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国脱欧浅谈金融监管

2016-09-10 07:22廖诚
时代金融 2016年24期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创新变革

廖诚

【摘要】金融创新让各国的金融监管面临新的难题,金融一体化浪潮则通过紧密连接的全球市场将这些难题变成不小的全球监管困境,在近几次的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另一方面,英国脱欧又给全球金融体系蒙上了一层未知的阴影。本文主要以银行业监管为切入点,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通过介绍巴塞尔协议等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应用现实,浅要剖析了这些难题出现的背景、原因及表现形式,并结合我国的金融监管实际,展望了未来一段时间金融监管变革的方向和趋势。

【关键词】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 巴塞尔协议 英国脱欧 变革 方向 趋势

随着英国公投结束,日不落帝国与欧盟这对欢喜冤家宣告结束了持续43年的联姻,带来了全球金融市场的一系列震荡,然而,资本市场的记忆是短暂的,英国脱欧带来的短期波动不到三天,市场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伦敦股市仅仅下挫了两天以后就重新恢复了势头。即便如此,人们应该冷静地看到,英国脱欧对整个世界的金融体系的影响并不仅仅体现在全球股市资产价格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而更多的是英国金融市场的动荡对世界金融市场的冲击。它生动地反映在伦敦交易的英镑走势、在伦敦大宗商品市场交易的大宗商品价格走势以及那些在伦敦交易的欧洲美元的汇价走势,这些无一不牵一发动全身的影响着世界金融版图的走向。简言之,在英国金融市场上形成的交易规则的更迭对世界金融市场的影响远远超过英国这一主要经济体的动荡本身。英国脱欧真正值得我们重视的是深层次的规则变化,以及不同经济体之间在规则制定话语权上的博弈和斗争。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和我国2015年的股灾,以及刚刚过去的英国脱欧引发的全球金融市场震荡,不难看出市场对金融危机的反应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损失评估;第二阶段为压力测试;第三阶段为规则重构,而自2008年始的金融危机目前已经处在规则重构阶段。

众所周知,金融监管体系的主体有两个,监管方,即一国或区域间货币当局,与被监管方,主要由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保险、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金融中介机构构成,两大主体之间是庞大繁复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指标。而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突出表现在监管规则和指标不足以满足金融创新条件下对微观金融产品、个体金融机构和宏观金融市场、整体金融体系的风险管理需要,具体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监管指标的单一,集中体现在过度重视资本充足率的作用。资本充足率是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不仅充当着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风险评估标准,更成为监测国家资本竞争力的主要指标之一。金融危机出现后,各国竞相调整本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众多金融中介机构的不断参与客观上调整和重塑着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接二连三的的金融危机让我们不禁发问,8%的资本充足率足够吗?观察近年来爆发的金融危机,我们不难发现,面临严重风险的银行,资本充足率都非常高,有很大一部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甚至超过11%。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从而得出结论,这一监管指标有时并没有那么可靠。如果事实如此的话,那么资本与风险是否有必然联系?学界目前对这一问题有不同解答。一种观点认为是正相关,认为在管制压力及代理关系下,资本与风险呈现正相关。但也有另外一种截然相反的声音,即认为资本与压力为负相关。

那么,资本充足率是如何“失效”的呢?从分子角度来看,资本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资本。其中只有一级资本对风险能起到较好的覆盖作用,因此巴塞尔协议三重新规定了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所以即使资本充足率很高,但二级甚至三级资本比重较大,当危机来临时,这些资本抵抗风险的能力有多高值得商榷。再者,让我们再次回到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即使从作为分母的风险加权资产来看,资本充足率指标也有失效的可能性。最明显的做法是,将风险转移至表外从而改善表内资本质量。另一方面监管漏洞下出现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也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资本充足率的指标作用。为了逃避监管,金融中介机构往往会将基础资产包装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对外售卖,而此时的商业银行已经失去了控制这些资产证券风险的兴趣,投资银行则把接手的资产进行结构化设计,辅以评级机构的评级,最后由各类基金公司杠杆化后进行打包销售,最后的投资者手里的金融产品的真实价值究竟是多少,很难辨别,从而造成了人为的信息不对称。在这样一个各方获益的资本链条中,没有一个机构有动力进行主动的风险控制。

其次,过于侧重微观监管理念,忽视微观的叠加效应而对由此产生的巨大宏观后果估计不足。货币当局利用微观金融调控政策调整各项监管措施,而从宏观层面出台的政策叠加效应往往给金融机构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刚才我们提到了资本充足率无法规避金融创新和金融一体化环境下金融机构为规避监管的种种行为所引致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叠加之后就造成了系统性风险的监管缺失。这类风险叠加的过程通常是:银行在资本约束下的信贷行为引起了银行的顺周期性,同时羊群效应造成的行为同质化则扩大了系统性风险,而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增加了风险的相关性和复杂性,最后金融一体化浪潮将系统性风险再次放大。金融市场一体化使全球各个角落金融市场的连接变得前所未有的紧密的同时,其进程也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更可怕的是,它远远快于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体制的建立。以2008年始的金融危机为例,由小型金融机构出现的偿贷危机开始蔓延波及全球金融体系。而最近几次的金融危机都是从某个银行机构的流动性困难或挤兑风潮开始,通过金融体系的传导扩大到整个金融市场。

第三,监管的顺周期性。被监管主体在上升周期放大收益预期,低估风险,导致行为短视。当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改善,资产价格上涨,抵押品价值上升,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选择扩张信贷。反之,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恶化,抵押品价值缩水,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则会收缩信贷,进一步延长和加剧经济衰退。举例而言,房地产市场在经济上行通道中,即使面临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率,但由于地价的持续上涨,房企的利润空间仍可有效偿还银行贷款,这就是所谓的顺周期效应。在顺周期中,监管机构很容易忽略那些潜在的风险,让市场在一片喝彩声中“高歌凯进”。因此,监管要充分考虑顺周期性的市场规律。

第四,救助机制不健全。当金融危机成为许久未出现的历史话题,成为金融学教科书中的名词解释,当市场一旦出现问题,已有的救助机制就很难有效发挥作用。市场对危机的预后不足。但薛定谔的猫这一经典物理学理论似乎也能在金融监管领域再现某些痕迹:从某种意义来说,事前不公布、不甚确定的中央银行救助政策的效果可能反而更佳。因为确定的救助政策一旦被市场提前预判,各市场主体会铤而走险,选择性无视存在的潜在风险去从事收益更高的业务,加大道德风险的可能性。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时,美联储和美国财政部在最后关头对华尔街投行巨头雷曼兄弟撒手不管的做法出乎市场的预料,却出手解救了美国国际集团,以及房利美、房地美,前者担负着美国众多商业银行存款保险的保险人的重要角色,而后者是房地产抵押贷款巨头,它们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会导致整个金融链条的断裂甚至金融体系的崩溃,坊间笑语美国货币当局“不救兄弟救二房”的做法实际上是美国金融监管层合理评估、审慎监管的必然选择。

第五,流动性风险与金融创新造成新的监管难题。如上所述,金融危机中出现的流动性风险非常危险,现代金融危机中,很多金融机构并不是因为存在呆坏账,而是由于出现了难以克服的流动性危机才走向毁灭的境地。与此同时,方兴未艾的金融创新给监管主体设置了新的障碍。金融创新主要出现在资产证券化以及金融一体化领域,具体而言,比较突出的表现有交易账户的监管套利以及表外业务的监管套利。监管层无法理解和准确把握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而疲于应付。因此,监管主体如何跟上市场创新的节奏是监管博弈中永恒的难题。为应对这些新的难题,要做前瞻性监管的尝试,要定期并及时地更新评估方法。

第六,“事后补救”式监管方法的不足。

第七,监管方协调不足。机构与机构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国际金融组织之间都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缺乏组织协调应对危机的机制。

让我们将目光重新聚焦英国脱欧。实际上,英国脱欧之所以会对市场产生巨大影响,主要是因为区域监管一直在追溯现代国际市场的现实,反而对自身市场的问题出现监管不足。另外跨境监管的重重困难与障碍加深了问题的复杂程度,例如母国与东道国的法律冲突、缺乏具有足够约束力的全球统一监管标准、区域及全球性监管机构的作用有待提高的现实窘境,以及跨境金融机构破产管理相对空白等等。欧洲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什么?应该是建立一个更有效的金融监管框架,这次英国脱欧之后,设在伦敦的欧洲银行管理局或然需要外迁,以伦敦为核心的欧洲银行监管体系也将发生不小的改变,这是英国脱欧对欧洲金融体系造成的规则上的冲击。

反观我国,在经历了金融监管领域多个阶段的演变和沿革之后,中国金融产业从一个监管滞后、缺乏规则的金融体系成为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先进监管国,在世界金融市场上逐渐活跃起来。并开始走到国际金融监管会议的谈判桌前,参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发出强劲有力的“中国声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不得不正视我们面临的种种问题和挑战。目前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主要表现在流动性风险监测和管理方面缺乏监管指标,与在内部评级方面出现各种数据问题两方面,如数据不足、数据偏差、充斥大量垃圾数据等,从而在市场风险的定性与定量上都出现了各类挑战。

谈到这里,我们要问,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和方向究竟是什么?现在下定论可能为时尚早,但结合国内外的金融理论和实际我们还是可以捕捉到一些片段和关键词,那就是:从微观审慎到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相结合,从定性分析到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事后处理走向事前预防和前瞻性监管,同时重视金融监管与经济周期波动的协调,实现从机构监管到功能监管的过渡。并从过程监管走向原则监管,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相信,在资本市场自我演进的推动下,不仅是监管主体和监管规则,中国的金融机构也会不断变革,从规模导向向价值导向转变,从账面利润向经济利润转变,从以大论优向以质论优转变,从控制风险向管理风险转变,为打造安全、稳定、有序、可控、良性发展的金融环境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巴塞尔Ⅲ与金融监管大变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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