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表现存贷款利差、经营模式、竞争环境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本文研究了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的特点,探讨了目前商业银行的定价行为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存在的问题,从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两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 商业银行 定价 管理
利率市场化概念的提出始于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人民银行于2004年10月首次放开贷款利率上限,迈出实质性的一步。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对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首次进行调整,2013年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并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上浮倍数,2015年10月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完成利率市场化关键的一步。利率市场化一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FTP)正是顺应这一改革产生的银行内部资金管理方式,对于其优化内部管理,适应市场新要求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主要影响分析
(一)存贷款利差缩窄压力增大
利率市场化是市场利率管制放开的过程,存贷款对于利率管制的敏感性存在差异:一方面,作为资金来源的存款,银行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作为存款资源的需求方,对需求价格管制的上限一旦放开,在供给一定的情况下,伴随竞争的加剧,均衡价格会提高,存款利率上升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利率的市场化加剧了放贷的竞争,贷款虽然是银行的利率来源,但面临同业的无差异产品且激烈的竞争,实际上银行核心客户在贷款的利率定价中话语权占主导,利率面临下行压力,在贷款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尤为明显。存款利率上升和贷款利率下行进一步缩窄了银行的存贷款利差空间。
(二)经营模式亟需转型
利差的缩小一个直接的结果就是银行传统业务对盈利的拉动能力作用减小,以存贷利差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盈利模式受到挑战,商业银行将转型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改变收入结构。目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以单位结算、银行卡、代销基金、承诺费等传统结算类、管理性的中间业务为主,投资银行、资产托管、企业年金、电子银行等高层次、高附加值业务开发不足。随着居民消费需求的不断扩展,将持续推动跨境支付结算、保险理财、资金业务等中间业务需求增长,银行经营模式转型迫在眉睫。
(三)竞争环境有所改变
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各商业银行的规模、业务结构和管理能力差异很大,对利率市场化的反应速度和应对策略各不相同,竞争环境会有所改变。一是价格的竞争。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具备自主定价权,竞争策略将在一段时间内更多的通过价格手段来体现。规模较小的银行,资金来源局限,可能会提高存款利率上浮水平,相应提高资金成本。贷款方面,可能倾向于采用降低定价方式争取优质客户。二是产品服务的竞争。在价格竞争的同时,商业银行将更加注重以优质服务和创新产品吸引客户,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灵活性。三是管理的竞争。管理能力强的银行,能够及时实现利率政策意图的传导,最大程度避免价格战,有效应对市场变化。
(四)风险管理挑战加大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的风险:一是信用风险。信贷资产若向定价水平高的中小客户、长期限结构配置,会加大信用风险管理难度。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通常会长期用提高中小客户利率水平来覆盖信用风险的方式,可能导致“逆向选择”现象增多。二是利率风险。在利率受管制的体制下,商业银行拥有稳定的存贷款利差,即获取相对应的无风险收益。在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下,利率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完善而日益加大,商业银行的收益也会因为市场利率的频繁波动而受到严重威胁,严格控制利率风险成为商业银行稳定经营的首要任务。
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定价管理模式
利率的市场化加大了银行经营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要求银行内部经营管理因时而变,内部资金能够归集利率风险,内部利率传导更加及时,报价更加精准,内部成本一目了然,必然需要采取全新的利率管理模式。
(一)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
中国的商业银行采用较多的是全额FTP,通过在FTP价格中加载利率风险等信息,将银行账户业务中的这些风险全部转移归并到总行集中管理,各级分行或部门则不再承担、从而专注于业务发展。FTP价格基准包括基准利率、利率风险溢价和政策导向溢价三个部分。该行FTP价格由总行统一制定,针对每笔业务的不同重新定价特征逐笔匹配不同的FTP价格,采用的是业务发生或重新定价当时的边际利率。FTP定价选择与外部定价相一致的利率基准,在货币市场完善的情况下,资产业务的FTP一般就是市场上能够随时融到所需资金的边际成本,而负债业务的FTP则是市场上能够随时拆出资金的边际收益。
FTP价格为收支两条线,不定期公布各期限存贷款FTP价格,每日根据shibor的调整公布当日各期限市场化FTP资产负债价格。FTP定价可附加资产负债委员会所决定的其他政策导向溢价,以传递总行管理信号、引导业务单位的经营行为。
(二)外部利率定价分级授权机制
大部分银行通过对于外部定价利率分级授权的方式,控制利率的浮动比例,保证价格的稳定性。存款利率施行上限审批,如将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相应期限基准利率的1.3倍授权至二级分行,超过1.3倍的须逐笔报经省分行审批,部分需报送总行进行最终审批;贷款利率针对客户类型施行下限或上限审批,如适用贷款定价的贸易融资,二级行BBB级以上客户的利率授权为基准利率下浮5%,而CCC级及以下客户的利率授权为基准利率上浮15%。利率分级授权的管理形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定价的随意性,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在分级授权的同时,要求利率审批时做到审批流程的规范,及时掌握利率监管政策导向,加强与当地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沟通,维护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内部监测及检查相互配合
在内外部定价的基础上,银行自身也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对各业务的利率定价进行管理,确保利率水平的合理稳定。一方面是对各业务条线利率定价的实时非现场监测,开发专门的利率分析与监控系统,设置利率阈值,超范围及时预警,并及时核对处理异常利率信息;另一方面按时开展利率现查检查,由财务管理部牵头,对于非现场发现的异常利率信息核对业务资料,发现定价中存在的问题。
三、市场化背景下利率定价存在的问题
(一)定价参考的利率尚未市场化
无论是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还是产品对外报价,参考的基准利率都是一致的,市场边际利率为不同业务之间的盈利能力比较提供了最为直接的一致基准,利率定价与市场充分挂钩才能及时引导业务经营贴近市场、灵活反应,但目前参考的基准利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以央行发布的存贷款利率作为存贷款FTP内部收益率曲线和外部报价的基准,而此基准利率是典型的管制型利率,市场反应能力差,在此基准下的FTP曲线只能作为适应市场变化的过渡工具。二是市场化产品的定价基准参考的是SHIBOR,但同业拆放多为1个月内的短期交易,各期限交易分布不均,且SHIBOR各期限的波动较为剧烈和频繁,会导致对应期限的资金定价波动大。
(二)实际定价的价格调整机制有待完善
商业银行资产类产品的对外报价,除了FTP成本、资本成本、期限溢价、手续费用、税收成本等可用模型或者制度测算出来的固定费用之外,还包括银行可用自行决定调整的目标收益和政策、竞争、风险等调整因素,这部分由客户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决定;存款的对外报价相对简单,使用FTP价格除去运营、税收等费用,减去目标收益率,也存在人为决定的部分。定价中的人为因素无对应的数据信息支持及科学先进的量化工具,缺乏客观性,难以量化,影响最终实际价格的精准性和合理性。
(三)管理目标和经营目标有时存在冲突
从金融机构自身管理原则来看,业务的发展需在合规性、稳健性的基础上进行,因而要求各业务产品的定价符合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分级利率授权机制正是应这一管理原则而生的。但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利率政策的执行有时会与经营目标产生冲突,因为金融机构的本质是企业,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需并重,有时可能在利益面前牺牲管理目标,例如在面对大额资金供给客户时,可能出现以较高的成本获取资金的情况,从而造成突破对利率管理上限的情况。
(四)定价模型与实际情况有偏离
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下,金融机构在FTP价格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业务产品的对外报价,基本都建立了利率定价模型,包括了内部资金转移的成本和收益、各成本因素等,并使用参数调节的方式反映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但在实际应用中,并不能做到完全使用模型定价,模型价格与实际定价存在一定的偏离。定价模型需要更进一步完善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充分反映价格信息,从而更精确地进行定价,合理反映供需信息。
四、政策建议
在利率市场化、金融市场有序开放的大背景下,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定价行为是确保金融市场价格竞争合理有序的前提。在分析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的影响以及金融机构定价模式的基础上,从外部监管和银行内部管理两个方面,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外部监管方面
一是尽快完善市场化的政策利率曲线。目前中国存贷款定价参考的基准利率,是央行定期发布的非市场化的存贷款利率指标,虽然shibor的出台引入了市场决定机制,但其报价商数量、机制的灵活性仍欠成熟。建议提高货币市场上中长期产品的交易量及交易频率,改变报价商单一的现状,增加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中长期资金数量较多的shibor报价商,以巩固shibor作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地位及市场公允性,尽快完善市场化的政策利率曲线。
二是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层次,提供多样化的利率风险对冲工具。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引入了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该模式下利率风险集中到各商业银行总行处理,各分支机构不再承担利率风险。应对利率风险的主要方式一方面是监测并调整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防止期限错配,另一方面是利用金融市场上的套期保值工具进行风险对冲。成熟完善的金融市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是利率风险管理高效实现的前提。
三是进一步强化区域自律机制功能。自律机制作为规范市场行为的自律组织,对于稳定市场竞争秩序起到重要的作用,是人民银行利率调控的窗口。区域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应进一步发挥有效的协调作用,对操纵定价及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银行机构利率水平进行分析,指导帮助商业银行提高利率定价能力,并赋予其一定的管理及处罚权力,便于及时处理风险问题。
(二)银行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和绩效考核机制。由于各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差异性及经济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应设置合理、全面、动态的调整项目,提高转移价格定价的灵活性。同时,商业银行要科学实施资产负债组合管理,合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利用FTP 模式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实现银行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二是量化客户评级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全面考虑转移价格定价的调整项目,完善产品定价体系的量化。减少银行业务产品对外报价中的主观因素,量化客户评级对价格的影响,构建差异化的贷款定价模型,提高对外报价的客观性。
三是加强系统建设和培训。更精细量化的定价模式对商业银行系统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数据质量要有保证,更要拓展系统功能,适应内部资金转移和外部定价复杂的模型要求,减少人工成本,提高定价效率。同时,要强化对银行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将利率市场化的概念和FTP机制下的定价思路传导至业务的每一层级,保证政策的意图和战略计划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落实,提高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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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玮玮(1985-),女,汉族,安徽芜湖人,任职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