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每年递增20%,至2020年,全省所有高校必须至少完成1个以上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准园区建设,不断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
创建内容根据“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准园区建设评估标准”,重点围绕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园区建设、师资队伍和服务体系等5个方面展开。
创建办法包括学校创建、自评申报、评估验收、结果认定。学校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围绕“建设标准”开展创建。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成评估小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验收。考评验收工作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每年组织两次,为期3年。
考评结果按合格、不合格认定,本科院校90分以上为合格、专科院校80分以上为合格。由福建省教育厅授予“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准园区”牌匾,给予资金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