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其昌
【摘要】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大幅上升,资金流动性风险凸显。本文就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控对策,为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解决问题的参考方案。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流动性风险 对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经济工作五大任务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在当前经济环境大背景下,许多城市陆续出台刺激居民住房需求的优惠政策,致使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需求旺盛,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大幅上升,达到和超过了90%的最高警戒线。以笔者所在的福建省为例,2015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余额1095.3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062.59亿元,个贷使用率高达97.01%,且高位运行状态一直持续至今,给公积金管理机构带来了突出问题和较大的风险。本文就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控对策。
一、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和流动性风险的概念
按照商业银行对流动性的定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就是在不承担任何损失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满足对各种资金需求的能力。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是指一个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管理运作过程中,虽然具备偿付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的资金,或者说不能以合理的成本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应对日常业务所需资金的风险。
二、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模式下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1.属地化管理模式下的流动性特点。目前,我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是以设区市为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属地化政策的管理模式。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特殊性,使得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相比,具有较大的特殊性:一是资金来源稳定但是单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强制性使得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资金来源较为稳定,但是除了缴存外,公积金没有其他途径获得流动性资金;二是资金循环的封闭性。公积金的流转呈现封闭性,其在自身内部形成封闭环,只限于在房地产市场循环;三是资产流动性单一。主要体现在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资产集中表现为委托存款;四是资金循环的区域分割性。由于实行实行属地化管理模式,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立运行,与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显著不同。
2.属地化管理模式下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属地化管理模式,在我国特定时期的发展阶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房地产市场内部的封闭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其他行业和地方的风险传递,但同时这种管理体制也带领了包括规模较小、资金供求没有平衡机制、公积金投资渠道单一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促进了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的产生。
(二)管理制度上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1.政府行政干预可能产生的风险。在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隶属设区市人民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为了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不时会出台一些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同时也要求当地有关金融和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而公积金中心只有通过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甚至突破个贷使用率上限等措施加以响应政府要求,这样势必影响了贷款质量,造成不良率上升,部分贷款无法收回,从而产生了流动性风险。
2.委托代理制度可能产生的风险。按照现行的制度安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贷款业务是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办理。公积金中心支付给委托代理业务的商业银行一定的手续费。受委托的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只负责发放贷款,在贷款回收过程中,虽然对发生逾期的由双方共同催收,但最终产生的风险和发生损失,则是由公积金中心来承担,从而造成流动性的风险。
3.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可能产生的风险。前一时期,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势头强劲,但随着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限购政策陆续出台,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势头有所放缓,而三、四线以下城市却面临去库存的压力。随着各地刺激居民住房需求政策落地,又促使房地产市场再度升温,造成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需求不断上升,从而导致了流动性风险的产生。
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对策
(一)建立流动性监管体系
1.制定流动性预警预案。为预防和有效应对住房公积金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正常运转,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当管理中心日常的现金流入不足以满足现金流出,且在尽可能动用可以变现的资产仍存在不能满足现金流出的需要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开展流动性监测。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设立流动性风险监测工作组,负责监测、报告和组织执行应急风险处置决定。当流动性风险接近或达到设定的预警线时,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向相应层面的机构报告流动性风险情况,并提出启动相应等次预案的书面报告。
3.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是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就是运用流动资金管理工具和手段,时时对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并有效控制。
(二)尝试探索推进体制创新
1.同一管理中心内部之间资金融通。由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设区市管理中心内各县市管理部存在资金使用率不同的情况。有的县市房地产市场活跃,贷款资金需求旺盛,而有的县市使用率偏低,资金闲置较多。设区市管理中心可以通过内部协商进行资金的调剂使用,这样既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又缓解了部分管理部流动性资金紧张的压力。
2.不同管理中心展开异地贷款合作。在同一个省市,也存在资金使用率不同的情况,这就给不同管理中心之间跨区域展开贷款合作提供了条件。省一级公积金监管机构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探索和鼓励同一省市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允许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之外的购房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实现余缺互补。
(三)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1.调整缴存政策。可以通过当地政府出台有关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缴存基数上下限,以及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强归集执法力度等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额,从而做大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
2.调整提取贷款政策。在流动性不足时,可以通过收紧提取和贷款政策,包括增设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最高额度,延长贷款连续缴存的准入时限等,以减少公积金提取、贷款数量,从而减少资金流出。
(四)探索融资方法
1.“公转商”贴息贷款。“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接受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自有资金,先行向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该项贷款作为可置换贷款,由公积金中心按月对利差进行贴息,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转回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财政或银行借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因阶段性资金紧张,需要借入资金提高流动性,可由公积金中心向当地财政或者商业银行,以协商利率的形式借入资金,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归还。
3.不同管理中心之间同业拆借。在省一级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的组织协调下,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住房公积金资金余缺调剂机制。经中心双方协商一致,资金可以在不同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进行拆借,以实现全省资金总体平衡,防止部分热点区域发生流动性风险。
4.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证券,然后在资本市场上向投资者出售这些证券。通过证券市场融通资金,用以发放新的个人住房贷款。
四、结束语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有着一定的相似性,同时由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性规定,又有其独特性,而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资金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针对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特点及其管理模式的特殊性,加强流动性风险防控研究就显得十分迫切。当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完善监测体系,创新工作方法,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有效地控制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