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宏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也是21世纪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据联合国预测,2010—2050年间,世界人口将由69亿增加到93亿,60岁以上人口由7.6亿增加到20.3亿,比重由11.0%提升到21.8%。其中,发达国家和地区老年人口从2.69亿增加到4.18亿,比重由21.7%上升到31.9%;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老年人口由4.91亿增加到16.13亿,比重从8.7%上升到20.2%。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全球性趋势,同“全球化” “工业化” “城镇化”一道成为改变未来世界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对所有国家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场“无声的革命”。
在老龄问题及应对方面,发达国家走在世界前列。自1850年法国最早进入老龄社会以来,欧美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50年代前后就陆续进入老龄社会。2015年,发达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经达到23.5%,预计本世纪中叶,将普遍超过三分之一,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国老龄化程度更高,将达到40%左右。比较而言,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程度更深,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应对举措更为健全,经验更为珍贵。
一些国家面临的老龄化挑战
一是人口规模萎缩危及国家安全能力。发达国家生育率下降已形成普遍趋势,将出现劳动年龄人口和总人口共同下降的局面。目前,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正在缩减。到2030年,除美国外,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都将出现停滞或缩减的态势。同时,越来越多国家的总人口也将开始下降。除非移民或出生率激增,否则,到本世纪末,日本和一些欧洲国家的总人口将会减半。目前,俄罗斯平均每位育龄妇女只生1.1个子女,使得俄罗斯民族正面临着“无人为继”的生存危机。适度规模的人口是国家安全的基石,也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人口规模萎缩趋势将威胁和破坏发达国家维持安全的能力,甚至民族的存续。
二是劳动力老化和提前退休重叠,劳动力面临长期短缺。人口老龄化还意味着劳动力老化。根据联合国的统计与预测,1980年,西欧和日本的年龄中位数分别为34.5岁和32.6岁,到2030年,假设生育率不变的话,这两个地区和国家的年龄中位数将分别飙升到45.6岁和51.6岁。在意大利、西班牙和日本,将有超过一半的成年人年龄大于正式退休年龄。此外,当前几乎在所有国家都存在提前退休趋势。这两方面的趋势共同推动劳动力供给日益降低,劳动力长期短缺现象逐步凸现。
三是实体经济增长潜力下降,速度放缓。一方面,全社会用于养老的经济支出加大,增加宏观经济运行负担,对经济增长形成外生性影响。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还通过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给经济增长带来内生性影响。这两方面因素共同导致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潜力的下降。欧盟的预测显示,在当前老龄化趋势继续延续且政策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欧盟25国的平均GDP年度增长率将从2007—2020年的2.4%降至2030—2050年的1.2%。
四是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难以维系,公共财政负担沉重。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金、健康保健、护理费用大幅增加。欧洲委员会预测,公共养老金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与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度相关,预期寿命每提高1岁,公共养老金支出占GDP的比例上升0.5%。近年来,英国养老金已经占到公共支出的40%、GDP的10%,每年养老金缺口达570亿英镑。与此同时,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医疗费用和长期照护费用支出也必然增加。以日本为例,1980年到1990年医疗费用增长的1/4是人口老龄化导致的,2000年到2005年,日本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支出上升了92%,使日本政府公共财政负担沉重。
五是老年群体成为发达国家重要的政治压力群体。在发达国家,老年人往往比其他年龄组的人在政治参与方面更为活跃,他们投票率普遍较高,关心公共事务,关注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福利制度和公共政策,甚至为了提升政治影响力而成立专门的政党。例如,德国灰党、乌克兰养老金领取人党、俄罗斯养老金领取人政党等,已经成为影响国家政治进程的重要压力群体,也成为选举制国家各大政党争取的重要政治力量。
采取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缓解财政支出压力。针对人口老龄化给养老和医疗保障带来的挑战,发达国家普遍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力度。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主要通过适度降低养老金待遇水平、延长缴费年限、加强待遇与缴费之间的精算联系、发展职业年金等手段,降低公共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主要通过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开发治疗老年疾病的低成本医疗技术和药物、扩大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渠道、提高个人付费比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补充医疗保险、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提供成本等措施,缓解政府和社会医疗保险的财政压力。英国、荷兰、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都鼓励发展职业年金和私人养老金,为老年人提供多支柱的养老保障,有效分担了公共养老金支付压力。德国、日本、荷兰、以色列等国家,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解决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费用激增、医疗保险支付难以为继的问题。
二、改革退休制度,逐步延迟退休年龄。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发达国家普遍改革退休制度,适当提高退休年龄,提出“寿命更长,工作更长”的思想。如美国从2002年开始,对不同出生队列的人采用不同的调整方式,把退休年龄逐步由65岁延长到67岁。英国计划先将女性退休年龄用10年时间逐步延长到65岁。德国计划把退休年龄从65岁升至67岁。
除提高退休年龄外,一些国家还采取措施鼓励人们延后领取养老金。一是奖惩并举。比如,德国现在规定,如果提前领取养老金,每提前1年减少3.6%的养老金给付,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再领取,每年增加6%的养老金给付。二是增高提前领取养老金的门槛。比如,意大利原来规定只要缴纳37年保费,到54—56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现在则改为需要缴纳40年保费,最早到57岁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三、重视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劳动生产率。经济持续增长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根本保障。为此,必须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加大教育、培训和研发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许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希望借此提升人力资本。欧洲设立的2010年就业指导目标规定,要使85%的年轻人完成高等职业教育,25—64岁人群终身学习的参与率要达到12.5%以上。日本颁布了《促进终身学习的相关法》,为个人终身学习提供便利和激励。同时,一些国家还非常重视研发费用的投入。瑞典和芬兰在欧盟国家中研发投入最高,占到GDP的3.5%左右,德国研发投入占GDP的2.5%。这些国家,在老龄化程度较重的情况下,依然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四、制定扶持政策,强化家庭养老功能。面对失能老年人口照料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机构照料服务成本增高、政府负担日益沉重的现实,发达国家大多倡导老年人回归家庭,实行居家养老,并给予居家老年人的照料者各种支持。美国、德国、日本为家庭照料者提供喘息服务,减轻他们的压力,给他们休息调整的机会,并对照料提供者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此外,还包括在经济上予以支持,给予照料提供者税费优惠和现金补贴。比如,韩国政府对与老年人同住的子女实行遗产税和收入税部分减免的措施,并提供家庭津贴,使家庭照料老年人这一传统得到较好保持。在日本,子女照顾7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可享受减税优惠等。德国在2012年实施了《家庭护理休假法》,该法规定,被护理老人的家属可以享受护理休假,确保能够安心护理亲人。家属可以获得的护理假期最长为2年。
五、鼓励生育,缓解人口过度老龄化。发达国家认识到,生育率下降和预期寿命延长是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原因。为此,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许多发达国家开始努力提升其生育率水平,力求从根本上改善人口年龄结构,防止人口过度老龄化。各国实行的政策包括:一是采取弹性工作制、实行带薪产假,减轻女性在工作与家务间的冲突。比如,韩国政府规定,子女不满6岁时,女性可以有1年时间在家养育子女,每月可领取40万—50万韩元的底薪,并保留职位等。日本职业妇女如果在家照顾幼儿,则有“留职有薪”方案,妇女可领工作时40%的薪水在家专心育儿。在法国,孕妇一共有16周产假,至少有2周可以在生育前使用,剩下的14周生育前后都可使用,休产假的政府员工拿100%工资。父亲可以有11天的陪产假,休假期间工资照拿。二是通过提供生育津贴、税收优惠等减轻家庭养育孩子的经济负担。如西班牙政府规定,劳动妇女所生的子女在3岁之前每个月都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100欧元补助。如果这个家庭生育第二胎,对于第二胎子女给予每年3000欧元补助。第三胎子女将获得每年6000欧元补助。 三是给予生育多子女家庭名誉奖励。如,2008年5月,俄罗斯向多生育的妇女授予“父母荣誉勋章”。四是对生育子女家庭提供诸如免费或低费的托儿服务、保姆训练等服务。瑞典规定,幼儿园收费与家长的收入挂钩,瑞典父母只需支付不多于每月总收入的3%的托育费。
发达国家虽然在鼓励生育方面开出了种种优惠,但总体收效甚微,生育率水平依然持续低迷,人口老龄化程度仍不断提升。比如,日本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 生育率从1990年的1.57一直下降到2010年的1.32。
六、吸引国际移民,补充劳动力资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短缺,许多国家采取了吸纳国际移民的政策,特别是吸引发展中国家人力资本存量高的素质型人才。比如,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主要接收技术型、技能型、商务型和学生移民。国际移民对发达国家起到了“一石数鸟”的经济社会效果,既补充了劳动力资源、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增加人力资本存量,也增添了其人口增长活力、节省了人力资本培育投入。但也带来了文化、族裔、宗教信仰、收入差距、社会融入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比如,2016年2月,在德国“抵制西方伊斯兰的爱国欧洲人”组织和欧洲其他反伊斯兰化组织的共同发动下,欧洲10余国同时爆发反伊斯兰反移民游行示威。
七、采取积极态度,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进入新世纪以来,发达国家开始对以往解决老年人问题所采取的“福利方法”进行反思。在联合国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倡导的“积极老龄化”理念引领下,发达国家开始鼓励老年人继续从事有收入的工作,以及参与照顾家庭成员、家务劳动和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如日本设立连锁性“银色人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职业介绍。美国制定反对就业年龄歧视法,保障老年人的工作权利。韩国规定,雇用55岁以上员工超过6%、留用或新聘退休者的企业,可获得政府补贴。这些措施起到了多赢的效果,既提升了整个社会的劳动参与率,减轻了社会养老负担,也丰富和充实了老年人的生活,发挥了老年人“正能量”,又促进了家庭代际和谐与社会代际共融。
八、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应对能力建设。根据联合国的精神,许多国家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老龄工作机制。例如,国家正式的老龄工作机构(如美国老龄署,德国家庭、老人、妇女和青年事务部,韩国低生育率老龄社会委员会)、非政府老龄事务机构(如美国老年协会、退休人员协会)、老龄问题研究和咨询机构(如日本总理老龄问题研究室)。许多国家把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国家发展规划,逐步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机制,有效提升了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谋划和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