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若愚
2016年5月3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严肃查处了一大批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了遏制,赢得了党心民心。但是,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微腐败”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例如,有的挖空心思虚报冒领、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有的吃拿卡要,接受乃至索取服务对象的贿赂,聚敛的赃款赃物达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有的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头子,长期横行乡里,欺压群众,借机敛财渔利。针对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微腐败”不能一阵风,必须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尤其是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分子,做到不定指标,不留死角,不留缺口,不给腐败分子任何机会,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查纠“微腐败”不能一阵风,必须严格执纪不放松。过去有那么一种现象,一个干部只要没有到违法犯罪的程度,都可以“包容”、“宽容”,到了违法犯罪的程度再一起算总账。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在认真纠正“微腐败”的时候,就必须在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的基础上,坚持紧盯“微腐败”的新形势、新动向,瞪大眼睛,明察秋毫,发现问题,露头就打,从细微处入手,将“微腐败”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那些办公用房超标、违规配车、公车私用、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借手中权力吃拿卡要、漠视群众疾苦、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违纪行为,必须记录在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硬措施,不断强化干部群众执纪必严、越来越严的心理预期。横下一条心,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一件件实事,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抓出习惯,抓出成效。制定更加具体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标准和配套措施,尽可能细化、实化、量化,不断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查纠“微腐败”不能一阵风,还需要对那些有搞“微腐败”苗头的同志猛击一掌,严肃批评教育,促其警醒改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年,一些潜规则侵入党内,并逐渐流行起来,有的人甚至以深谙其道为荣,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在一些地方,这样的“潜规则”已经发展成为“显规则”,群众在找基层干部办事时已经习惯了送烟送酒、请客吃饭,这很容易让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干部心生侥幸,踩上“微腐败”这条红线。在综合治理“微腐败”的时候,需要对那些有搞“微腐败”苗头的同志,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弘扬新风正气、涤荡歪风邪气,营造基层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让那些不把纪律当回事的人付出代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牢牢守住做人和用权的底线,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永远做合格共产党员。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二编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