演进,加上经济、政治体制、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影响,不同国家、地区家庭农场的范式与类型有较大差异,逐渐演化出以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为代表的大型家庭农场,以西欧为代表的中小型家庭农场、以日韩为代表的小微型家庭农场以及比较独特的拉美模式。以上类型的划分,主要基于相应国家家庭农场的平均土地规模而言。即使是平均土地规模较大的美国,也存在相当比例的中小型农场,而平均土地规模相对较小的西欧,甚至平均土地规模更小的东亚,也存在一些大型家庭农场。
图1 家庭农场分布情况
图2 美国各类型农场基本情况
(一)大型家庭农场为主的国家:以美、加、澳为代表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都曾是英国殖民地,资源禀赋、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与文化均有不少相似之处,其“地广人稀”的基本特点决定了这些国家农场的平均土地规模都比较大,因此这些国家都以较大规模的农场为主,美国的家庭农场最为典型。加拿大的情况与美国大致相同,家庭农场的数量占整个加拿大农场数量的72.8%-97.3%。澳大利亚家庭农场的平均土地规模甚至远大于美国和加拿大。
美国现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兴起于独立战争时期,在南北战争时期通过“宅地法”的颁布得以迅速发展,使美国成为家庭农场遍布的国度(蓝益江,1999)。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历经多年发展,逐步演化成美国现今的家庭农场模式。适宜的气候条件、优惠的税收和土地政策以及便利的农业基础设施、高度发达的农业科技、高素质的农场主和农业政策与合作组织的助力,为美国家庭农场的大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形成了规模大、效益好、商品率高的大型家庭农场与为数众多的小型家庭农场并存的局面。美国农业部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美共有201万个农场,家庭农场占到美国农场总数的97%以上,余下的近3%是合伙农场或公司农场。其中8%的大、中型农场的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60%,接近90%的小规模家庭农场的产值只能占到26%(见图2),并且大中型家庭农场的收益要远远好于小型家庭农场(USDA, 2014)。美国农业部对于家庭农场的认定是从产值角度来区分的,其中产值在100万美元及以上的是大规模家庭农场,产值在35万-100万之间的是中型家庭农场,产值在35万美元以下的是小型家庭农场(见表1)。
图3 世界部分国家户均土地平均规模图谱(单位:公顷)
表1 美国家庭农场的划分类型
表2 世界主要国家人均可耕地面积(单位:hm2/人)
表3 巴西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美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有着自身鲜明的特征:第一,土地归农场主所有。美国以《宅地法》为代表的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归私人所有,这也是美国家庭农场能够迅速发展的主要推手。第二,生产经营专业化。美国全国分为10个农业生产带,北部平原是小麦带,中部平原是玉米带,南部平原主要饲养牛、羊,太平洋沿岸地区盛产水果和蔬菜等。这种区域化布局便于建立和发展专业化的大型家庭农场。第三,大规模农场作用突出。正如前文所说,美国的大型家庭农场在农业产值、生产效益等方面都具有绝对优势。第四,合同农业大行其道,农业商品率高。美国是世界上最主要的农业出口国,近年农产品出口额都在1000亿美元以上。合同农业能够精准的对接市场需求,为农产品商品化作出重要贡献,美国合同农业的比重从1969年的11%上升到2011年的40%,且有继续扩大的趋势(USDA,2014)。
(二)中型家庭农场为主的国家:以法、德等西欧国家为代表
法国的家庭农场在大革命之后才有所发展,而德国的家庭农场是在1848年革命之后出现的。家庭农场是欧洲农业经营的主要模式,1989年欧共体12个成员国共有5.9万个农场,其中的四分之三都是家庭农场,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的一半(Hill,1993)。到2014年,欧洲议会下属的农业与农村发展委员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独立经营的家庭农场占到欧洲农场总数的85%,农业经营总面积的68%,以及农业总产出的71%(EU,2014)。近年来,欧洲家庭农场面临着诸如市场萎缩、资本匮乏、气候变化以及创新与企业家才能不足等问题的困扰。但是,家庭农场仍将主导欧洲农业,考虑到土地使用和农业产出,中型家庭农场在欧洲大部分地区将继续成为农业的核心。
西欧家庭农场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中型家庭农场占据主导地位。德国农场的平均规模是40hm2左右,法国这一数字为45hm2左右,中小型家庭农场占农场总数的90%以上。第二,农场主素质较高,既是农场经营者又是劳动者。高素质的人才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原动力,德国在职业人才培养方面经验丰厚,农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为家庭农场源源不断输送高素质人才。由于西欧农场规模一定,众多的中型家庭农场往往不需雇工或是极少雇工,发达的农机设备辅助农场主即可完成农场的生产经营。第三,政府支持与农业生产合作社作用突出。西欧多国政府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低息贷款,并通过发放补贴、提供免息贷款等方式鼓励建立农业机械共同使用合作社。此外,西欧普遍存在的高度发达的专业合作社为保护农场主利益以及提高行业话语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以小微家庭农场为主的国家:以日、韩、中国台湾等东亚地区为代表
日、韩和中国台湾的家庭农场起步较晚,均是通过二战后的农业改革发展起来的。东亚地区,尤其是日、韩,在发展大规模家庭农场方面存在天然劣势,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大中型的家庭农场难以在本地区生根发芽。即便城市化程度很高,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04年日本和韩国的农场平均土地规模分别为1.6和1.5公顷,人均耕地更是少之又少(见表2)。因此,发展“小而精”的小微型家庭农场更符合日韩的实际。
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发展,日、韩等国在小型家庭农场的发展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点:第一,利用立法手段规范农村土地制度,促使农地高效利用和农业经济快速发展。二战后,日本先后制定了以保护耕作者权利为主题的《农地法》、以农地开发整理为主旨的《土地改良法》、以农地用途划分为中心的《关于农业振兴地域的法律》和以促进农业综合发展为主导的《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等一系列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汪先平,2008)。第二,农协在辅助生产与经营方面作用无可替代。日、韩的农协是农村综合服务体,能够帮助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采购生产资料、金融贷款、办理保险、培训等,指导家庭农场进行专业化集约经营和生产。日本农协在相关农协的销售网络中,囊括了全国80多个农产品批发市场、560 多个地区批发市场、海关每天各种农产品的汇总等全面的流通信息,很好地为家庭农场提供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一系列服务。第三,农业科技作用显著。日本家庭农场选择了以生物技术为主、小型机械化精耕细作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利用发达的生物技术,改变贫瘠的土壤,再加上其独特的施肥、灌溉方法,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在日韩发展迅速。第四,注重家庭农场品牌的打造。日本的家庭农场注重农场经营的品牌,每一农场都力争创造自己独特的农产品,并且因地制宜,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农业。严格的管理与近乎苛刻的生产工序使得日本培育出众多国际畅销的农产品品牌。
(四)家庭农场与非家庭农场并重:以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为代表
自1980年以来,拉丁美洲经历了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等多方位的剧变。拉美国家独立前多为西班牙、葡萄牙殖民地,被殖民时期就以大规模的种植园为主,独立后,原来的种植园逐渐演变成如今的大农场。拉美的农场不同于欧美国家,也不同于日、韩等东亚国家。无论是欧美,还是日、韩,均以家庭农场为主。而在拉美的主要国家中,55%的农业用地是由公司农场控制,仅有42%的土地由约600万家庭农场控制,还有约1100万自给自足的农场控制剩余的3%的土地(Peter and Atiqur,2014)。尽管如此,在拉美很多国家,家庭农场却生产了这些国家基础食品的70%,并且家庭农场在食品供应和减少农村贫困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FAO,2014)。
2006年,巴西有430万家庭农场(84%)和80.8万非家庭农场(见表3)。尽管巴西84%的农场是家庭农场,但家庭农场的耕地面积仅占其耕地总面积的24%以及全国农产品生产价值的38%(Sarah K. Lowder et al.,2014)。巴西的家庭农场中自给自足的占比较大,约占家庭农场总数的三分之二,拥有近5000万公顷农地,剩余的三分之一的家庭农场使用雇工并生产用于销售的农产品(Soto Baquero et al.,2007)。在阿根廷,公司农场的作用更为突出,虽然阿根廷75%的农场是家庭农场,但他们仅控制1300万公顷的农田,只占农田总量的18%(Peter and Atiqur,2014)。
拉美的家庭农场也面临着很多突出的问题,如组织化程度较低,政府政策对小规模家庭农场的忽视等(FAO,2014)。未来亟需建立健康的农村发展机制和政策支持来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
综上,现代家庭农场的几种代表模式总结如表4所示。
(五)非洲的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与整个非洲的食品生产息息相关,从家畜到农作物生产,从主粮到经济作物生产,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用于供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供应各地的农产品市场。家庭农场为非洲三分之二的人口提供粮食和就业机会,占有62%的土地面积。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60%农场的面积小于1公顷,这些农场占全部农场面积的20%。进一步说,95%农场的面积小于5公顷,这些小农场占据了撒哈拉以南非洲家庭农场面积的绝大部分(FAO,2014)。
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家庭农场是全球处于边缘化和最脆弱的家庭农场。他们大多依赖于传统的种植方式—许多甚至没有使用灌溉、化学肥料。这一地区的家庭农场缺少支持,面临着不连贯的农业政策,并且对农业资源也没有牢固的权利。
非洲家庭农场的一个很大的特征是女性劳动力在农业劳动力中占比很大。但是她们得到的与付出的并不成正比。在非洲很多国家,土地通常由兄弟姐妹中的男性继承,最常见的情况是由年龄最大的长兄继承。年轻人通常不愿从事农业劳动,很多年轻人在农业以外的部门工作,包括到城市去打工(FAO,2014)。
即便如此,这些家庭农场对于当地的生态和环境保护也有很大贡献。不论现在还是将来,家庭农场在保障非洲粮食安全方面都是至关重要的。如今,非洲的家庭农场也在经历着巨大的变化,土地私有化和贸易增强给非洲原有家庭农场带来很大冲击。
表4 现代家庭农场的几种代表模式总结
表5 亚洲部分国家平均农场规模与小农数量的变化
(六)亚洲其它地区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
亚洲是全球小农的聚集地。据统计,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小农(农场平均面积小于2公顷)占到世界4.5亿小农总数的87%(IFPRI,2007),中国和印度分别有1.93亿和0.93亿小农,另外印度尼西亚(0.17亿)、孟加拉国(0.17亿)和越南(0.1亿)也有着数量巨大的小农(FAO,2014)。
亚洲农业的特征就是耕地面积小。在孟加拉国,户均可耕种土地面积仅有0.5公顷,尼泊尔和斯里兰卡是0.8公顷,印度1.4公顷,巴基斯坦3公顷。印度约81%的农户拥有的土地面积少于2公顷,中国95%的农户耕种的土地面积少于2公顷。不仅耕地面积小,亚洲的大部分国家都面临着农场平均规模减少的情况。例如,中国农户耕种土地的平均面积从1980年的0.6公顷减少到1999年的0.4公顷;巴基斯坦农户平均面积从1971/73年的5.3公顷减少到2000年的3.1公顷;印度从1950年的2.2公顷减少到1980年的1.8公顷,再到1995-1996年的1.4公顷(见表5)。
尽管如此,在亚洲许多国家,小规模家庭农场对于整个农业产出的贡献是十分巨大的。印度的小农场仅耕种44%的土地,其产出却达到农场总产出的一半以上。很多研究都确信农场规模与每公顷的产出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小农场规模小、使用的资本少,但是可以较高的利用劳动力和其他的家庭所拥有的投入,有较高的产出和多样化的生产)(Peter and Atiqur,2014)。
近些年来,亚洲地区的家庭农场迎来了巨大的转变,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农业产量和生产率由于技术革新的突破带来了激动人心的增加,此外收入增加引起饮食变化,城市化、全球化以及农产品日益向高价值商品转变、农业食品工业的变革共同带来了重大的变化。一方面,小规模农场在亚洲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增加食品产量和基于生物、化学和药品革新所带来的人均收入增长方面。另一方面,饮食的变化致使农产品与高价值商品的联系越发紧密(Peter and Atiqur,2014)。
表6 世界部分国家户均土地平均规模数据(单位:公顷)
但是,亚洲众多国家和地区面临着水资源缺乏、盐碱化、洪涝、干旱、水污染、气候变化以及地权稳定性、市场风险、经济冲击等内外因素的影响。为寻求小农场更好的出路,亚洲一些国家开始从内部与外部因素入手寻求解决之道。如支持技术创新、土地免耕休耕、发展有机农业与生物技术,在制度方面推进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合同农业、农超对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
世界部分国家户均土地平均规模图谱及数据分别如图3、表6所示。
制度、法律、政策、科技、组织、合作等是国外成熟地区家庭农场发展的关键词,也是能够建立高效的农业发展体系的重点。对于欧美等农地规模较大的地区来说,经历百年的发展,现如今政策、制度较为宽松,合作组织较为健全,发展自然较为顺利;对于韩、日、中国台湾户均土地面积有限的国家或地区,农户的联合以及科技的作用就显得尤其重要,农协、农会等非官方的组织在农民与市场以及政府之间架起了平等的桥梁;对于发展中国家为代表的地区,不论是拉美、非洲,还是亚洲其它地区,仍都在摸索发展适合自身的家庭农场发展道路。
经验表明,不论哪种发展方式,家庭农场成熟是否与规模大小并无必然联系,这是需要澄清的一个认识误区,只要是自主的家庭经营,无论其土地规模多大,甚至无论其产值高低,在本质上都是货真价实的家庭农场(胡俞越、曹立杰、徐振宇,2016)。家庭农场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自然会有不同的发展路径,规模大不一定是最优,不需要也没有必要用规模去界定家庭农场。东亚地区生机勃勃的小规模家庭农场佐证了这一观点,相信未来中国家庭农场的发展也同样会证实这一论证。
作为全球农业经营的主导模式,家庭农场在世界各地的蓬勃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潮流。未来中国要在探索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家庭农场道路上继续前行。学习借鉴不同地区的经验不仅能为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道路上的指导,更重要的是能够让我们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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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网络视角的家庭农场演化机制研究”(14BJY13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受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014000026833ZS07)、北京哲学社会科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以及科研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北京市“高精尖”经济结构下要素市场功能定位、作用机理与建设路径研究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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