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提升高压客户用电信息采集数据在电费核算中的应用

2016-09-26 20:07卢建生梁玥靳王岗
卷宗 2016年7期
关键词:采集数据核算

卢建生 梁玥 靳王岗

摘 要:随着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电力公司加大了采集数据在电费抄核收等方面的应用力度,积极推动采集数据的“全应用”。面对业务变更等造成的基础档案不完整、采集数据应用不高等问题,本文提出通过抓档案管理、抓数据应用、抓对标考核等手段提升采集数据应用。经实际检验,成效显著。

关键词:采集;数据;核算;应用

用电信息采集数据逐步成为电力公司营销、运检、发策、安质、交易等业务的核心基础性数据,各专业对采集成功率,采集数据实时性、有效性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为提升基层电费核算、计量采集专业人员技术水平,提高采集系统流程和现场采集问题处理效率,实现采集数据“全应用”,本文重点分析了10kV及以上高压客户采集数据应用的现状,查找采集数据在核算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1 现状分析

1.1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采集数据应用于核算的现状分析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实现采集数据的全应用,但目前仅限于电费核算来说,采集数据的应用还存在诸多问题,下面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所辖高压客户为例,按着电压等级及客户重要程度,从采集数据的相对应用和绝对应用两方面进行分析,通过相对应用和绝对应用情况分析可明确采集数据在电费核算过程中应用率较低的主要原因。

相对应用是指电费核算时应用采集数据进行算费的表计数量占参与算费表计数量的比例。

绝对应用是指电费核算时正常应用采集数据进行算费的表计数量占采集成功并将采集数据传递到采集中间库的表计数量的比例。

1.2 相对应用情况

2015年初,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所辖35kV及以上高压客户参与算费的表计2618块,电费核算时正常应用采集数据的有1820块,相对应用占比69.52%; 10kV专变客户参与算费的表计139370块,电费核算时正常应用采集数据的有105491块,相对应用占比75.70%。全省采集数据应用率相对较低。

1.3 绝对应用情况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上高压客户采集中间库有示数的表计1888块,电费核算时正常应用采集数据1820块,绝对应用占比96.40%。10kV专变客户采集中间库有示数的表计108438块,电费核算时正常应用采集数据105491块,绝对应用占比97.28%。由于系统原因和管理责任导致采集数据无法正常应用的占比相对较低,需进一步改善提升。

2 存在的问题

针对当前采集数据未100%应用于电费核算的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主要有以下情况。

2.1 电能量数据采集不成功,无法应用于核算的问题分析

2.1.1 现场设备问题,如终端故障、采集終端缺相、采集模块与专变终端信息不对应、专变终端与采集模块、采集模块与电能表之间无法通信、表计接线错误或通信中断、断续等情形。

2.1.2采集系统任务统筹分配问题。因终端数据采集点的采集任务由主站统一进行分配采集,如果主站对各个终端上传次数和时间点的统筹分配不合理,就容易造成终端采集到的数据不能完全、高效上传,甚至发生数据畸变,影响电能量数据采集。

2.1.3供电方式和电网结构的影响。客户供电方式为双回及以上回路供电,其中一路停电,故障停电、计划停电以及其他一些不清楚的原因,造成表计电量数据无法采集。

2.2 电能量数据采集成功,数据未能应用于核算的问题分析

2.2.1电表条型码不对应、系统流程在途、厂站系统与营销系统条形码匹配不一致、采集对象不对应、终端地址错误、营销系统正反向计量与实际颠倒等档案关系错误,或是用电客户信息出错,用户与台区未一一对应,致使采回来的数据未能应用于核算。

2.2.2采集不成功人为手工录入示数错误、反向有功有电量、总表减不动分表合计电量以及基层单位为完成线损等人为调整电量问题。算费时核算例日当天采集数据推送不成功、推送成功但在营销系统无法获取数据等系统功能问题造成数据无法应用。

3 加强管理的应对措施

3.1 改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主站和采集终端安装的技术问题

严把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设备质量关,主站应采用故障率低、性能好、稳定性高的专用高质量电台。采集终端由于直接位于现场,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前期检验。安装完毕,首先检查sim卡是否松动或接触不良、sim卡参数设置是否正确,区域信号强度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天线与终端接触是否良好,针对这些问题应进行逐一解决。

3.2 完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措施

对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应加强后期运行管理工作,认真梳理用电客户档案,确保用户与台区相互对应。对新装用户、销户用户,应当及时录入、变更用户信息,依照规程高效完成采集点变更的业务流程。如果采集器、集中器、专变终端发生故障需要更换,应及时更换并进行登记变更,完成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点变更业务流程。

3.3 强化抄表业务管理

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电费抄核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高压用户必须应用抄表例日当天零点冻结示数,对特殊情况造成抄表例日当天无法完成抄表工作的,应详细记录具体原因并留存相关佐证材料同时上报主管部门。规范核算取数时间点,统一管理标准,采集系统必须在抄表例日当天8点前将数据推送至采集中间库,8点后应不予推送。

3.4 对标管理及协同配合提升应用率

采用同业对标手段,提升采集数据应用率。同时,各单位营销专业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合理、高效的内部工作流转机制,及时将异常信息进行跨部门、跨专业传递,使异常数据得到有效处理。相互协作,确保本单位的电量电费数据的准确性。

4 结论

通过对采集数据应用现状分析,找出了制约核算采集数据应用的问题所在,本文针对采集数据在核算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调研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得本单位的核算采集数据应用率得到明显提升。

4.1 相对应用情况

利用半年时间完善提升,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上高压客户参与算费的表计相对应用占比提高到了92.75%,较年初升高23.23%。10kV专变客户参与算费的表计相对应用占比提高到90.52%,较年初升高14.82%。

4.2 绝对应用情况

目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上高压客户参与算费的表计绝对应用占比基本达到100%,即采集回来的表计电量数据实现了全部应用。10kV专变客户参与算费的表计绝对应用占比达到99.61%,较年初升高2.33%。

下一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将进一步健全采集数据应用全口径管控模式,对于高压用户,重点从营销算费数据与用电采集数据一致性进行考核,对于低压用户,重点从远程自动抄表核算比例方面进行考核,继续强化采集算费数据的应用,努力实现采集数据的100%应用。

参考文献

[1] 余广厂,电能(用电)信息采集与监控[M].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

[2] 卢汪节、李文芳,基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电费管理模式[D].

[3] 国家电网公司Q / GDW 373—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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