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成都市于2007年同步完成市和6个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2012年完成14个郊(区)市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了数字化城管全市域覆盖。自数字城管系统建成运行以来,共上报城市管理问题492万余件,处置468万余件,处置率达95.2%,全面提升了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有效促进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成都城市管理数字化监督管理中心主任梁柏清告诉记者,成都数字城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制创新是实施数字城管的核心,高效监督是实施数字城管的根本”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定位,着力践行“大城市细管理严管理”和城市管理“天天归零”的理念,以“业务主导、技术支撑、机制创新、标准提升”为重点,着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移动互联应用,全面推进成都数字城管转型升级。梁柏清介绍了成都市的主要做法。
2015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管理转型升级的重大决策部署,成都市撤销市城市管理局,成立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组建委直属副局级参公单位“成都市城市管理数字化监督管理中心”。
新组建的新城管监管中心整合了原市城管局信息办、市数字城管监督中心、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三家单位职能职责,主要负责:市级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维、管理、升级改造和数字城管协同平台日常工作;指导区(市)县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参与对区(市)县政府、市级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城市管理工作责任的监督考核;组织对各区(市)县数字城管运行情况、中心城区数字城管协同单位问题处置情况的评价和考核,制定城市管理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
新机构的组建,有利于促进市城管委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两项新增职能的有效落实,有利于促进数字城管在推进城市管理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促进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人性化、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不断提升。
“明确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市数字城管监管中心高位监督、高位协调的作用,构建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域覆盖’的数字城管工作新机制。”梁柏清表示。
信息采集市场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三家公司组建了235人的市级数字城管监督考评员队伍,配备6台车载视频信息采集车,承担市级数字城管问题日常巡查发现上报的监督工作。市级监督考评员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直接通过数字城管系统派发给问题所属市、区专业处置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同时按照考核办法确定的分值标准对城区政府、市级主管部门予以考评,由系统自动生成考评结果,实现数字城管的“高位监督”。
协同配合网络化。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成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市级协同平台运行管理规范》,规范协同平台运行,考核各协同单位每日在线情况和协同效能。建立网络协同、现场协同和会议协同相结合的“高位协调”工作新机制,构建完善“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属地和权属单位落实”的问题处置责任体系,通过线上“市级网络协同平台”和线下市级领导组织联席会议等方式,对权属不清或难以派遣的案件进行权属确认后再派遣,有效解决数字城管问题案件权属不清、派遣困难,推诿扯皮、重复派遣,处置超期、超期不管等疑难杂症。
巡查监管常态化。按照城市管理“白天和晚上一个样、平时和节假日一个样”的要求,将成都数字城管监管机制由原来的“朝九晚五”,节假日1/3人员上岗,调整为“朝八晚九”,节假日按工作日正常监管,有效覆盖了城市综合管理问题高发时段,确保了全时段监管,真正实现系统运行不间断和巡查监管常态化。
梁柏清介绍,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指标,在国家标准和省市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实际修订了数字城管监管标准,进一步调整细化了“成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及处置责任分解”,明确了数字城管系统的监管范围、监督内容、监管流程、发现主体、处置主体、监督主体和管理主体,调整了监管类别和部分案件办理及处置时限,全面提升了数字城管的监管标准。
增加监管对象。首次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纳入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实施监督考核,倒逼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促进电力、通讯等社会专业部门对数字城管系统派遣案件的认真对待和有效处置。
扩大监管区域。将火车北站、火车东站地区和高新区中和街道、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辖区等纳入数字城管监管范围,将中心城区561条、423公里新建道路纳入监管,将其管理质量纳入对城区政府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实现了中心城区数字化城管全域监管。
成都市府南河
拓展监管内容。将2010年数字城管监管标准“事件6大类、61小类,部件7大类、85小类” 调整升级为“事件6大类、94小类,部件5大类、122小类”,并增加了78项“细类”。在行标基础上增加了多项紧急监管案件。同时,对新增监管区域和内容中未普查入库的部件,采用事件上报的方式予以处置,实现了全范围全类别监管。
强化考核评价。修订了《成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制发了《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信息采集)工作服务外包考核办法》,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主体和主管部门的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实施精细化科学化考核,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扁平快速、管处一体、监管到位的监督考核新体系。同时,增强数字城管在城市管理目标中的考核权重,并将数字城管运行数据作为城市市政、环卫、广告招牌、城管执法等专项业务考核依据,强化了数字城管考核结果的运用。
“成都市按照城市管理转型升级新要求,再造了数字城管业务工作流程,探索试点了‘扁平化’工作流程,开发了井盖专项应急处理工作流程、环卫专项巡查监管等专项业务工作流程,全面提升了管理效能。”梁柏清表示。
探索试点“扁平化”工作流程。数字城管标准流程共有“信息采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六个环节。成都市应用移动互联技术,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交由系统自动完成,将“任务处理、处理反馈”交由处置人员同步完成,将“核查结案”调整为值班长统一完成。根据监督员上报案件的问题类别和所属区域,由系统自动立案派遣至相应处置人员。处置人员在案件处理后,将处置结果直接拍照反馈至值班长审核结案。这样,数字城管六个标准环节精简为“信息采集——处置反馈——审核结案”三个环节,减轻“监督轴”和“指挥轴”的工作压力,节省案件办理时间,提高问题处置效率。
优化改造业务工作流程。将原数字城管“两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处置”工作流程,优化改造为“两级监督、一级指挥、一级协同、三级处置、多级参与”的新工作流程。“两级监督”是指市级建立数字城管监督考评员队伍实施高位监督,区级建立监督员队伍实施中位监督;“一级指挥”是指中心城区范围的市、区案件全部交由各区指挥中心派遣、抄告;“一级协同”是指市级协同平台负责协调处理权属不清、推诿扯皮的案件;“三级处置”是指按照部件确权和事件权属划分,由市、区、街三级专业处置部门分别处置问题案件;“多级参与”是指系统满足政府、社区、社会单位及公众各层级参与应用。
“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成都市全方位升级改造了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优化原有9大基础子系统55个功能点,提升原有8个拓展应用子系统43个功能点,新增47个功能点,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转型升级。”梁柏清颇有感触。
建设智慧城管综合APP(智信平台)。依托成都市政务云中心搭建数字城管“智云平台”,通过应用“互联网+”打破运营商信息壁垒和网络限制,让各级各岗位用户直接使用智能手机登录系统办理案件,并通过系统反馈处置结果,实现数字城管终端设备从传统PC机转变为“全移动”终端,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移动化、扁平化工作办理,进一步提升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能力。
统一系统基础电子底图。将成都市规划局建设并定期更新维护的“天地图·成都”作为全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基础电子底图,解决了原地图运行速度慢和地理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满足了数字城管基于网格地图的常态化智慧化管理需要。
成都市苏坡立交桥
建立车载视频信息采集系统。综合运用车载视频、移动无线网络等技术,开发了车载视频信息采集系统,对郊区(市)县偏远区域,城市快速路、高速路、下穿隧道、高架桥、立交桥等危险区域和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进行车载视频巡查监管,保障了城市管理问题的及时发现和信息采集人员的人身安全。
建设街道综合管理指挥系统平台。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成都市在中心城区80个街道办事处和部分郊区(市)县重点乡镇推广建设了街道综合管理指挥系统平台,将数字城管系统延伸到街道(乡镇)一级,通过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城管问题的自报自处和对职责范围外的城管问题的上报,确保绝大多数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充分发挥街道一级在城市日常管理中的属地作用,实现街道微循环监督管理,促进和提升街道(乡镇)、社区落实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和服务效能。
“2016年5月1日,成都市数字城管新标准、新系统、新机制投入运行后,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问题案件日均上报量由原来的3000件左右陡增至9000件左右。2016年5月,共上报案件24.49万件;6月截止22日,案件上报数已达19.1万件。城市综合管理日常问题更多的暴露出来,有利于促进问题解决,促进城市管理基本面不断向好。”梁柏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