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爱的乡下生活其实很无聊
毛利专栏作家,狮子座,O型血。天真的毒舌妇,好玩的刻薄者。著有《当待业女遇上草食男》、《一纸谈欢》。
20世纪40年代,一位穷到无法对付生活的英国中产阶级寡妇,做了个有点荒唐的决定:既然在汉普郡无论如何都开心不起来,为什么不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于是她带着4个孩子,来到风景如画的希腊小岛—科孚岛,在一座没有水电的破房子里安营扎寨,从此画风一转,走上清新的田园文艺路线。
跟英国沉闷教条的生活比起来,小岛简直是天堂。大儿子写作,二儿子打猎、谈恋爱,三女儿成了伯爵夫人的陪伴女郎,小儿子得天独厚,在应有尽有的乡间不但捕获到各种奇奇怪怪动物爬虫,还活捉了一个动物学家,天天为他讲解各种知识。最有收获的还是孩子们的母亲,这位德雷尔夫人在故乡只能被对门年纪一大把的小矮个先生追求,到希腊后,她立即换了个胸肌梆梆硬、金发碧眼的北欧情人,每天嘴角都恨不得咧到耳根。
英剧《德雷尔一家》无疑又唤醒了麻木的城里人,看上两集就要振臂一呼:我要去乡下!
就像2015年日本电影《小森林》热播时那样,无数文艺小清新都及时把旅行目的地从东京调整成日本九州的某小山村,觉得那里才是他们心灵的归宿。
他们肯定很同意卢梭的话,比起处在邪恶的社会,人类在自然的状态中会更快活。卢梭恨不得人类从两腿直立行走变成四肢爬行,即便没去乡下,也要变成住在城里的野蛮人。
每每看着屏幕里,肆意享受着乡间生活的女主角,我总是一万个想不通。比如《小森林》的女主角,从早到晚都在田间劳作,居然还有一身白嫩细腻的肌肤,活像上帝的恩赐。
又比如《德雷尔一家》中的母亲和女儿,在远离伦敦的荒岛上,为什么始终穿得跟时髦女郎一样?特别是看到母亲穿着中跟皮鞋在乡间种地的场景,实在气坏我了,穿着这种鞋去上班都像受罪,她到底是如何做到优雅地种菜的?
据说,当你回到田园,进入那个缓慢的节奏,一切平凡的东西都会闪闪发光。就像日剧里一样,厌倦大城市生活的人到了乡下,忽然一蔬一饭都变得质朴,值得回味,时不时眉毛一挑,惊呼今天的红茶真好喝,今天邻居送来的李子也格外香甜。
我特别想问这些田园生活爱好者,除了歌颂天气、景色、食物之外,在乡下活着到底还有什么别的意思?
或许是因为我的乡下人血统足够纯正,太知道乡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要有人谈论乡村,我能想到的只有避之不及的无聊。如同巴黎名媛德梵夫人所说:乡下地方唯一的好处,就是悲惨二字在你预料之内。在乡下,你没有任何期待,你没有任何要求与欲望,所以也不会感到厌烦或者失望。
想想看,《小森林》里让整个乡村沸腾的,竟然是一锅糖水栗子—众人口口相传,这样做真的很好吃呢。我感到的只有无力,在乡下,除了吃和变胖外,到底还有什么正经事?
城里人倾向于把乡下人看成朴实的代表,看到对方天真的微笑,就觉得找到了善良的源泉。等一下,那分明只是因为你听不懂对方到底在说什么。
每当有朋友提议,要不要去乡下生活时,我总是会十分严肃地回绝:不,打死我也不去。在乡下,能杀死无聊的,只有更大一波的无聊。
那些躲在帷帐里神神叨叨的文艺清新派,每天都沉浸在所费无多的田园生活中,穿着麻布衣服,几乎跟清漆水泥墙混为一体。只是,在发自内心地感慨完“今天的面包真好吃”之后,总得找点事情做,才能打发漫长的一天。
毕竟,那个日出而作日落繁衍子孙的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