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武
作为长期寄生在正常审判秩序中的一顆毒瘤,屡禁不止的虚假诉讼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2015年8月29日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终于对虚假诉讼祭出了杀伤性“武器”,其针对虚假诉讼行为设定了罪名。
离婚四年突然冒出26万元共同债务
2011年10月12日,吉林省临江市的金亮与钱楠楠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两人一共两处住房,一人一处倒也简单干脆。此外,离婚协议书上也没有提到两人有什么共同的债权债务。从此,几十年的夫妻一拍两散,各奔前程互不相干,开始各自新的生活。
2015年3月,天外飞来的两份诉状让早就没有联系的金亮与钱楠楠成了共同被告,打破了钱楠楠宁静的生活。
钱楠楠细读两份诉状,一份是一个叫杨勇的人称她和金亮欠其看护林地的工资22.7万元,金亮已经支付给他6万元,剩下的16.7万元让她和金亮共同偿还。还有一个叫严翔的人的诉状,也称金亮与他签订了看护桦树镇西南岔村西沟里林地的协议,金亮答应每年给他1.5万元的工资,并说金亮已经支付了8000元,还欠他9.2万元让她和金亮共同偿还。
这两个原告她都不认识,更不知道他们帮助家里看管公益林这回事。“我和金亮离婚好几年了,怎么会突然冒出来26万元的欠款?” 钱楠楠心中充满了疑惑。
两块林地的由来
为了搞清事实真相,也是尊重法律程序,钱楠楠积极应诉,并于2015年6月25日按时参加了临江市法院的开庭。
法庭上,面对杨勇、严翔出具的劳务协议,以及拖欠近26万元劳务费的两张欠条,钱楠楠坚称她对此毫不知情,这欠条一定是假的。而同为被告的金亮却满口承认,欠条确实是他打的,欠劳务费也是事实。
钱楠楠提出强烈质疑:“既然欠款是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为何我在收到起诉状之前从都不知情,杨勇、严翔二人也从未问我要过债?”“在协商离婚协议时,为何金亮对这么大两笔债务只字未提?”
钱楠楠回忆说,诉状上所说的两块林地都是由自己的父亲钱志高出资购买的。
金亮在当地林业局工作,对林地拍卖信息比较灵通。而钱楠楠的父亲收入较高,愿意进行一些投资。2002年11月,金亮告诉钱志高,白山市拍卖行要拍卖林地,钱志高就委托金亮去白山参与拍卖,后以6.5万元的价格拍得迎门岔林地林权。林权所有人是钱志高,金亮是拍卖代理人。
国家从2005年开始发放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金亮在钱楠楠和钱志高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刻钱志高的名章,以其名义与小湖村签订了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并领取管护工资。2012年4月份,这块地卖给了一个叫刘连城的人,直到2013年1月份刘连成才开始从林业局领取管护费。金亮冒领了这块地八年的管护费近6万元,却并没有雇人去管护。
2008年,金亮又说桦树镇西南岔村有林地可以承包。这块地是与通化矿务局有争议的林地,金亮到西南岔村村民委员会称与松树矿的争议由他来解决,与村里无关。后经过村委会研究同意公示后,金亮交款并签订林地林木承包合同协议。钱是钱志高出的,用钱楠楠的母亲李丽丽的名义购买,花费一共17万元。这块公益林管护费也被金亮私刻钱志高的印章冒领了。
钱楠楠总结到,这两块林地都不是金亮本人的名字,登记的所有人一个是金亮前岳父的名字、一个是其前岳母的名字。因为林地和金亮没有关系,所以离婚协议上也没有提到林地分配。
金亮则辩称林地之所以不用自己的名字,是因为他和前妻都是国家干部不准承包林地,所以用别人名字顶名。
“如果认定债务属实,那么作为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女方要额外付出10余万元。”办案法官分析说。
前夫自编自导假案闹剧
休庭后,钱楠楠立即到临江市公安局报了案。临江市法院也发现此案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以此为由裁定中止诉讼,另裁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临江市公安局传唤了金亮及严翔和杨勇。尽管金亮坚称欠条是他写的,欠劳务费事实存在,但严翔和杨勇见事情闹大,便竹筒倒豆子般将实情讲了出来。金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亲手导演了这场虚假的债务官司。
原来,2011年10月离婚后,金亮一直对“财产分割不公”耿耿于怀,后多次找前妻索要,钱楠楠自然是一口回绝。气急之下,金亮想出了利用法律公器达到“合法”要回前妻财产的鬼主意。
2014年年底,金亮分别找到朋友严翔和杨勇,向他们诉苦说,与前妻钱楠楠离婚时净身出户,该得的财产都没有给他,林地其实都是他买的,协议离婚时他让写上关于林地分割的事,钱楠楠告诉他以后再写,结果再也没有以后了。他想把属于自己的财产要回来。
他提出,杨勇和严翔可以分别到法院假起诉金亮欠其看管林地的工资,欠款时间放在金亮和钱楠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样钱楠楠就负有连带责任。等临江市法院判决杨勇和严翔胜诉,钱楠楠就应该给杨勇和严翔债务一半的钱。然后通过法院执行拿到这笔钱后再给金亮,达到从钱楠楠处弄点钱回头的目的。
严翔和金亮关系比较铁,觉得金亮挺可怜的,就很爽快地同意帮金亮一次。而杨勇和金亮只是一般的朋友,有点犹豫,金亮立即说事成之后给他2万元好处。看在朋友和钱的双重成分上,杨勇默认了。
说定之后,金亮就开始紧锣密鼓地制造假证据、寻找假证人,所作的每一项准备都是为了让法院能相信他的确欠杨勇和严翔看护林地的钱。
金亮到一家复印社打印好了拖欠严翔、杨勇劳务费的两张欠条,并伪造两份林地看护协议,虚构了拖欠劳务费的事实,分别让严翔、杨勇签字,金亮也在上面签字。
金亮教杨勇到法院后怎么说,包括每年工资多少,一共干了多少年,什么时候该去看林地,他怎么从临江去林地等等。到底是林业专业人士,造假也有一套。金亮还拿出写好的样本,让杨勇照着写巡山记录,并让他再找一个人假称和他一起给金亮看管公益林地的,这样也算是有个人证。杨勇就找了开三轮车为生的游春子,先说是别人欠其看林子的钱,让他帮忙写巡山记录,以便起诉这个让其看林地的人。游春子拿回家写了七八本迎门岔沟林地的巡山记录,交给杨勇后,杨勇才告诉他起诉这件事是假的。
2015年春天,金亮也带严翔去看了桦树镇西南岔村林地,同时教了严翔在法院说一些看护林地的基本常识,例如防火期戒严期需要做什么,多长时间去山上看一次等等。同样,金亮也找了人证,他让桦树西南岔村的王成给出具过一份证明,证明2008年金亮找他看管桦树镇西南岔村西沟里林地,2009年1月份至2015年他和“松树老严”共同看护这块林地。证明中的“松树老严”指的就是严翔。金亮还将红袖标给严翔,用于民事开庭时证实其看管过林地。
后经公安机关对王成进行调查,证实他从2008年金亮刚跟村上签完桦树镇西南岔村林地承包合同后,看护过一段时间林地,一直到2012年10月份左右就不干了,因為金亮不给他钱。2012年他不干以后应该就没有人去帮金亮继续看护那块林地了,因为那个地方每年都起火,村里去救火的时候就没看见过那儿有人,有时候上山路过那块林地也没有看见有人在那。也就是说,这块林地严翔根本没有看护过。
机关算尽自己获刑还连累了两个朋友
2015年12月1日,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金亮犯妨害作证罪,被告人杨勇犯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告人严翔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临江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亮分别与被告人杨勇、严翔合谋,以捏造的事实,通过伪造书证、指使证人作假证言等手段,由杨勇、严翔分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金亮与钱楠楠返还欠其二人看管林地的工资款,妨害了司法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当,应予纠正。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其中杨勇、严翔系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三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杨勇、严翔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金亮、杨勇和严翔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3000元、1000元和1000元。
金亮不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牵连两个朋友也受到刑罚,这杯后悔药算是喝定了。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