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施勇峰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杭州将有这些举措
□ 文 /施勇峰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城市发展想要向创新要红利,就要顺应网络时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打造支撑小微企业发展的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新型载体,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杭州以成为“创业者的天堂”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为目标,力争到2017年,杭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目标是:以2014年为基数(下同),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为35%,小微企业就业人数三年累计增长为35%,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比例为53%,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增长比例为40%。为了实现这些目标,2015年底,编制出台了《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5-2017年)》。
接下来,杭州将有哪些举措促进小微企业两创工作?如何激活社会创新活力?根据《工作方案》,本刊为你一一道来。
引导楼宇厂房资源创办创业创新空间。鼓励利用工业闲置厂房和楼宇兴办服务科技和文创类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空间,对利用建成3年以上的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产资源兴办创业创新空间,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且无需转让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经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并报市政府批准,属于符合国家规定、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及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在征收土地年租金时,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对工业厂房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作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的地上建筑配套或附属设施。支持各区、县(市)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进行房租减免和补贴,在中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中予以体现。
扶持众创空间和创新型孵化器发展。从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和完善众创空间投资功能角度,加强众创空间和创新型孵化器的扶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在示范期内每年给予20万元补助。众创空间被认定为(纳入)为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的,示范期内每年分别给予25万元和30万元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众创空间房租、宽带费补贴和创业活动经费,获得资助的众创空间应对入驻不超过1年的创业团队和小微企业实施免租政策,提供零成本的网络使用环境。鼓励众创空间完善投资功能,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可申请市级各类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配比投入。对符合市级各类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市本级可参股不超过30%。对创业空间帮助创客团队或创业企业获得天使轮和A轮投资或被非控股母公司收购,按照不超过融资额的2%对众创空间进行资助,原则上单个创客企业或项目融资对众创空间的资助不超过30万元,且融资后企业仍注册在杭州市,单个众创空间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创客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完成备案后补助30万元,挂牌成功后再补助50万元。
发挥创业创新要素密集区的辐射作用和溢出效应。鼓励和支持杭州国家高新区、西湖区等创业创新要素密集区与杭州西部县市开展战略合作,拓展创业创新发展空间。杭州国家高新区出品牌、出管理、出人才,县、市提供发展空间和基础服务,建设创业创新的拓展区和辐射区,引导杭州高新区富余的创业创新资源向西部县市流动和扩展。鼓励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载体以拿地建设、托管运营、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到西部县市打造新的创业创新空间,输出管理、品牌和服务,推动县市的创业创新开创新局面。
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云服务平台。促进各部门已有的公共服务体系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内企业的备案管理,实现小微企业创业辅导、融资担保和技术成果转移等需求反映和收集,针对性地提供公共服务;集聚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争取通过3年时间,集聚2000位创业导师,600家以上的银行、创投、担保等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分析提供创业创新服务;应用云计算、远程视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创业辅导、人才培训、法律维权、科技金融、技术转移等服务,推进创业创新资源和服务均等化。云服务平台要打造成为杭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门户和总平台。
基于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的思路,设立全程网络化管理的创业服务券。重点资助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会展服务及重点展会等公共服务。依托创业APP平台,建立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注册,创新创业活动发布,创业者微信或者APP报名,活动现场二维码或者手机签到,参与者评价反馈等功能的云管理平台。创新创业机构根据提供的服务和覆盖的创业者通过云平台计算出服务券额度,获得资助。
开展创业教育实训,支持有关高校开展“学业+创业”双导师培养模式的探索,允许学生独立创业、合伙创业或者在导师的指导下创业,建立创业业绩与学分挂钩的新机制。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开展创业实训,引导高校与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共建创业教育中心,组织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投资人等开设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支撑,实现资源分享。支持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等开展实战型创业教育和技能实训。
加强创业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专利导航工程,在孵化器、工业功能区、大学高教园等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加强对商标权、版权和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方法新模式,引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和救济工作,为创业创新保驾护航。
加大减税力度。国税方面,一是增值税:从2014年10月1日起,将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从原来的2万元提高至3万元,即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2015年市国税局管辖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有290万户次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免税额达到7.3亿元。2016年将有333万户次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免税额将达到8.4亿元。2017年将有380万户次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免税额将达到9.6亿元。二是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30万元以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20%的优惠税率。从2014年起,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享受20%税率减半征收的优惠;从2015年起,所得税减半征收的范围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户数和额度:2015年8.48万户,减免税额2.16亿元;预计2016年10.2万户,减免税额2.6亿元,2017年12.2万户,减免税额3.1亿元。
地税方面:一是营业税减免。小微企业减免户数和营业税:2015年度9500户,减免税额7000万元;预计2016年度10100户,减免税额7400万元;2017年度11200户,减免税额8100万元。二是企业所得税优惠。2015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13767户,减免税额5600万元;2016年度预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19273户,减免税额7800万元;2017年度预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26982户,减免税额1.09亿元。三是小微企业房产税减免。2015年度减免717户,减免税额2.1亿元,预计2016年减免710户,减免税额2.2亿元,2017年减免712户,减免税额2.4亿元。四是小微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免。2015年减免230户,减免税额1500万元,预计2016年减免228户,减免税额1560万元,2017年度减免237户,减免税额1520万元。
结合创业创新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市场资金为主体,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无缝对接的多层次创业融资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整合各类产业基金、工业和科技、文创等财政专项资金基础上,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文创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规模。到2017年底,杭州市本级用于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的各类基金规模逐步达到25亿元,增加部分由市产业基金、科技专项资金、文创专项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拓宽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渠道。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鼓励银行、创投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扩大贷款风险池、转贷引导基金、融资周转金等规模,对为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担保和直接融资的银行、担保和投资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补助、担保费补助和风险补偿。积极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鼓励发展众筹、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小微金融等科技创业金融服务方式。市级专项资金安排部分,中央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30%的配套安排。
发展科技信贷。推进科技保险补贴、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更加精确化和差异化的信贷扶持政策,进一步向早期企业倾斜。完善科技金融银行专营机构的资助鼓励政策,鼓励在杭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银行以政府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以政府采购合同为贷款发放依据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发挥政府性担保公司的作用,扩大“联合风险池”的合作对象。到2017年,全市政策性科技担保总额达到40亿元,担保企业1100家。
鼓励上市融资。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引导企业在股权众筹平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进行展示挂牌和融资。以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为重点,加强上市企业培育,推进股份制改造,推进科技企业上市。
打造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依托现有省市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小微企业、投资人和负责人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联合信用约束惩戒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财政资助、投融资等工作中,对失信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实行联合信用约束惩戒。
以深化改革统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以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努力为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
深化政府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府服务网功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企业“零地”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积极探索企业非独立选址项目市场化要素供给机制和政府不再审批办法。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实施工业和科技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改进产业扶持方式。实施中央专项资金的区县竞争性分配。计划每年安排不超过1亿元,按照竞争性分配方式对区、县(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进行补助。
推进商事制度创新。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五号”,整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原则上仅核发营业执照并在其上加载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和统计登记证号;推进“证照合一”,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整合,原则上仅核发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标明相应许可证号;支持同一辖区登记的企业集中办理登记,支持商务秘书企业登记,下放取冠市名核准权、简化取冠省名程序,放宽取冠市名中含“集团”字样企业名称条件;对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只要符合多个主要办事机构共同日常办公的合理需要允许“一室多照”;试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围绕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建立企业自主创新长效机制、科技人才创业创新支撑机制、科技成果转移市场机制,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科技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大做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深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及融资周转业务,设立专业化的产业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强化产学研对接,深化开展杭州与名校名院名企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发挥创投服务中心作用,推进网上技术市场和杭州“知识市场”建设,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贸易便利化机制。以建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围绕加快推进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风险防控、统计监测“六大体系”和线上“单一窗口”、线下“综合园区”两大平台建设。细化推进《实施方案》,着力推进跨境电商监管制度创新、金融服务创新、物流服务创新、信用管理创新、统计监测体系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创新,制定跨境电商规则,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推动更多的创新举措落地,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快建设“单一窗口”平台,推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打通“关、税、汇、检、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动政府各部门、政府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为小微企业创造便利化的通关环境。深入推进跨境电商B2B做大规模行动,整合政企资源,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引导传统企业上线经营,破除传统外贸企业面临的发展壁垒。加快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推动杭州跨境电商生态圈建设。
发挥“两区叠加”效应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当前,国务院已经批准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时杭州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杭州小微企业发展将迎来“两区叠加”的战略机遇期。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建立跨境电子贸易的便利化机制,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着“6+4”政策红利,以及先行先试的有利条件,为小微企业发展带来更多的利好政策。“两区”建设都面临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使命和责任,“两区”融合,优势叠加、功能互补,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态体系,有利于小微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实施“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计划。为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决定在2015年至2017年实施“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计划。一是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二是大力发展“互联网+”创业平台。支持阿里“百川计划”、富士康“淘富成真”项目和“创新牧场”、腾讯创业基地等“互联网+”创业平台的建设,对依托自有企业品牌、客户资源、推广渠道,以大数据、云平台支撑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大力支持。“淘富成真”顾名思义就是“富士康的制造能力+阿里的云服务和市场+创客的创意和创新”三者结合,将创意直接转化为智能创新产品,想象空间巨大,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有了一个革命性的支撑平台。三是推进孵化器建设。加快链接全球孵化器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知名科技园和孵化器管理公司来杭建设孵化器。推进杭州美国硅谷孵化器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以产业链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以硅谷孵化器模式为蓝本提升孵化器服务功能,鼓励孵化器采用“海选项目、天使投资、创业养成、精益孵化”的孵化服务模式。
杭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空间示意图
实施“小微企业主体升级计划”。以促进小微企业提升壮大、增强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实施浙江省、杭州市“小微企业主体升级计划”。一是培育新兴产业。新增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7大产业领域小微企业2万家。二是鼓励科技创新。培育一批工业设计、互联网等新业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三是强化资源要素支撑。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技术和人才等瓶颈,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金融机构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发挥“浙民投”等投融资平台作用,推进以小微企业为对象的并购重组。四是推进主体升级。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促进小微企业提质升级。
大力发展特色小镇,打造创新创业要素密集区。鼓励各级地方政府整合存量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各类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特色小镇。大力推进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江干丁兰智慧小镇、西湖云栖小镇、余杭梦想小镇、富阳硅谷小镇、临安云制造小镇等首批省级特色小镇建设,打造一批市级特色小镇。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特色小镇发展,吸引研究开发、投融资、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机构和平台入驻,推动人才、资本、技术、市场等创新要素集聚,建设创新创业要素密集区。
打造创新创业品牌,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开展“创新创业新天堂”系列创业品牌活动,系列化、常态化、持续化地开展活动。建立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区、县(市)主要领导参加的“创业现场会”制度。继续办好浙商创新创业大赛、阿里云开发者大会等,积极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巅峰大赛等。每年对认定的十大创业品牌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经费50%的资助,单项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