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2016年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从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日前,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服务型制造工作专项的通知》(闽经信服务〔2016〕93号)部署,省经信委开始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我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我省支持制造业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延伸服务链条,提升研发设计、市场拓展、品牌运作等服务的核心价值,实现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加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其中,重点发展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与诊断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主辅分离及其他重点领域。省经信委还将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并在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后确定10家左右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授予“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牌子。(吴妍)
组织。具体包括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等活动并在工商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此外,申报条件还包括新型研发机构拥有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0%,其中企业类的不低于6%)、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占研发人员的5%以上)。(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