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教育报》报道,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多年来,受城乡发展不均衡、交通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乡村教师队伍一直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师资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是该计划8个方面举措之一。最近两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颁发对象和有关规定。这个通知,显然是在着手落实去年出台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的相关要求。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为从教30年的乡村学校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具有多方面意义。一是对长期坚守乡村教师的厚爱和精神鼓励。从教30年即可获得国家荣誉,这是国家对这份特殊工作的肯定和奖赏。二是可以提升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三是有利于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事迹,有助于改善和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形象。
对乡村教师的奖励无非分两个层面:一是物质待遇方面,如提高工资标准,发放乡村教师专项补贴,改善生活环境等;二是精神鼓励,如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颁发“最美乡村教师”称号,为从教30年乡村学校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等等。要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真正让乡村教师得到实惠,又发自内心地喜欢上乡村教育工作,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同等重要,不可偏颇。
长期以来,330万乡村教师坚守在乡村教育教学一线,付出了巨大的心血,为乡村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国家对从教满30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必将有力促进广大乡村教师坚守乡村、辛勤耕耘,建设良好的乡村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