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志明 胡能灿
益阳市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
文/丁志明 胡能灿
2015年以来,湖南省益阳市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做到整体谋划讲“五高”、稳步攻坚求“五定”,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现已全部完成。职责机构整合过程中,益阳市所属各区县(市)均以党委政府和编办名义下发了实施方案和职责机构整合文件,明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为不动产登记机关,增设不动产登记科(股),批准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市设立1个市级、7个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共调整核定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额拔款事业编制278名。目前,全市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划转、流程再造、资料移交、统一窗口、信息平台建设等也正在稳步推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布后,益阳市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其实质要求,深刻了解到,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以土地为基石的企业和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保障,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此,益阳市委、市政府将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作为2015年重点改革事项高位推进。2015年4月初,益阳市即开始组织国土、编办等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全市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10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编办到江西赣州、湖北荆州等地学习考察,重点学习借鉴了其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组建、职责整合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之后,多次组织市国土、编办、财政、农业、水务、林业、房管等部门单位以及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进行专题研究,从而逐步形成了益阳市不动产登记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出台了《益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步骤、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重点做好职责整合、理顺关系、机构设置、人员划转、窗口建设五大任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参加讨论研究,亲自调度部署。沅江市邓宗祥书记亲自调度,三名副市长协调落实。2015年9月17日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益阳许显辉市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三个具体要求,即:机构组建要“快”,职能整合要“细”,工作要求要“严”。要求各区县(市)倒排时间表,在年底前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任务。11月中旬,省国土资源厅、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先后到益阳市进行专项督查。11月24日,益阳市召开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对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推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进一步落实。12月1日至3日,益阳市派出2个督察组到各区县(市)开展专项督查。在工作中,考虑到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注意做到市县两级同步推进、职责整合和机构整合同步推进。市本级实施方案对资阳区、赫山区的机构、人员进行了确定。为进行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整合,成立了科(股)、中心,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为副处、县为副科作了明确规定。市本级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不动产登记科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综合科、预审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质检科、勘测科等7个职能科室,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4名(正科级)、科长7名(副科级)。按照编制总量不增、“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人员、资金、资产、业务的“六位一体”整合。在资阳区、赫山区的乡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加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乡镇分中心牌子,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不动产登记窗口,负责受理业务、网上资料上传,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审核后发放登记证书。
《益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将市房管局、市林业局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并入市国土资源局,原由市农业委负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五年过渡期;明确市本级房屋交易管理职责暂时由房管部门承担,要求房地产交易机构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信息共享,以后视运转情况与政策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在整合工作中,主要把握以下三个标准:一是“职责明确”,即土地、房屋、林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以及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都要统一到一个部门;二是“机构健全”,即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须发文明确;三是“上下衔接”,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顺畅地接受上一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权责一致,上下衔接。同时,因大通湖区属农场改革管理区,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行政区划代码,4个乡镇行政区划属南县,1个镇属沅江市,故大通湖区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大通湖区负责,其不动产登记证书加盖市不动产登记2号公章。
按照编制总量不增、“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从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林业等部门连人带编划转从事登记工作的人员。据统计,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0名,资阳区12名,赫山区18名,安化县80名,桃江县45名,南县32名,沅江市25名,大通湖区6名。同时,乡镇分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工作中,他们分批次、分类对整合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动产登记条例解读,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方案和不动产单位编码、不动产登记政务系统操作及不动产簿证填写等业务知识培训。2015年10月,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培训会,全市各区县(市)局局长、分管人事工作副局长及地籍股长参加了培训。
按照《益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尽快落实办事场所,加强软硬件建设,优化办事流程,科学设置登记办理及与其相关的权籍调查、交易服务、税费征缴等办事窗口。同时,整合乡镇土地、房屋、林地登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将登记窗口逐步延伸到乡镇,到2017年实现所有建制镇设置办事窗口,2020年覆盖所有乡镇。为此,益阳市的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已确定政务服务中心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场地。赫山区已确定区政务中心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场地,增设赫山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窗口,并加挂赫山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的牌子。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厅设置16个窗口,档案信息室设在县档案馆。
(作者单位:湖南省益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