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维民
上海市科委创新处调研员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排头兵
顾维民
上海市科委创新处调研员
长期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今年,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标志着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迈向了一个新的台阶。
上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从1990年开始,26个春秋,从当时的100多家发展到现在已经拥有6000余家,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2014年增幅7.57%;科研费用支出比2014年增幅8.97%;拥有专利比2014年增幅18.72%。由此可见,上海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综观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上海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投入、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已经奠定了厚实的基础。现在国家三部局颁布新修订的《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将对提升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更进一步的促进作用,从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增长动力。
技术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这次修订的《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紧紧抓住了这个“牛鼻子”,成为两个文件的主线。具体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知识产权方面。强调了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和知识产权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并作为技术专家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这就清晰地告诉我们,技术创新的价值体现在技术领域的知识,对知识的保护就是对技术创新价值的保护,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知识产权。二是成果转化能力方面。明确企业以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试验、开发、应用和推广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最好检验就是市场化,这也是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评价的根本所在。上述两大方面很好地勾勒出了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评价体系。
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了有关支持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新修订的《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正是因应了有关支持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背景,一是调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指标,将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由6%调整为5%,此举将使规模较小、研发投入相对较少的中小企业获益。二是调整“科技人员占比”指标。将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条件,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目前,上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逾万家,这无疑是个“福音”。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仍然处于向上发展的趋势,以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高端化、高级化,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气象。为顺应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新修订的《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增加和扩充,其亮点是增加相关领域新技术,淘汰落后技术;扩充服务业支撑技术。由此,一大批新兴企业将会进入到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目前,我国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达到7.9万家,然而由于各地对政策把握的尺度不一,同时存在重认定轻管理的现象,鱼龙混杂的现象不可避免。2014年国家曾对辽宁等八个省市开展了认定管理工作检查,发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追求认定数量,认定把关不严;认定后疏于跟踪管理;个别企业申报材料造假;中介机构出具虚假及不规范的审计报告;评审专家存在超限打分的情况。这些现象警示,开展后续监管刻不容缓。新修订的《认定办法》明确提出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对认定机构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在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要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监管工作的加强,将使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更加名副其实。
可以清晰地看到,新修订的《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对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将产生很好的政策效应,必将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发挥有效的促进作用,我们将欣喜地看到,科技创新这面大旗必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这块高地上迎风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