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会行团[2016]1号
一、为了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引导和激励行业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成长成才、服务国家建设、弘扬诚信文化,根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发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会计师事务所青年集体为单位,组织并号召集体中的青年积极投身行业工作,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体现行业职业道德,以青年的成长成才推动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协调、科学发展。
三、行业青年文明号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以下简称省级行业团委)命名,被命名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本单位、本地区、全行业乃至全国应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共同组建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及各省级行业团委负责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组织、开展及日常管理。
五、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应是以行业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基本条件是:
1.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人数较少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整体参与创建;35周岁以下人数占比为60%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占比为10%以上;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集体负责人任号长。
2.集体成员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集体或集体所在单位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行业各项执业规范和规章制度。
4. 符合建团条件的集体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5. 集体成员、集体或集体所在单位近三年未受过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六、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及各省级行业团委(以下统称行业团委)负责相应层级的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和考核工作。
(一)评选
1.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两年为一个评选周期,双数年度评选表彰。
2.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见附件1),各省级行业团委依据标准判断创建集体是否达标。
3.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名额实行比例控制。为鼓励往届集体继续开展创建工作,新一届命名的青年文明号中,往届集体原则上占比不少于40%;新命名的青年文明号总数一般不超过下一层级青年文明号总数的20%。
4.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实行公示制,采用候选集体自行公示和行业团委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自行公示和集中公示一般都不少于7天。
5.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实行报备制,各省级行业团委须于评选届期之初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报送创建上一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并指导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登录“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络办公协同系统”进行网络报备。
(二)考核
1.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重在创建、贵在管理,行业团委既要考核相应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同时也要接受上级团组织的考核。
2.行业团委利用团中央的“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络办公协同系统”对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实施全程考核;利用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核等方式对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进行现场和非现场考核。
3.各省级行业团委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提交年度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和年度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工作台账(见附件2)。
4.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根据对各省级行业团委工作考核情况,增减其青年文明号名额。
七、行业青年文明号管理工作坚持“谁评选、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团委对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实施全程管理。
八、行业团委对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做到创建前摸底、创建中指导、创建后监督,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行业青年文明号牌匾由命名单位制作,制作标准是:
1.材料:铜板底。
2.布局:第一行“xxxx-xxxx年度”(居左);第二行“青年文明号”(居中);第三行命名单位(居右)。
3.字体:“青年文明号”统一使用江泽民同志的题字,其他内容为黑体字。
4.颜色:“青年文明号”字体为红色,其余字体为黑色。
5.尺寸: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命名的牌匾尺寸为560 mm×350 mm,边距为30 mm,第一行字号为7 5磅,第二行“青年文明号”尺寸为400mm×120mm,第三行字号为60磅;共青团xx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命名的牌匾尺寸为480mm× 300mm,边距为30mm,第一行字号为65磅,第二行“青年文明号”尺寸为350mm×100mm,第三行字号为45磅。
十、凡获得行业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要在工作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
十一、取消行业青年文明号称号的情形:
1.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足60%。
2.集体负责人的年龄均超过35周岁。
3.集体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在50%以上。
出现以上情形,允许集体将青年文明号牌匾留作纪念,但不得在公共场所悬挂,由命名单位实施监督。
十二、撤销行业青年文明号称号的情形:
1.集体因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业务问题,存在疏漏、违规行为,受到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
2.集体成员因独立性、保密性、廉洁性等方面,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受到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
3.集体及个人因业务工作失误导致所在单位受到重大影响。
出现以上情形,由命名单位摘除并收回青年文明号牌匾。
十三、为确保行业青年文明号的严肃性,青年文明号集体应认真保管好青年文明号牌匾,以防污损或丢失。
十四、团中央命名的青年文明号为国家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命名的青年文明号为省级,各省级行业团委命名的青年文明号为市级。
十五、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享有同级别先进集体或相应荣誉称号的同等待遇,集体负责人同时享受同级别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和待遇,并在晋级、使用上予以优先考虑。
十六、行业各级党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对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纳入本单位奖励序列,在工资奖金、学习深造、晋级晋职等方面优先考虑青年文明号成员,将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
十七、行业团委在表彰青年文明号的同时,应表彰在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十八、行业团委要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经验,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氛围。
十九、本办法适用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各省级行业团委及会计师事务所青年集体。
二十、各省级行业团委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备案。
附件:
1. 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
2. 年度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工作台账
附件1:
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
(由创建集体自评、行业团委复核)
注:1.其他:集体根据创建工作实际,填写区别于其他集体的特色内容,如机制、业务的创新举措,行业领军人才培养等内容;该项得分由上级行业团委酌情打分(最高不超过5分)。2.一票否决:凡集体出现规定情形之一的,将一票否则,取消集体创建资格。
集体自评人:团委复核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自评时间:复核时间:
附件2:
年度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工作台账
(由行业团委填写)
注:1.此表面向各省级行业团委。2.请简要描述需要填写内容,详细情况在年度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情况报告中列示。3.参照工作台账模块及考核项目内容拟写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并详细列举台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4.“创建规模”中省级青年文明号规模和市级青年文明号规模内容的填写,各省级行业团委应做好与当地团省委及团市委评选工作的统筹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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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