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聪慧,余 翔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欧洲碳捕集与封存知识共享平台的实践经验与启示
尹聪慧,余翔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碳捕集与封存(CCS)技术是应对气候变化最有前景的手段之一。目前,CCS领域的国际合作十分普遍,在这些合作中,知识能否得到有效的共享关系到整个合作能否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成果。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是欧盟建立的首个技术示范的知识共享平台,有力地推动了CCS知识成果和示范经验的共享与传播。文章对这一知识共享平台的运作机制进行了系统分析,总结了其实践经验,提出了跨国CCS知识共享中的可行路径,旨在为中国在CCS领域以及其他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知识共享的借鉴和参考。
碳捕集与封存;知识共享;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
碳捕集与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S)技术作为最有前景的温室气体减排方案,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推行[1]。近年来,在政府推动和各方参与下,中国积极开展CCS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同时不断加强CCS领域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在这些CCS国际合作中,知识共享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全球CCS研究院和欧洲零排放化石燃料电厂技术平台(ZEP)等机构都发布了知识共享的文件和报告[2-3]。目前,中国在CCS领域的国际合作普遍,但是这些中外CCS合作项目在知识共享方面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
现有对CCS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发展现状、技术研发、政策法规等方面[4-6],知识共享角度的研究还很少。本文通过对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European CCS Demonstration Project Network)的知识共享机制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总结其知识共享的实践经验,为中国在CCS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知识共享的模式参考,从而指导跨国知识共享活动,促进知识创新与合作创新,实现中国与其他国家在CCS领域的合作双赢。
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作为欧盟能源复兴计划的重要成果[7],是世界上首个技术示范的知识共享平台,在知识共享上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2009年底,欧盟委员会宣布成立欧盟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示范的知识共享平台——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旨在通过知识共享加速示范项目发展,提高公众对于CCS技术在二氧化碳减排方面作用的认识,助力全球CCS技术的发展。首批签约的成员包括英国Don Valley项目、西班牙Compostilla Oxy CFB 300项目、意大利Porto Tolle项目、荷兰ROAD-Project(Rotterdam)项目、挪威Sleipner CO2 Injection项目。成员共同签署了一份“知识共享协议”[8],以分享由欧盟委员会欧洲能源复兴计划(EEPR)资助的所有CCS项目的知识成果。欧委会要求EEPR的受资助者尽可能共享和传播欧洲大规模示范项目中的知识成果和示范经验[7],其知识共享的参与者有:CCS示范项目和他们的联盟伙伴(以下简称成员)、网络团队、欧盟委员会、广泛的CCS技术社区以及社会公众。与其他平台相比,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有以下特点:
(1)主体多元性。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是一个横跨多国的跨国知识共享平台,知识共享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家联盟,空间上涉及多个行政区域,适用的政策法规不同,组织和管理的难度大。
(2)客体分散性。CCS知识跨学科、跨领域、范围广,存在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种组织中,知识分散程度大。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作为一个专门的CCS知识共享平台,需要整合高分散度的知识。
(3)管理权威性。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平台是由欧盟主导推动,在管理上具有权威性,能够有效地组织多元的共享主体,整合分散的知识客体。
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了与项目相关的动态信息,为共同交流探讨一些项目所遇到的共性问题提供场所。这一知识共享平台成为推动到2020年左右CCS技术具备商业可行性的有力保障。
对于知识共享这一概念,Senge[9]将其定义为协助他方发展有效行动的能力,知识共享必须与对方互动,并成功地转移至对方,形成对方的行动能力。Hendriks[10]认为知识共享是一种沟通的过程,提出的“互动观的知识共享”,接收者向他人学习知识时,必须要有重建的行为。Nonaka和Takeuchi[11]提出了著名的SECI知识创造模型,将知识共享视作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互动的过程,其模式分为外化、内化、结合、共同化。知识创新即为知识互动的结果。跨国CCS技术合作中的知识共享是一个从示范项目中交换信息、数据、资料,提高实践能力,总结经验教训,并提供关于项目进程、绩效和可靠性信息的过程,这也是一个联合创造新知识的过程,在共享的基础上联合创新,最大限度发挥知识的价值潜能。然而并不是所有知识都可以无条件地绝对共享,不同主体之间的知识共享范围是不同的。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对这一知识共享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3.1鼓励共享的知识
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平台下共享的知识不仅包括项目背景知识,如满载捕集率,还包括示范项目中产生的新知识(显性知识)以及示范项目实施中总结的经验、识别的优秀实践以及吸取的教训(隐性知识),覆盖了技术配置与性能、成本水平、项目管理、环境影响、健康与安全五个应用领域。表1列举了部分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平台下鼓励共享的知识。
表1 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共享的知识
3.2知识产权与涉密知识的共享
上节谈到的“知识”专指不受知识产权专门立法保护的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调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排他性,要求分清利益。因此,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包括在知识共享的范围中。欧委会作为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的协调者,号召所有成员尊重知识产权。对于开展知识共享的成员来说,其共享内容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但是为了在网络外部传播知识而创建的新知识,所有权属于欧盟。网络内的知识共享须在不影响竞争的前提下进行,以保证商业利益。可以看出,欧盟在鼓励知识共享的前提下,同样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反对不正当竞争。
在能源技术领域,有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就是地质数据是否能够共享。地质数据对能源领域的研究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如果没有精准的数据,实验就无法进行,即使有先进的技术和科技,缺乏地质数据也无法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结论。然而,这些涉密数据多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跨国共享非常困难。对于这些涉密的敏感信息,欧委会对其共享的范围进行了约束:当数据涉及技术、产品或程序的反向工程时,性能和过程数据将不能共享。任何关于项目执行情况和过程的详细信息是不对外公开的,网络成员使用这些不公开信息会受到限制。当共享敏感商业信息时,成员应该寻找方法秘密地分享这些信息,避免直接暴露给竞争对手。
知识共享在很多情况下难以实现,主要因为人们普遍缺乏分享的积极性,缺乏激励、缺乏承诺、被动应付、虚假接受、抵抗变革等[12-13],这些知识共享的障碍因素尤其出现在以主权国家或者国家联盟为共享主体的跨国技术合作中。由于合作成员存在着背景、目标和预期的不同,且合作联盟本身面临未来不确定性和组织不稳定性,所以成员对知识共享的需求和知识专有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边界矛盾”[14]。此外,在CCS国际合作项目中,知识的所有者存在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等多个机构和部门之中。知识分散程度高,更增加了知识整合、集中和共享的难度。为了更好解决知识共享的障碍和降低共享带来的风险,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用一套系统化的机制来管理知识和引导共享。
4.1两层次的知识共享模式
在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下,有一个系统的知识共享运作模式。这一模式包括两个层次,如图1所示。第一层次的知识共享在网络内部(即网络团队和所有成员)进行,这一层次的建立是为了确保内部成员能够在互惠基础上交流经验,识别好的实践并总结经验教训。第二层次的建立是为了确保外部利益相关方获得足够的信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这些外部利益相关方包括国际组织、其他CCS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输出的知识共有两个流向,一是汇入“知识库”中存储,二是通过“分享活动”来进行交流和传播。网络团队是整个知识共享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不仅在网络内部的知识共享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也是与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知识共享的桥梁。在这一模式下,所有关于健康、安全和环境的信息都是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在必要的时候,第一层次的项目信息会由网络团队整合共享到第二层次。
图1 欧盟CCS示范项目网络的两层次知识共享模式图[8]
4.2知识共享的方式
从图1中可以看出,网络团队通过定期发布内部分析报告、公开发行报告的方式来进行知识共享,此外,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还采用了其他多样化的共享方式来促进CCS知识的传播和分享,如表2所示。
表2 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的主要知识共享方式和产出
资料来源: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网站http://www.ccsnetwork.eu/。
隐性知识的共享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整个共享的成败,是一个不能忽略且必须跨越的重要障碍[15]。多样化的知识共享方式不仅为载体各异的知识提供了共享的可能性,也促进了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互动和转化。此外,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为每种知识共享的方式都配备了具体可行的执行方案,例如年度网络会议的召开。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的知识共享活动按照一个年度周期的议程进行设置、执行和评估。网络内部每年都会召开年度网络会议,对当年知识共享的进展进行审查,并对下一年知识共享的任务和目标进行规划。具体的执行方案是:由网络团队下的指导委员会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一个知识共享计划,列出在网络内部进行知识共享(第一层次)以及与外部利益相关方知识共享(第二层次)的主题,并设定目标。每年的知识共享活动以3~5个主题来组织,每个成员项目中选出1~3名代表组成一个小组,每个小组需选定一个主题来制定详细的知识共享方案。一名来自网络团队的协调人和一名专家来协助每个小组完成上述知识共享方案的制定。协调人负责为每个主题小组创造有利于知识交流的条件,专家则负责提供会议的相关背景资料以及提出并安排外部参与者。每年就每个主题举行大约三次会议来分享知识,既有面对面的会议,还有互联网在线交流。在这个框架内,小组可以自行决定邀请研发机构或其他知识团体的代表参与知识共享活动。
4.3网络内部的知识转移及网络团队的作用
Wijnhoven F认为,知识共享是一种通过信息媒介进行的知识转移,知识接收者通过已知的知识对新知识进行阐释或两者彼此互动的过程[16]。在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下不同类型的知识转移中,网络团队很好地充当了这一信息媒介的角色,成为知识来源者和接受者的桥梁纽带。待转移实践是有重大信息价值,并已相对成熟,需要进行共享的实践作法,识别待转移实践是进行知识转移的首要步骤。
如图2所示的四种知识转移类型下,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对知识转移可能存在的形式进行细致分类,明确每种类型的知识转移下网络团队的任务,网络团队发挥着协助识别待转移实践,组织协调知识共享的重要作用。“简单对”转移是知识从某一个体成员向另一个体成员转移的过程,网络团队通过监测、组织共享活动或者文件交换来支持这项待转移实践在两个个体成员间的转移,这是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内部知识转移最简单的形式。在简单网络转移中,成员从某位个体成员(如成员A)那里采纳或接受一项实践,网络团队支持辅助对这一实践的识别和转移,如通过召开有关最佳实践转移的研讨会或组织实地考察。“简单簇”形式的知识转移是一个知识从少数个体向大量聚集的簇转移的过程,即许多成员采纳或接受来自个别成员(如成员A和B)的某一项实践或者其中某一部分,网络团队的职责不仅包括支持对这一项实践的识别和转移,还需对这些待转移实践进行整合管理,如通过组织最佳实践转移研讨会以及推进目标管理。“复合结构”的知识转移是所有成员在各自实践的基础上精炼出一项共同的实践做法,如拟定一项行业标准,网络团队的作用体现在支持这一共同实践的识别,由于资源有限,这一共同实践在行业范围中的转移往往超出了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的职责范围。
图2 知识转移的类型[8]
4.4最佳实践的识别方法
美国施乐公司于1979年首创了标杆管理法[17],其本质是不断寻找最佳实践,以此为基准不断地“测量分析与持续改进”,并对照标杆测量分析,发现自身的短板、寻找差距,分析与实施改进的策略与方法,探索达到或超越标杆水平的途径[18-19]。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运用标杆管理的理念,不断寻找和识别CCS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的最佳实践,并帮助分享这些成功的经验。
为了评估从个体成员中收集到的信息,从而识别出最佳的实践和经验以供分享,网络团队采用了一种对比工具——“交通灯”表,如表3所示。这个评估是匿名的,比较是基于齐次条款和所有成员的等价条件。
表3 “交通灯”表——最佳实践和经验的
在交通信号灯中,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与之类似,表3中的颜色反映了每个项目中每个活动质量的初步估计。绿色代表有很大的共享可能,黄色代表有一些共享可能,红色代表仅有学习的可能。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将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每个知识子类别结合起来,初步识别有共享价值的知识。进一步的知识评估可以在成员互动的方式下进行,例如在研讨会中。将跨技术方案的多个项目进行比较,把项目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考虑进去,这样有助于识别每个发展阶段的最佳实践。
在气候变化的国际背景下,大力推行 CCS技术成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流方向。近年来,中国与其他国家在CCS领域展开了多项双边和多边合作,如中欧煤炭近零排放合作项目,第一期已经完成,第二期已经进入筛选示范工程的阶段[20],此外,还有中澳CO2地质封存合作项目、中意CCS技术合作项目、中欧COACH合作、中欧STRACO2合作等。在中外合作项目中蕴含着大量丰富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这些知识有效地挖掘、整合、存储、转化并在合作方之间成功转移,对于提高项目参与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知识创新、保障合作的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1)实现科学有效的知识共享,首先要建立一套系统化的机制来管理知识和引导共享。知识共享需要一套系统的机制来引导,这一机制包括知识范围的明确划定,建立专门的负责团队,选定知识共享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定期制定知识共享计划和总结知识共享成果等。一个具有指导性意义的知识共享计划和方案是开展知识共享的基础。此外,在进行对外CCS合作前,中外双方应当签订一份知识共享框架协议以指导和规范双方的知识共享活动。协议就知识共享的指导原则、目标、共享的期限、共享方式等达成原则性共识并形成具体化方案。例如:对于知识的范围,鼓励共享的知识、重点共享的知识、限制共享的知识以及禁止共享的知识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以及这些知识的转移是否需要付费,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应当在协议中对在知识共享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如知识产权、资料所有权、涉密地质资料共享等问题,进行约定以避免知识共享中的分歧。
(2)组建和培养专门的管理团队,为知识共享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知识共享的有效开展需要一个中立的组织协调者。这样一个团队能够为利益相关者群体提供最大的客观性和可信度的知识。团队应具备的条件是:对CCS技术有深入的了解;具备大量数据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在行业和政治方面是独立的;在政府和公众眼中信誉很高。一个中立的团队可以跨项目综合知识,获取共同经验,从而构建专业知识。团队的职责应包括两方面:①组织协调知识共享。包括执行管理任务,如发行项目报告,定期组织会议、研讨会以及同媒体接触互动等。②确保知识共享的质量和效率。包括在标准化的基础上制作共享产品,如报告。提出和发展共同认可的概念定义、方法论、指导方针,并检查共享的信息是否和方法论与指导方针是一致的。
(3)加强对涉密知识的严格管理,规范知识共享合作行为。在国际CCS合作中,涉密知识大量存在,如涉密地质资料、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等,这些资料跟国家安全和利益休戚相关,是一个敏感问题。为了能够高质高效地锁定重点共享的非涉密知识,双方主体可以对知识分类别分等级进行管理。对于涉密知识制定专门的共享方案,涉及国家秘密的知识不能与外方共享。如《国土资源、测绘、海洋、环境保护、核工业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中规定的地质资料属于国家秘密,分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对于可归为以上密级的地质资料,不管是绝密级、机密级还是秘密级,都不能与外方共享,如果公开或泄露会严重影响国家利益。其他非国家秘密的知识按照相关法律解密后可以一定的合法程序进行共享。
(4)建立和不断完善CCS信息数据库,为CCS知识共享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撑。欧洲CCS示范项目网络通过知识库来整合管理示范项目中的背景知识和产出知识,一个CCS信息数据库可以更好地为中外CCS合作项目提供技术、法律、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这样既有利于数据信息的集中管理,也可以提高数据的利用率和相容率以及决策的可靠性,为知识共享提供便利。数据库可以分成专利与非专利两个子库编制。专利子库主要存储CCS专利和技术的重要信息,包括全流程关键技术的专利清单、技术清单,以及CCS相关的中国及全球专利分析等。非专利子库主要整合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大量有价值的中外CCS政策及法律法规信息,各国的CCS研究进展和成果等。CCS信息数据库可以由项目投入专门资金,并聘请专门的专家团队持续更新维护。为促进示范性工程建设和项目单位合作,应当鼓励项目成员单位免费使用数据库信息。项目以外的其他能源、石油、CCS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如果预使用这一数据库进行研究、利用或其他经济行为,可以付费使用该数据库信息以寻求知识共享和商业利益的平衡,与项目相关的保密信息应当不对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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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蓉)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European CCS Knowledge Sharing Platform and Inspirations to China
Yin Conghui,Yu Xiang
(School of Management,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uhan 430074,China)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S)technology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means to tackle climate change.At present,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field of CCS is quite common.In these cooperation,whether the knowledge can be effectively shared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success of whole cooperation and the achievement the expected results.European CCS Demonstration Project Network is the first knowledge sharing platform of technology demonstration that EC has established,which powerfully promote the sharing and communication of CCS knowledge and demonstration experience.The operation mechanism of this knowledge sharing platform is analyzed,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its operation is summarized,and the feasible paths for China in international CCS knowledge sharing are put forward in this paper in order to provide China a reference model of knowledge sharing i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rojects in the field of CCS,as well as other technical fields.
CCS;Knowledge sharing;European CCS Demonstration Project Network
科技部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委托项目“中欧煤炭利用近零排放(NZEC)合作——CCS示范项目知识产权、共享机制及技术转移研究”。
2015-07-28
尹聪慧(1989-),女,河南信阳人,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与知识管理。
F273.1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