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思考

2016-09-10 07:22刘海燕
时代金融 2016年12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规范监管

刘海燕

【摘要】随着金融改革的持续深入,互联网金融取得蓬勃发展,但在当前金融网络化、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逐渐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风险与问题,缺乏必要的约束,加强监管至关重要。下面思考提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途径,以确保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 规范

互联网金融监管指的是金融主管或监管执行机构为保护投资人、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为推动经济发展等,按照金融法规监督、管理互联网金融活动。但在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背后,金融风险、监管问题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亟待探究的重要课题。

一、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保证金融系统稳定

较欧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并不完善,除了近几年第三方支付机构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管理办法,众筹融资机构、P2P网络借贷机构等均没有建立相应的法律来约束其行为[1]。而监管法律的缺乏会放任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发展,只要遭遇风险,金融系统势必会承担消极影响。

因此,为保证金融系统的稳定性,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法律。一是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立法的完善,不仅要设计法律条文,还应以既有的法律为基础进一步健全监管细则,提高立法层级,促使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规范经营;二是众筹融资机构应完善立法,解决在股权众筹融资中有悖于现行《证券法》之处,并依据该思路适当修订《证券法》,增加有关众筹融资的法律条文;分别针对众筹融资的发行者、投资者、众筹平台三个层面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法律;三是独立针对P2P网络借贷机构立法,以加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核心,通过相应法律条文的制定来约束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互联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完善是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途径。一是政府监管机构务必要明确责任,尤其是当下实施金融监管最主要的部门更应细化监管责任,分别在证监会、银监会下专门设立负责监管互联网金融的部门,主要负责监管互联网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与稳定;二是积极建立行业协会,并制定自律原则。建立行业协会能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运营的规范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自律原则的制定能对监管机构的自律监管起到辅助作用,从而尽早在行业内部完善规范原则。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当下已经成立了行业协会,也就是由银行会批设、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支付清算协会,从而建立健全微观监管细节;三是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的社会监管体系。社会监管是面向社会大众的,包括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传媒等,社会监管体系的建立与健全能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外部监管,监管角度变得更加多面化,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也将更加完善[2]。与此同时,社会舆论可促使互联网金融机构积极解决自身问题,为金融市场秩序的维护提供保障。

三、坚持加强互联网信息技术建设,防范网络技术风险

互联网信息技术建设的不断强化能有效防范其网络技术风险。一是积极开发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技术。在互联网金融体系里,软硬件系统大多都源自国外,自主研发的金融设备严重缺乏,只有快速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技术,包括数据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防火墙技术等,才能使软硬件设施防御安全风险的能力得到有效的提高,使国家金融保持安全性;二是加大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设施方面的投入。在软件方面,应加大互联网金融网站访问的安全性,采取身份验证、分级授权等登录方式限制非法盗取信息;在硬件方面,应加大投入计算机物理设备安全性的力度,加强研发计算机系统的防攻击、防病毒能力,确保互联网金融机构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开展各项业务;三是统一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金融业应使信息技术标准及规范与国际保持统一,提高互联网金融在其系统内部的协调性,从而加强监测、预防各种各样的技术性风险。

四、注重科学披露互联网金融信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权益保护是监管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投资者缺乏互联网金融的专业知识,且识别和承担风险的能力都较低,但不定期审查、实时监督互联网金融平台及机构是监管机构必须履行的义务,涵盖开展业务、实施交易的全过程[3]。

一是监管机构应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及机构强制提示风险、披露信息,并监督信息的真实性与风险程度,如果没有依据规定进行提示,就应警示、惩罚、公告;二是凭借权威信用评估机构的影响力,定期将互联网金融平台及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布出来,从而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实时监督;对互联网金融的所有从业人员也应开展工作绩效及信用评价等工作,公开提供信贷业务的人的信息,避免发生不合理、不合法的互联网信用交易;三是监管部门应要求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均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中心,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并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分析,从而使业务的管理与运营更加透明,促使投资者能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实际信息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包括管理信息、财务信息、风险信息等,从而基于行业自律加强信息披露。如此一来,金融监管部门就能帮助投资者科学评估互联网金融产品及风险,增强投资者信任互联网金融的程度,在两者之间形成良性的循环过程,确保互联网金融取得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并非只依赖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更重要的是将传统的金融服务与互联网技术有机结合在一起,从监管法律、组织体系、信息技术建设、信息披露等方面坚持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为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尹海员,王盼盼.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及体系构建[J].财经科学,2015(09):12-24.

[2]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2014(08):3-9.

[3]洪娟,曹彬,李鑫.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及其监管策略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09):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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