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研究

2016-09-10 07:22毛方
时代金融 2016年12期
关键词:问题研究

毛方

【摘要】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迎来了我国经济贸易与国际接轨的春天。对我国引进外资和发展出口业有很大的帮助,促进了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同时我国企业税收的体系也逐渐规范系统化,对税收筹划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和重视。作为企业的一种合法理财方式,企业税收纳税筹划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实际经济利益。这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地位的提高,国家也在企业税收筹划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制定推出了许多企业优惠政策,让更多的企业减少税收压力,争取获得最大利益,促进金融企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纳税筹划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却屡屡碰壁。本文根据我国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和研究,提出相关的有效建议。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 问题 研究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企业都发展了起来,其中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企业税收筹划也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么,什么是税收筹划呢,其实,到现在税收筹划都没有一个准确清晰的概念,不同的人对税收筹划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识,因此,许多人对税收筹划的概念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降低纳税人税负的一种经济行为。然而,我国企业税收筹划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因此促进我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并且提高我国企业经济效益至关重要。

二、企业税收筹划开展的意义

(一)有利于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税收筹划的意义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许多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达到绝对减少税额负担、相对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从而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前提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其天性。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不仅要求总收入大于总成本,而且要求总收入与总成本之间的差额最大。在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要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须使总成本最小化。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为了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将减轻税收负担作为一个重要的方式,从某个意义上来说,企业是税收筹划最大的受益者,税收筹划的最大功效是满足了企业降低纳税成本的需要[1]。

(二)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减少逃税行为

企业要想进行税收筹划,只有深刻理解、掌握税法,才能领会并顺应税收政策导向,做出理性抉择。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经济占统治地位,国有企业统收统支,“大锅饭”效应较为普遍,经济主体法制观念不强,使得企业和个人或不关心税制,对其中条例不闻、不问、不懂;或全凭人情关系,以言代法,以言代税,税收意识淡薄。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进行,这样就有效地规避了税务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

三、目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对税收筹划的概念模糊

对于税收筹划,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以纳税人或单位企业在法律经济认可的范围内,积极响应政府的税收政策,通过预先安排或筹划的税收财务方案实现减税获得经济利益的过程这种说法为标准。但很多企业在税收筹划的理解上众说纷纭,产生歧义,甚至有些企业或个人歪曲税收筹划的真实含义,造成税收市场的不稳定和困恼。表现在某些企业和纳税人认为的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逃税,违背了法律,是对国家产生危害的潜在因素。另一方则认为企业税收筹划是真正以企业利益,国家发展为出发点,但实际操作起来却不是那么奏效。一些税收机关对税收人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表示不太信任,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有很多企业打着税收筹划的幌子,背地里却做出违背国家利益的事情。使得越来越多的税务机关不愿进行税收筹划工作,这样就从根本上制约着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2]。

(二)税收环境不完善

我国税收筹划措施实施工作自开展以来,在有效渠道完成税收工作的企业逐渐减少,我国关于税收法律的制定不健全,有很大的漏洞,监管部门在税收工作方面责任重大,但疏于管理,奖惩力度不够大,企业税收法制贯彻教育得不够深入人心,许多税务机关人员税收管理意识淡薄,账务检查整理能力不强,导致很多税收账单条款不明所向,这也容易给纳税企业或个人提供偷税逃税的契机,使得税收筹划工作难以施展开来。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内容不明确,缺乏专业人才

在大肆宣扬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过程中,不少企业在税收筹划并没有做长远打算,只考虑到眼前的单方面利益,而忽略了整个企业全部的运转和调控,各个部门、从属机构中需要考虑到的税收筹划问题是不一样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在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上做详细的合理的分析,以最大程度较少企业税收负担,实现企业公司利益最大化。另外,我国现如今面临着税务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税务工作所已经很久没有注入新鲜的活力,急需大批专业税务人才。而现实当中的税务人才,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普遍较低,并且对于国家新颁发的各项财务税收政策不太主动去学习,在税收实施的过程中,很多情况下都表现得不太专业和规范,不具备专业税收筹划的资质,着重培养这方面的人才也是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任务[3]。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大企业在出口退税的过程中,企业应注意风险的防范,以避免触碰法律的底线。在这一过程中尤其应加强企业财务人员以及法律人员对最新税法知识的把握,强化风险意识,重视非主流业务的财务会计处理。与此同时,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应加强信息的共享,防止因信息不对称造成财务会计账目的疏漏。

参考文献

[1]金爱卿,王东青.我国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7):155-156.

[2]张向历.关于提高我国企业税收筹划水平问题的研究[J].企业导报,2010,(7):148-148.

[3]叶安照,韦彦,陈宇.当前企业税收筹划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7(6):10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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