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赵娜
光伏精准扶贫的全角度多维精准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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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光伏扶贫过程中,一个项目筹集多少资本金合适?什么情况下需要贴息?一个项目能扶助多少扶贫对象?如果不贴息,需要多少其他资金扶持?光伏扶贫忽视的问题是什么?本文用数据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角度多维精准分析。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意见》的文件(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在光照资源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展光伏扶贫,要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根据《意见》建议的光伏扶贫模式,村级(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对应的项目规模标准为5 kW,集中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对应的项目规模标准为25 kW。为了更直观地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的筹资模式及资金需求,体现广泛的参考意义,本文以同时具有Ⅱ类(北部地区)和Ⅲ类资源区(南部地区)的某省为例,进行相关测算。
本文在3种容量模式下进行测算,分别是户用5 kW、村级电站1.5 MW、集中地面电站50 MW。在不考虑国家和地方光伏扶贫的其他政策情况下,对今年光伏扶贫方案的经济性和相关方案进行测算。
1)电价:前20年北部地区均参照Ⅱ类资源区,现行电价政策为0.88元/kWh;其余南部地区各贫困县属于Ⅲ类资源区,现行电价政策为0.98元/kWh。
2)单位造价按照7800元/kW计算。
3)扶贫标准:按照每年3000元/人(户)计算,连续20年。
4)项目还款年限为15年。
5)按照北部25年平均满发小时数为1256 h、南部25年平均满发小时数为1140 h计算。
6)折旧年限为20年。
3.1户用电站测算
3.1.1北部地区
1)政府投资约20%资本金时,在当前利率水平下,即使政府完全贴息,也不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人(户)的标准。
2)政府投资约30%资本金时,要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人(户)的标准,需要政府在当前利率下贴息90%,即长期贷款利率为0.74%。
3)政府投资约50%资本金时,正常利率下,无需贴息即可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人(户)的标准。
3.1.2南部地区
1)政府投资约20%资本金时,在当前利率水平下,即使政府完全贴息,也不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人(户)的标准。
2)政府投资约50%资本金时,在完全贴息情况下,即可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人(户)的标准。
3)政府投资约72%资本金时,在当前利率水平下,即可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人(户)的标准。
3.1.3说明
光伏组件前5年或前7年的满发小时数相对较高,在前几年的收益要大于3000元,但由于组件的自然衰减属性,发电小时数逐年降低,后几年收益较低,不能满足增收标准。
3.2村级电站测算
村级电站对应每位扶贫对象的容量为5 kW,按照1个电站可以覆盖300个扶贫对象的标准,每个村级电站容量为1500 kW,村级电站投资按照7600元/ kW计算,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3.2.1北部地区
1)政府投资约20%资本金时,完全贴息也满足不了要求。
2)政府投资约50%资本金时,在完全贴息的情况下,可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人(户)的标准,同时补贴扶贫对象300人。
3)政府投资约62%资本金时,在当前利率水平下,即可满足扶贫标准。
4)根据村里留存收益的比例,适当增加政府出资比例。
3.2.2南部地区
1)政府投资约20%资本金时,完全贴息也满足不了要求。
2)政府投资约62%资本金时,完全贴息可满足扶贫20年年均补贴3000元/人(户)的标准,同时补贴扶贫对象300人。
3)根据村里留存收益的比例,适当增加政府出资比例。
3.2.3说明
光伏组件前5年或前7年的满发小时数相对较高,在前几年每位扶贫对象的收益要大于3000元,但由于组件的自然衰减属性,发电小时数逐年降低,后几年收益较低,在分配时可以考虑将多余部分纳入村集体基金统筹,在项目后期再进行平衡分配。
3.3大型集中地面电站
根据每位扶贫对象对应的项目规模为25 kW左右,则50 MW集中式地面电站对应扶贫对象为2000人,每年至少应提供扶贫资金600万元。投资水平按照7500元/kW计算。
3.3.1北部地区
政府资本金10%,企业出资本金10%,其余银行贷款。在当前利率情况下,按照资本金股比分配利润,前20年项目整体平均收益为1500万元,其一半大于600万元,故项目均可满足扶贫对象要求。扶贫对象如按3000元/人(户)计算,可以折股扶助2500人。
若前5年贴息,前20年项目整体平均收益为1900万,折股分配利润为850万元,可以扶助2830人。
若前10年贴息,前20年项目整体平均收益为2100万,折股分配利润为1050万元,可以扶助3500人。
3.3.2南部地区
政府资本金10%,企业出资本金10%,其余银行贷款。在当前利率情况下,按照资本金股比分配利润,前20年项目整体平均收益为1236万元,其一半大于600万元,故项目均可满足扶贫对象要求。扶贫对象如按3000元/人(户)计算,可以折股扶助2060人。
若前5年贴息,前20年项目整体平均收益为1630万,折股分配利润为815万元,可以扶助2716人。
若前10年贴息,前20年项目整体平均收益为1832万,折股分配利润为916万元,可以扶助3053人。
3.3.3说明
在不贴息的情况下,北部地区的集中地面电站20年内,每年的收入均可以满足扶贫要求,前几年均有不少超出3000元/人(户)的扶贫结余,可另行分配;南部地区的集中地面电站在前4年满足3000元/人(户)的扶贫要求,其余年份需稍微补偿。
政府对光伏扶贫电站的补贴不仅包括贴息,也可采用对税收进行减免或在效益不好的情况下直接补贴电站等多种形式。因此,在不贴息的条件下测算需要补贴的额度,如表1所示。
表1 不贴息条件下需要补贴的额度
光伏扶贫的关键问题在于融资模式的选择和处理,这些都依赖于准确的测算和分析。另外被行业忽视的一个问题是,由于光伏组件存在衰减现象,光伏扶贫项目的收益是逐年递减的,这就需要在光伏扶贫电站扶贫收益的分配上进行充分考虑,综合统筹,各年均匀分配,不能理想化地用一个数字简单当做各年收益,应尽量平衡收益逐年减少的趋势,让光伏扶贫电站持久扶贫20年。
本文是仅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测算的结果和分析,如想了解其他省市或在其他前提条件下光伏扶贫的筹资、收益、补贴额度等,需按照具体要求并结合当地情况进行更精准的测算。
图3 PMOD合成的TSI数据作为日值绘制[11]
2016-04-18
赵娜 (1982—),女,研究生、注册咨询师,主要从事太阳能发电领域的政策和技术经济研究。zhaona09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