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但由于经济欠发达,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诸多现实难题。为解决这些难题,自2001年以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立足省情,通过自主立法方式,创新环境资源管理体制和保护制度,环境资源保护地方立法取得明显成绩。九大高原湖泊为代表的水资源保护地方立法不断完善;推动农业和地质环境保护先行性立法;矿产、土地等战略性资源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以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制进程持续推进。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云南省494件地方性法规中,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有142件,占到总数的28.7%。一系列法规的出台施行,使云南省环境资源保护有了更坚实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