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家梁
宋代的范正敏在《遯斋闲览》里说,太平兴国年间,江东有个和尚,向朝廷请求修缮天台寺,“且言寺成,愿焚身以报”。宋太宗就命令太监卫绍钦督办这件事。在修缮寺院期间,卫绍钦跟和尚每天“笑语无间”,等到工程结束,卫绍钦便让人在院子里堆上柴草,喊那个和尚来“践诺”。和尚推托说要先面见皇上致谢,卫太监不许,“僧大怖,泣告,绍钦促令登薪”,火一烧起来,和尚想溜下来,“绍钦遣左右以杖抑按,焚之而退”。
对于这则故事,好多人都以为:卫绍钦的形象,前后判若两人,前面亲密无间,后来凶相毕露,表现了他的阴险、狡猾、残忍。关于卫绍钦,宋史里说他“苛愎少恩,不为众所附”,大概性格执拗、乖僻,做事又比较认真负责,因此没有多少官员会喜欢他的。而我却以为:他对于不讲信用者的“践诺”实行严厉的监督,何罪之有?对于卫绍钦的批判,不是对“和尚”这般的失信者非拐弯抹角的爱护,也起码是莫名其妙的宽恕。
鲁迅说,“有时也觉得宽恕是美德,但立刻也疑心这话是怯汉所发明”。“怯汉”,同情“和尚”之灰飞烟灭,主要是害怕自己也经常有自欺欺人的豪言壮語,一“烧”,便“烧”掉了后路或余地。有的“怯汉”又赛如《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对待“践诺”特别有心得,把“军令状”玩弄于股掌之中——都是立下过“军令状”的,关云长在华容道放走了曹操,他不杀,向刘备卖了个大大的人情,同时也可使关二哥日后对自己彻底服贴;马谡兵败街亭,孔明先生就“挥泪”按着规矩来。内外有别,亲疏不同,惺惺作态,表里不一。
倘如没有“卫绍钦”这样认真地监督,不践诺的“和尚”又会得到了怎样的一种人生经验?扯大谎的家伙活得更轻松、自在,大家都抱着暂且相信、“姑妄观之”的游戏心情,玩世不恭,人人都做沙漠里的鸵鸟,拒绝抬起脑袋环视本质和真相。不义、不平、不仁之事时时出现,而非要装成没看见,这就是默许,或者是共同犯罪。
承诺要客观,要实事求是,谁也不得信口开河。目前有些地方的社会机制,还真的好像不能让所有的扯谎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有些人打心眼里看不起诚恳地“践诺”的人们,把他们当成傻冒。当前的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承诺往往落空,应该“践诺”的时候,却连像说评书的“且听下回分解”的套话都没有。吃过肚饥,讲过忘记。他们在折损公信力的同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无数事实证明,生产些“焚身以报”之类的承诺,皆为糊弄上级或老百姓的权宜之计。闻利而动,舌如激箭,这类承诺对骗子与懒虫没有任何约束力,唯独碰上了认真的 “卫绍钦”,才算倒霉,这样的监督“践诺”,才有了些人们赞许的腔调。
我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有些地方的老百姓对离任官员的“深情”挽留,表面上看,似乎颇含过去送“万民伞”“扯靴”的感人成分,仔细一了解,反倒是群众“一任承诺一任实现”政治诉求的表现,是他们对政策的延续、领导的承诺能否兑现的担忧。面对“践诺”的尴尬现状,我们确实很有必要启动相应的问责机制,让那些习惯于说大话、说空话的新“和尚”,尽早在烈火中“遂愿”。老“和尚”的肉体是容易消灭的,而他们的做派,却犹如难以绝迹的蟑螂。
提个建议:领导者不妨把过去立下的“军令状”都找出来,重温一番,读读看看,按照自己当年的承诺,假如在真正铁面无私的“诸葛亮”手下,休说这乌纱帽了,自家的头颅应该滚落几回?心智不受影响的话,再把这个“状”那个“状”交换了看看,啼笑皆非之后,才有可能陡生脱胎换骨之决心。
编辑:郑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