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竺君,刘风平
(1.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2.三岔子林业局,吉林 白山 134702)
全面停伐后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不同类型家庭收入结构的变动
韩竺君1,刘风平2
(1.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2.三岔子林业局,吉林 白山 134702)
运用2013年和2014年重点国有林区民生调查数据库中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85个样本数据,通过描述性分析得出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不同职工家庭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研究结果表明:在全面停伐政策之后,龙江森工职工家庭的收入结构总体上没有较大变动,从收入的绝对值上看收入普遍增加,但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停伐对成员中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这类家庭的冲击最小,对成员中有在其他企业工作的家庭的冲击最大。
全面停伐;国有林区;职工家庭;收入结构变动
2014年4月1日起,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5年4月1日起,包括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三省区的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也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伐不仅促进森林资源的恢复和保护,而且加快了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步伐。在关注生态环境改善的同时,也应该关注林区家庭的生计状况是否受到严重影响。国有林区的职工家庭的生计状况十分脆弱,一些家庭赡养负担沉重,甚至有因病因子女教育致贫的现象[1],而已有的研究也表明全面停伐政策对于林区改善民生带来了巨大压力[2]。为此,本文利用调查数据,分析全面停伐政策实施后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家庭收入的变动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推动全面停伐政策的稳健推进。
本文数据来源于由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东北林业大学联合启动的重点国有林区民生调查项目数据库,该数据库目前已有2013和2014年的调查数据。本文选取2013年和2014年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绥棱、清河、友好和乌马河等4个林业局连续两年参加调查的共85户样本数据。调查地点和样本分布如表1所示。
样本户中,户主的性别主要是男性,占92.9%。户主的文化程度以初中、高中或中专为主,占70.6%。户主的年龄主要集中在 40~60岁,占76.5%。户主的职业类型中,管理干部占39.7%,非管理干部占60.3%。家庭规模普遍小于3人,占91.8%(见表2)。
3.1家庭类型
根据家庭中户主及其配偶的单位性质将林区家庭分为6个类型,分别是国有单位+国有单位型、国有单位+其他企业型、国有单位+家庭经营型、其他企业+家庭经营型、家庭经营+家庭经营型以及其他企业+其他企业型。
国有单位+国有单位型是指户主及其配偶均为林业局职工或医院、学校、公安局等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或退休职工,即他们都属于国有单位的职工,其工资收入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这种类型的家庭共有51户,占60.0%。国有单位+其他企业型是指户主及其配偶均有工作,双方只有一人在林业局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另一人在其他企业进行工作。所谓其他企业在国有林区一般是指非国有的小型木材加工厂或其他非正式的小型企业,职工在这类企业可能从事长期正式的工作,也可能从事短期非正式的零工。这种类型的家庭共有3户,占3.5%国有单位+家庭经营型是指户主及其配偶双方只有一人在林业局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另一人从事农林业生产或个体经营。这种类型的家庭共有6户,占7.1%。其他企业+家庭经营型是指户主或其配偶一人在其他企业工作,另一人从事家庭经营。调查样本中没有这种类型的家庭。家庭经营+家庭经营型是指户主或其配偶都从事家庭经营。这种类型的家庭有4户,占4.7%。其他企业+其他企业型是指户主及其配偶中均在其他企业或做零工。这种类型的家庭有21户,占24.7%。调查中各种类型家庭分布情况如表3所示。
3.2职工家庭收入结构的变动
3.2.1户均收入变动
除其他企业+其他企业型家庭外,其他类型家庭的收入都有所增加,其中国有单位+国有单位型家庭的收入增加最为明显,2014年的户均收入为56 504.6元,比2013年增加了16.7%。2014年家庭收入最高的是国有单位+家庭经营型,户均收入是73 525.7元;家庭收入最低的是家庭经营+家庭经营型,户均收入是25 666.7元(见表4)。由此来看,如果家庭中有在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员,他们受到停伐的冲击要小一些;而家庭中有在其他企业工作的人员,他们受到停伐的冲击要大一些。
3.2.2户均工资性收入变动
如表5的调查显示,家庭经营+家庭经营型的家庭在2013年并没有完全从事家庭经营而是在一段时间打零工,所以有工资性收入,但是到了2014年则完全没有工资性收入。其他企业+其他企业型家庭的工资性收入或打零工的收入有所减少,减少的幅度为28.9%。家庭中如果有人在国有单位工作,那么其工资性收入就会有所增加。这是因为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为各林业局职工增加了10%的工资。以上分析仍表明,停伐对家庭成员中有在其他企业工作的家庭有较大影响。
3.2.3户均家庭经营收入变动
根据表6调查显示,国有单位+家庭经营型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增幅最大,其家庭经营收入从2013年的14 333.3元增加到2014年的24 403.0元,增幅达70.3%。家庭经营+家庭经营型家庭的家庭经营收入最高,2014年达到24 866.7元,比2013年增加了24.9%。家庭成员中有在国有单位或其他企业工作的家庭在2014年都没有家庭经营收入。
在全面停伐之后,龙江森工林区职工家庭的收入结构总体上没有较大变动,从收入的绝对值上看家庭收入普遍增加,但不同类型的职工家庭间收入差距在逐渐拉大。国有单位+家庭经营型家庭收入最高,收入来源多样,既有固定的工资性收入、退休金还有兼业的农林业生产经营收入,停伐对这类家庭的冲击最小,这类家庭的收入还有所提高。停伐对成员中有在其他企业工作的家庭的冲击最大,如果家庭中两个成员都在其他企业工作,那么其家庭收入下降了9.2%,其家庭工资性收入下降了28.9%。停伐后从事家庭农林业生产经营的家庭受到的冲击也较小,这类家庭的家庭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均有所提高。
[1]朱洪革,井月.重点国有林区贫困:测度、特征及影响因素[J].中国农村经济,2013(1):76-86.
[2]朱震锋,曹玉昆,王雪东,等.SSP范式下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全面停伐试点政策的影响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14(5):61-65.
[责任编辑:鹿鸣]
Changes in the Structureof Incomeof Different Fam ilies’Types in State-owned Fores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after Stopping Cutting
HAN Zhu-jun1,LIU Feng-ping2
(1.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of 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Harbin Heilongjiang 150040,China;2.SanchaziForestry Bureau,Baishan Jilin 134702,China)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85 samples data from the database of livelihood survey of key national forestareas in 2013 and 2014,this paper has found changes in the structure of income of different families’types in state-owned forestof Heilongjiang province.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families’income structure has no significant change in general since the stopping cutting polity,from the absolute value of income to see the families’income generally increased,but the income gap is enlarged gradually. Comparing with the families which have members working in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the stopping cutting policy hasmore influenceon the familiesworking in otherenterprises.
stopping cutting;state-owned forest region;workers families;changes in the structure of income
研究报告
F326
A
1673-5919(2016)02-0108-03
10.13691/j.cnki.cn23-1539/f.2016.02.036
2016-03-04
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10225052)
韩竺君(1995-),女,山西长治人,在读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