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亚投行筹建大事记
2013年10月2日
习近平主席与时任印尼总统苏西洛在雅加达举行会谈时提出,中方倡议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愿向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本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2013年10月9日
李克强总理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出席第16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致辞时提出,中方倡议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2014年1~9月
筹建亚投行共召开五次多边磋商会。各方就《筹建亚投行备忘录(草案)》终稿达成共识,并确定了创始成员国关心的一些亚投行核心要素。
2014年10月24日
21个亚投行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的财长和授权代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筹建亚投行备忘录》。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各方共同决定成立亚投行。
2014年11月25日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部长班邦代表印尼政府在雅加达签署了《筹建亚投行备忘录》。至此,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22个。
2014年11月28日
筹建亚投行首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云南昆明举行。22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讨论了亚投行首席谈判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计划等事项,并为正式启动《亚投行章程》谈判做准备。
2015年1月15~16日
筹建亚投行第二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印度孟买举行。26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就《亚投行章程(草案)》进行了首次磋商。
2015年3月30~31日
筹建亚投行第三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29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就《亚投行章程(草案)》修订稿进行了深入讨论。
2015年4月27~28日
筹建亚投行第四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55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就《亚投行章程(草案)》修订稿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并取得显著进展。
2015年5月20~22日
筹建亚投行第五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新加坡举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就《亚投行章程》文本达成一致,并商定于6月底在北京举行《亚投行章程》签署仪式。
2015年6月29日
《亚投行章程》签署仪式系列活动在北京举行。按照《章程》计算,中国以占股30.34%、总投票权26.06%成为第一大股东和投票权国。
2015年8月24~25日
筹建亚投行第六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举行。会议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通过共识选举金立群为亚投行候任行长。
2015年9月28~29日
筹建亚投行第七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德国法兰克福举行。会议审议了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提交的一系列文件草案。
2015年11月3~4日
筹建亚投行第八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举行。会议审议了亚投行2016年业务规划及预算、公共信息临时政策、环境与社会框架、开业准备等一系列文件草案。
2015年11月4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亚投行章程》的决定。
2015年12月25日
包括缅甸、新加坡、文莱、澳大利亚、中国等在内的1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股份总和占比50.1%)已批准《亚投行章程》并提交批准书,从而达到《亚投行章程》规定的生效条件,亚投行正式成立。
2016年1月16~18日
亚投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金立群被正式任命为亚投行首任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