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
“仁爱”“公忠”“中和”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蕴含着中国古代先民们高超的生存智慧和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充分挖掘和弘扬传统“中”“和”思想精华,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一、 “仁爱”的价值观
朱熹曾言:“百行万善总于五常,五常又总于仁。”可见,“仁”是中华传统价值观的核心,是五常(仁、义、礼、智、信)之首。孔子对“仁”有很多的论述,并赋予“仁”丰富的价值内涵,包括忠恕、克己、孝悌、自爱。仁的基本含义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的本义是爱人、推己及人。意思是由自己的所欲所恶推测他人的所欲所恶,打破人己之间的隔阂,使人己之情相通,进而做到推己及人、爱人如己;通过帮助他人立志成就自己的志向,帮助他人成功实现自己的成功。有这种仁爱之心,人们就可以勇往直前,不畏一切艰难困苦,即所谓“仁者必有勇”“勇者不惧”。以“仁爱”为核心形成的价值观,体现了古人的人本主义精神。在“仁爱”思想的支撑下,仁人志士懂得尊重、关爱、宽容、帮助他人;“仁爱”教人除去残暴之心、邪恶之念;中华民族始终与人为善、推己及人,各民族相互交融、和衷共济;中华民族始终亲仁邻邦、和谐共处。“仁”的思想道德推广到政治,就是实行“仁政”。要求统治者实施仁政,以大众利益为重,维持社会的均衡发展,反对贫富差距过大,从而达到“天下太平”“万物咸若”的理想和谐社会,其中蕴含的均衡理念与和谐理想无疑契合了以理性方式来治理国家的价值追求。
二、 “公忠”的价值观
“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人之所履,莫大乎忠。”公忠 ,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规范。在中国封建社会伦理纲常中,公忠被看作“为国之本”“天下大公之道”,是社会的最高道德准则,“义理之归”。究其原因,盖由公忠之德的兴废,直接关涉着社稷安危、天下兴亡。它要求人们“以公灭私”“临患不忘国”“天下为公”“公而忘私”“至公无私”,特别是“忠先于孝”思想的提出,打破了忠孝难两全的局面,把忠拔高到无上的地位。虽有维护忠君道统之敝,但基本精神还是恤民安国。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中,虽然我国经历了诸多战争,但各族人民奋勇抗战,不怕洒血的根本原因就是公忠的思想已渗透在人民的血液之中。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弘扬“公忠”精神,对于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三、 “中和”的价值观
《礼记·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是中华传统文化所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即社会上(或自然界)的事物尽管千差万别、矛盾交织,却能实现多样的统一、复杂的平衡;种种不同的事物聚在一起却能协调和谐、共生并存、互相促进,实现“和而不同”“和实生物”。
和谐是我们所追求的,但如何才能达到和谐境界呢?传统文化认为必须坚持中庸之道。中庸就是要求处理问题不偏不倚,恰如其分、恰到好处。也就是把握准确的度,既不能不到位,也不要太过分,“过犹不及”。实行中庸之道、把握准确的度很不容易,必须具有三个前提:一是承认各种事物互不相同,各有特色,这是客观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二是有忍让意识。处理问题最好彼此有益,实现“双赢”。三是有修养与品格。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又说:“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中和”也简称为“和”,“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和”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蕴含着中国古代先民们高超的生存智慧和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倡导实际上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和表述。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全社会及全民族的共识和自觉追求,离不开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是维系中华民族历史传承和时代创新的精神纽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植根于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土壤中,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拥有生命,才能拥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仁爱”“公忠”“和谐”思想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应将弘扬“仁爱”“公忠”“和谐”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融合起来。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源泉。当代中国,面对各种文化的冲击和社会思潮的碰撞,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中。只有这样,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仁爱”“公忠”“和谐”思想才能与时俱进,对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建设作出突出的贡献。
(作者系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