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敏 陈明龙
官 场与江湖,表面上看似泾渭分明。前者是居庙堂之高的主流社会中枢,后者是处乡野之远的草莽乌合之集;前者对后者嗤之以鼻,后者对前者敬而远之。但一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又让官场与江湖之间有了不可分割的联系。
虽然官场一直致力于驱逐江湖,但江湖却一直能在官场找到蛰伏之地且蠢蠢欲动,二者的缠杂纠葛自古以来从未彻底厘清。在当今法制进一步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进一步推进的历史节点上,将江湖从官场彻底驱逐已成为当务之急和应然之举。
传统主流社会以忠义入纲常、明伦理、定人心,不同江湖势力亦以忠义树旗号、序尊卑、聚人气,最终致其偏离本真,成为争权夺力、尔虞我诈的工具。时至今日,忠义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得到重视和纠偏,但实际存在的异化现象仍然严重,对官场“江湖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忠与义在历史上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发展历程。基本上,忠更多侧重于下位对上位、个体对群体的态度与选择,是一种价值取向上的导引;而义更多侧重于等位对等位、个体对个体的考量与应对,是一种行为特性的模式。但二者连缀重叠的交融过程也是长期客观存在的。价值取向上的忠往往引领着行为选择时的义,甚至于将义含纳其中。
唯公是忠、致公无私,应成为官场去“江湖化”的价值导引。与历史过往相比,在当今社会,公被提到了难以企及的高度,民被看重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忠于国家、忠于民族、忠于人民成为大国崛起神话得以造就的基本动因之一。
但繁华之下总有隐忧,忠的本义在当今官场或模糊残缺,或被偷梁换柱,在公退私进、伪愚并行中降格,沦为江湖旗号与手段,成为部分别有用心之人结党营私、弄权夺利、实现野心的工具。他们秉承“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畸念,戴着看似大义凛然、实则卑鄙龌龊的面具,做着貌似冠冕堂皇、实则损公肥私的勾当。
权力变成谋私的工具,执法变成捞钱的手段,服务变成钻营的机会,本应清正、清廉、清明的官场愣是成为乌烟缭绕、瘴气肆行的江湖。这些宵小无良之举的产生和蔓延,说到底还是价值取向出了问题。
在当今官场,首先要做的就是以公定位。公既是国家和民族的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全社会的公共事务等实体性概念,也是公平、公正、公开等程序性要求。既实现忠之内涵的还原,又保证忠之程序的合法,以致公无私的价值力量的弘扬来挤压以公谋私的生存空间,来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为公而义、不害公益,应成为官场去“江湖化”的现实路径。价值取向问题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其终极目标是治本;但价值取向问题同样也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其确立难,扭转更难。因此,唯公是忠的价值导引在当今官场去“江湖化”的斗争中,必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长期的、复杂的过程。
相对而言,行为选择的定向则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虽然其指向的是治标,但治标能够为治本打开突破口,从而为治本赢得时间和奠定基础。
在当今官场去“江湖化”的过程中,强化为公而义的行为选择定向更具现实意义。义从来都不是空洞华彩的概念,义总是在与利的结合中、在对利的超越中展现自身的存在与高贵,没有利益的涵盖宽窄就没有义的大小之分,没有利益的正负趋向就没有义的是非之别。
无论是苍蝇蚊虫还是恶狼凶虎,凡行不义,都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然而,去腐是为了生肌,惩恶是为了扬善,在打击不义之举的同时,既要保护好官场中人的合法权益,让官场成为为有所值、心有所归的场所,更要奖掖超越私益层面的扬义之举,让讲义、守义、行义成为官场风尚,让官场成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舞台,成为充满着为国为民情怀的诗意栖居地。(作者分别系皖西学院思政部副教授、博士,中共安徽六安市纪委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