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拉出走后怎么办?

2016-09-01 19:52
南方人物周刊 2016年26期
关键词:李莹家暴女方

钟瑜婷

果然,上周关于家暴的报道出来后,很多读者恨铁不成钢:这女的为什么不离开?自找的。反家暴领域专家李莹律师说,台湾有个调查,受暴妇女完全摆脱家暴的平均次数是7次。这个数字听来有些不可思议。

为什么很多妇女离不开家庭?首先是因为“受暴妇女综合征”。李莹见过一个高知家暴受害者,对方比约定的时间晚了15分钟,眼里满是恐惧,连声道歉。恐惧、害怕、没有自信,甚至产生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依赖。她觉得自己的宿命就是“和他纠缠不清。爱恨交织,有爱有恨”。在她接手的多个案件里,男方知道如何完全控制女方,常常以孩子作为情感要挟。更遑论男方对女方的经济控制、人际关系控制。据李莹说,很多受暴妇女为了离婚,付出了很大的经济代价。

有的人是恐惧出走。其中一位加害者是拿国家津贴的北大教授,妻子也是教授。李莹看到照片,妻子被打得非常厉害,整个脸肿得老高,李莹问她,有没有想过报警。对方说她以前尝试过,但丈夫就和她说,那我就把你杀了,先把你的眼睛戳瞎,再把你的脑袋割下来交给你妈。“‘咚咚两下,以这样的画面感恐吓这个女的。”李莹问女方,你信吗?女方说,信。

还有社会压力。不仅是小地方,知识分子也一样。“知识分子认为在他的圈子里觉得很丑,熟人社会的小地方更是这样,你就成了众矢之的。”

前段时间一位女记者被丈夫杀了,临死时一句话都没有讲,很说明问题。“为什么?说明我们社会的知识系统是屏蔽的,或者说我们社会没有知识系统,反而是对她的一种伤害。”李莹说。她希望相关部门能树立“受害人无过错原则”。“有过错也不是她可以受暴力的理由,甚至不能拿过错来抵消施暴人的责任。”

一般而言,家暴的受害者多为女性。但家暴中也有男性受害者。一个例子也是在知识分子家庭,丈夫夏天从来不敢穿短袖,因为被妻子打得全是伤痕。这位男性也有受暴妇女综合征,人家和他说:你和老婆离了算了。他就是离不了。

李莹曾经感到特别无力。前几年她睡觉都睡不着,闭上眼满脑子都是受暴者死亡的惨状。受暴者哭,她也跟着哭。后来她故意在吃饭前,看一些家暴的图。训练让她变得坚强。“你要把它看成是正常的东西,你看到尸体的照片和咖啡是一样的。”她说拿起面前的咖啡杯敲了敲桌子。“这种现实是客观存在的,你必须要接受。”有的年轻同事为了案子加班加点,结果女方最终还是回去了。李莹常常劝这些同事不要难过。

她的力量源于一种自助的心理——她曾经也是受害者。小时候,她妈妈对她过于严苛,偶尔也打她。因为心急手重,妈妈给她梳头发,拽得特别疼,她不敢说,就拒绝洗头,有一回妈妈拿冲头的茶缸猛敲她的头。

这几年李莹会跟妈妈谈起此事,妈妈哭了。“不是为我哭,而是认为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在怨他们,她觉得委屈。这说明到现在他们还没有认识到这是一种伤害。”

她也开始反思自己对孩子的教育。有时候女儿会说,妈妈你不要骂我了。李莹觉得很奇怪,我这是骂你吗?我只是严厉点,但不是骂。“但其实这就是大人和孩子视角的差异。我应该更多地站到她的角度去思考。”这么想想,她一般都会向女儿道歉。

可以说,李莹花了三十多年的时间逐步从童年阴影走出来。她知道这个过程很漫长,但一定要做。重建受害者人生的同时,她也在重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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