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微微
226006 江苏省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康复科
综合康复治疗对小儿脑瘫患者的临床疗效观察
张微微
226006江苏省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康复科
目的探讨综合康复治疗对小儿脑瘫患者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我院康复科收治的35例脑瘫患儿为对照组,使用运动治疗;选取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我院康复科收治的35例脑瘫患儿为观察组,采用综合康复治疗,比较两组患儿的康复效果。结果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1.43%,对照组总有效率为77.14%,观察组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小儿脑瘫患者采用综合康复治疗较单一运动法治疗有更好的临床疗效,值得临床应用。
小儿脑瘫;综合康复治疗;临床疗效观察
脑瘫是小儿科常见的神经系统疾病,是由多种病因导致小儿在发育过程中非进行性脑损伤而导致的中枢性瘫痪,包括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并可伴有智力低下、癫痫、感知觉障碍及精神行为异常等[1]。对于脑瘫患儿来说,目前尚没有彻底的根治方法。我院康复科从2013年起对脑瘫患儿采用综合康复疗法,探讨综合康复治疗对脑性瘫痪的影响,对开展小儿脑瘫治疗提供依据,并进一步叙述综合康复治疗的重要性,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我院康复科收治的35例脑瘫患儿为对照组,选取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我院康复科收治的35例脑瘫患儿为观察组。纳入标准(1)符合小儿脑瘫的诊断标准;(2)年龄在0-6岁。排除标准(1)不符合诊断标准者;(2)合并有严重的心、肝、肾等重要器官的器质性疾病者。观察组35例,男19例,女16例,平均年龄(5.34±1.52)岁;对照组35例,男21例,女14例,平均年龄(5.82±2.17)岁。两组患儿一般资料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主要采用运动治疗,是在患儿身上寻找一些运动的关键点,对痉挛的部位采取反射抑制进行抑制,待肌张力下降后,让患儿进行主动的、小范围的和不引起痉挛的关节活动;或通过平衡、翻正反应引起运动,后再负重取得平衡;用这样的方法训练对运动的控制。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内容上增加(1)功能训练:根据患儿不同的功能障碍制定相应的训练方案,以恢复患儿独立生活能力为目标,针对性地训练患儿主动从运动、学习、认知等方面提升自理能力;采取机械、物理的手段,针对脑瘫所致的各种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进行一系列的训练,从而改善残存的运动功能,抑制不正常的姿势反射,诱导正常的运动发育。(2)中药熏洗和水疗:针对患儿的不同病理表现采取针灸、按摩等方式结合中药对局部进行熏洗和水疗等措施以促进其局部血液循环、改善肌张力、增强局部肌肉运动能力。(3)高压氧治疗:旨在提高患儿血氧分压,恢复大脑皮质的生理活动并促进侧支循环的建立。(4)其他治疗:除康复治疗外,给予患儿静脉滴注脑活素4~6疗程。加强护理及卫生,注意营养。
1.3 疗效判定标准 首都西苑海淀神经伤残儿童医院研究的7项疗效评估标准评定:各项指标≥20分为显效,>10分为有效,<10分为无效。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儿童康复科ADL评定表,属独立完成项的即为显效,能独立完成但耗时较久的为有效,不能独立完成的为无效[2]。
1.4 统计学方法 两组患者所得的临床效果评定统计学处理均在统计学软件SPSS14.0下进行,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显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1.43%,对照组总有效率为77.14%,观察组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临床疗效比较
对小儿脑瘫的治疗是最大限度的改善患儿的生存质量,减轻社会与家庭负担,尽最大可能对可能引发的全身病变和软组织异变及关节畸形进行遏制。胎儿在出生后一月内脑部发育最快,神经系统也在这一时期形成。根据脑的可塑性理论分析,脑的发育越不成熟,脑的可塑性就越强[3]。而这一时期脑组织一旦发育完毕,可逆转性就消耗殆尽,综合治疗中功能恢复训练和学习新的功能对小儿脑瘫患儿来说尤为重要。本研究结果表明,不论是单纯的运动疗法,还是综合康复治疗,对脑瘫患者肢体运动功能均有明显改善。从两组对比结果来看,治疗3个月后,观察组的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也就是说与单纯的运动疗法相比,综合康复治疗的患儿运动功能改善状况更明显。综上,综合性康复治疗具有很强的系统性,便于患儿进行长期的坚持治疗,且临床疗效显著,值得推广。
[1]华丽,叶天惠.对脑瘫患儿实施社区引导式康复训练的实践[J].护理学杂志,2012,27(9):71.
[2]尤仲敏.综合康复治疗小儿脑瘫效果观察[J].山东医药,2011(14):78-79.
[3]张雁,吴卫红.个体化康复训练对脑瘫患儿综合能力的影响[J].中国康复,2012,27(3):180-181.
10.3969/j.issn.2095-9559.2016.04.063
2095—9559(2016)04—2387—01
201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