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虹
①金文的“辨”字,左右部件都是“辛”,“辛”的字形好像装在木柄上端的刺刀 ,表示有罪之人。所以“辨”字中的两个“辛”,就表示涉及案件的双方,即原告与被告。中间的“人”指法官,表示升堂后原告、被告分立两侧,法官坐在中堂,听取双方的陈述,根据事实作出判断。
②篆文“辨”承续了金文字形,但却误将中间的“人”写成弯柄形的“刀”。 所以《说文解字》中这样注解:“辨,判也。从刀辡(biàn)声。”
③④隶书“辨”左右的“辛”出现了变化,左竖变成“撇”,似是跪着的人。楷书“辨”字,点画更清晰了,现在表示“分析判断”的意思。
“辨”是左中右结构的字,笔画繁多,书写时需注意字形紧凑,间架结构合理。瞧这个字,左右的“辛”好似被告、原告分立两侧,争相对法官诉说自己的观点、冤屈、理由,所以首先注意“头部”挨近,左右对称,笔画相互呼应;中间的“点撇”好似法官坐在中堂,秉公断案,所以应当居中、正直,略短。
你看,赵孟頫、米芾、王献之三位大书法家在书写“辨”字时,也都注意了中宫收紧,错落有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