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强
多建设地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组织与实施
文/于强
招标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选择施工承包商的主要方式,在程序上已经比较规范,但在具体实践中各个环节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工程中常存在较多同一个项目、多个建设地点的情况,对于此类工程的招标投标如何组织与实施,如何避免应对招标投标中常见的问题,目前还没有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对多建设地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特征、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列举了在招标投标中的通病,深入分析了产生原因,并结合现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构建多建设地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规范流程,藉此确保招标投标的顺利实施。
多建设地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法
多建设地点工程建设项目,除具备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之外,在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功能要求、社会依托方面,还具有相应的特殊之处。
(一)建设地点分散。
首先,大部分多建设地点项目各个建设地点距离机关都比较远,其次,各个建设地点互相之间也相距甚远。招标的组织实施在空间上就有了现实的难题。例如,对于现场踏勘,建设单位就必须深入了解各个建设地点环境,并分别组织投标单位前往现场,做个别讲解。
(二)工程规模偏小。
同一个项目分散成了多个建设地点,因此每一个项目规模往往较小。在规模上构成了必须招标的要件,但在实施中对投标单位又不具足够的吸引力。因此,如何设置招标条件尤为重要。
(三)功能要求齐全。
建设房屋的目的是为了必要的生活需求,因此,尽管每一个建设地点的项目规模较小,但是功能要求却相对齐全,这就对一些企业的资质提出了挑战。
(四)社会依托薄弱。
多建设地点的项目往往距离城镇较远。但是作为新建房屋,又必须具备支撑工作、生活的基础,因此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必须考虑到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上的特殊要求,对招标控制价的设置上要照顾到这些特殊条件。
(一)标段划分不合理。
标段划分不科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适合整体发包的工程强行划分成多个标段分别发包,二是将应当分别发包的不同标段捆绑发包,三是划分的标段在规模、专业、地域空间等方面不利于展开实施。
(二)招标过程不规范。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招标公告发布方式不当;(2)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3)招标控制价格不科学。
(三)评标方法不科学。
主要体现在一下两个方面:(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理;(2)评标方法不适用工程实际。
(四)招标监督不到位。
招标投标环节是工程建设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的重灾区,据笔者调查,约有78%的被调查对象直言不讳地反映工程招投标环节存在违规甚至是违法行为。上级纪检监督等部门都负有对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监察的责任,但实际效果非常有限。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包括受制度机制、社会环境、行业特性、部门利益和队伍素质影响等。
尽管招标本质上是一种定价机制,并不可能通过招标解决工程建设的一切问题。但是,在招标过程中,还是应通过导向设置,引导优秀的公司前来投标,让真正有能力、有意愿来投标的单位最终成为赢家。因此,招标必须追求长远效果。
(一)合理划分标段。
工程项目标段的划分,第一要尊重科学规律,第二要服从实际需求。
在划设标段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工程特点。如果工程占地集中、工程量适中、技术要求一般,则工程不分标段,这样对于建设单位来说也便于管理。如果工程占地面积较大、工作战线较长、工程量较大,或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则应考虑划分标段。特别是,假如一个工程有多个不同位置的建设地点,甚至各个地点相距较远,则应首先考虑进行标段划分。
(2)工程造价。一般说来,一个工程由一家承包商承包,不但干扰小,便于管理,而且可以得到较低的报价。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之下,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一个大型的、复杂的、技术要求比较高的项目,则对承包商的施工经验、施工能力、施工设备、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有很高的要求,因而有真正竞争能力的投标单位数量也较少,竞争不足,则各投标单位报价必然较高。另一方面,工程标段的划分还要考虑到建设资金的到位情况,如果是多地点工程建设项目,且工程资金逐步到位,则必须分标段、分步实施。
(3)工程专业。若一个工程项目包含多个专业,且各个不同的专业在空间上较为容易分成各个独立的可施工部分,则可以考虑划分成不同的标段,分别独立实施。
(4)工地管理。从工地管理的角度来看,分标段时应考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工程进度的衔接,二是工地现场的布置和干扰。对于关键路线和关键工艺上的项目,要选择施工水平高、能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以防止此类施工内容进度影响其他承包商的进度。从现场布置的角度看,则承包商应越少越好。分标时要对几个承包商在现场的施工场地(包括现场分配、附属企业、生活区域、交通运输直至其他场地等)进行细致周密的安排。
(5)特殊需求。部分特殊工程有强烈的时效性特点,有时需要边设计边施工,此时则可以将施工图已完成的部分划分为一个标段,其他未完成的部分根据图纸进展并结合工程特点划分成不同的标段,有利于工程整体稳步、快速推进。
(二)规范招标过程。
对于工程项目招标过程,要严格相关规定,并结合各级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在基于工程自身特点的基础之上开展招标工作。
(1)规范发布招标公告。一是必须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特别是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或建设单位招标主管部门的要求发布在指定媒体上。二是要遵守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具体特点,发布要素全面、措辞准确、符合规定的招标公告。必须留足报名时间,其基本原则必须和招标备案确定的内容一致。对于邀请招标寄送给被邀请单位的投标邀请书,也必须遵循同样的要求。
(2)科学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招标单位必须依照既有规定,在招标备案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基础之上,并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根据本单位主管领导的指示精神,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做到内容完整、措辞严谨、逻辑一致。
(3)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格。招标控制价格是建设单位对拟招标工程的预期购买价格。设置招标控制价格,一方面是出于控制工程总体造价从而控制投标单位报价,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投标单位围标、串标,恶意抬高价格。但善意的目的必须服从于客观规律,招标控制价格的编制,必须基于工程实际造价,并考量投标单位适度的利润空间。
(三)优化评标方法。
(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一,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等特点决定聘请评标专家的人数。规模大、技术复杂的工程,可聘请9人及以上的专家进行评标,规模小、采用通用技术施工的的工程,则可只聘请5或7人。
第二,根据工程的专业特征,决定聘请专家的专业背景。评标专家既要有一般的评标专业知识,也要有相对应的工程专业背景,这样在进行评标时,特别是评比技术标时才能做到客观、公正。
第三,慎重选择招标单位代表作为评标委员。除非特殊情况,一般全部评标委员应从评标专家库里随机抽取。若确有必要委派招标单位代表参加,则应选派正派、专业的人员参加,专业应当为工程、经济类代表,特别要避免一些完全不专业的领导强行参加评标委员会,影响评标结果。
(2)科学指定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是确定投标单位谁能中标的衡量准则。招标单位在确定评标办法时,一定要认真分析项目特点,确定具体的评标规则,以便最终能选择适合各个工程或标段的单位能够中标。
对于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的工程,应适当加大技术标的权重。
对于工程规模小,技术一般的工程,应适当减小技术标的权重。甚至可以采取直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报价以外的要素施行合格审查。
(四)严格招标监督。
(1)加强教育,建立积极的防范机制。要明确教育对象,突出教育重点,区分教育层次,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因人施教,教育引导工程建设和纪检监察人员充分认清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
(2)健全制度,建立规范的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制度建设是关键,要进一步理清和理顺行政权与工程建设管理权的关系,通过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各个环节。
(3)强化责任,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要针对工程建设特点,积极构建以建设单位和房建部门为主的工程管理网络,以纪检、审计部门为主的工程监察网络,以招标办和质检站为主的质量监管网络,把监督责任与职责要求、责任考核与严格追究进行细化分解和规范。
(4)依法监督,建立高效的惩处机制。要采取增设人员编制、拓宽选拔渠道、优化地位待遇,送学培训、代职轮训、办案督训等途径,选准人员,建好队伍,配强机构,从根子上解决纪检监察任务重与人员少的矛盾。
招标投标制度已经在我国运行多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完备、程序规范、效益显著。但是,实践中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参与方在不同方面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工程建设项目中有许多项目只有一个批号,即只有一个项目,但却有多个建设地点,这些地点在空间上距离又较远。这类项目在招标时既有一般项目招标时存在的问题,也有自身如何划分标段,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招标的问题。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基础。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标段划分不合理的情况,本文提出要尊重科学规律,服从特殊需求,从工程特点、工程造价、工程专业、工地管理、特殊需求的角度出发合理划分标段;针对招标过程不规范的情况,提出要规范发布招标公告、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格;针对评标方法不科学的问题,提出要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科学制定评标办法;针对招标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提出必须加强教育,建立积极的防范机制,健全制度,建立规范的约束机制,强化责任,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依法监督,建立高效的惩处机制。
(后勤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