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 “保障房空置”,钥匙在市场

2016-09-10 12:26周俊生
小康 2016年2期
关键词:低收入者空置闲置

周俊生

数以万套的已建成保障房,在江西、河南、吉林、湖北、贵州等地却成了“空置房”。国家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有5个省已建成的5.75万套保障房闲置。大面积的保障房建成以后即闲置,不仅使住房困难者改善居住质量的期待被闲置,更使政府的财政资金遭遇了严重的浪费。

保障房建成以后又空置,一个原因是,有的保障房小区建成后,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未跟上,导致水电不通,无法入住,有的小区选址偏远,居民入住后出行不便,因此兴趣冷淡。而从更深层次看,由于保障房基本上是由地方政府包办,往往与实际需求不能合拍。保障房建设任务曾经被作为一个硬指标分配到了各地,地方政府也将建设相当数量的保障房作为硬任务来完成。但各地区居民对保障房的需求情况却千差万别,即使同一城市居民,对保障房的需求也存在差别,这导致一些地区的保障房建成以后,居然找不到合适的居民入住。一些地区不得不降低保障房入住标准,以至于保障房产生了“食利空间”,成为一些人的“福利房”,在保障房的分配中出现了政府工作人员和有关系者的寻租同盟。

保障房出现空置情况,究其本质,是政府越俎代庖,代替了市场所产生的结果。政府对低收入者的住房固然具有兜底责任,但这种责任的行使并不是建起多少以保障房命名的住房,而是应该以更合适的途径来行使这种责任。政府可以向低收入者提供购房补贴,使他们能够有条件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但政府似乎更习惯以看得见的事物来显示其政绩,向低收入者提供住房补贴,有一种“点了灯依然坐在暗处”的感觉。建起连排的保障房,体现出一种“政绩美感”,但却使它从一开始就陷于自外于市场的窘境。保障房毕竟是一种不动产,无法从住房富裕地区调剂到紧张地区,而当保障房建设作为各地政府必须完成的一个目标时,难免会出现因为数字管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矛盾。

解决保障房空置问题,钥匙还是在市场。一方面,地方政府对于存量保障房应该认真清理,建设好配套工程,提高其居住舒适度以吸引入住;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是通过多种形式并举的措施来履行对低收入者的住房兜底责任,这种责任的行使应该更多地体现在货币化支持而不是建造实物房屋,将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向商品房市场引导。在这同时,对于多余的保障房,可以考虑将其以平价推向市场,向不具备户籍的外地打工者和当地农民开放。

编辑/张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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