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和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切实保障。一直以来,上海有关部门采取务实的举措,充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将进一步做实、做优覆盖全市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截至2015年底,本市共设市、区(县)18个法律援助中心、213个街道(乡镇)的法律服务工作站、5105个村(居)委会法律援助点,方便老年人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不断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的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的门槛,每年对低收入线进行调标。上海在2011年对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地方性调整,把低保线的1.5倍调整为低收入线,之后每年都会进行调整,今年的标准就是家庭人均收入2026元/月,低于这个数字就视为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这样的老年人就能够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里,以确保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和帮助。
三是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和优先指派;对于80岁以上或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是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的特点,组建和培训专门的律师队伍,并探索推行老年人法律援助全过程标准化服务,以规范和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
此外,除了法律援助以外的其他方面的法律服务,上海司法行政系统还大力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条件。老人们可以通过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寻求帮助,有专门的律师每天24小时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