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锋
玩概念、闯底线,科技大咖们尚在探索VR的无限边界,淘宝店主们已经借着概念变了现,而且,卖得还不错。
猎奇也是生产力。
对于“VR”这个名词来说,一万个人会有一万种解释。不过没关系,“虚拟现实”加上科技公司宣传话术里的“未来”“平台”“下一代计算机”“改变人类”,已经让消费者产生了参与见证未来的强烈愿望。
于是,我们观察到一个有趣的商业现象。谷歌、索尼、HTC等科技公司投入巨额资金,寻找VR的无限应用边界,同时试图将实验室里的VR商业化。而一大拨淘宝卖家却早已运用这个概念,在网上卖起了迭代数次的产品与内容,并赚得盆满钵满。
我们不去争论淘宝里VR的真假,更不建议大家效仿淘宝卖家的取巧,而是为所有还在苦苦寻找最佳商业模式的VR创业者提供一种思考方式:再牛的科技,最终还是一单生意。
VR=3D?弄啥嘞
在淘宝上搜索“VR”,会弹出4 800多个结果,多数卖家来自广东。月销量最高的卖家一个月可以卖出8万多件,如果不考虑刷单,这款单价49.9元的VR眼镜一个月能创造400多万元的收入。
销量可谓壮观。HTC作为VR领域的旗舰公司,其HTC Vive设备上市三个月的总销量刚刚接近10万套,竟远远比不上这个无名品牌。
当然,相比Vive高达6 800多元的售价,这款VR眼镜的超低价无疑是其畅销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如此,淘宝销量前50名的VR店铺中,单价均在6~200元。
他们为什么能够卖得这么便宜?
当我们在淘宝上购买一款最火爆的VR眼镜时,会得到一个配有镜片的塑料盒子,前50名的店铺有些会附赠蓝牙遥控器和耳机。硬件方面,这些盒子大同小异,它们的卡槽支持4~6寸左右的智能手机,除了要装电池的遥控器,整个产品并不包含任何电子元件。
——淘宝上卖的仅仅是各种形态的手机盒子。
这与科技公司们的宣传相去甚远。而当我们针对“VR”概念咨询淘宝店主时,得到了如下回答:
“产品是一款看电影和玩游戏相结合的3D眼镜,能让手机变成IMAX影院、3D游戏厅。产品不需要充电,将手机放进去,下载对应的软件,配合眼镜观看就会有3D效果,操作简单方便。”
“亲,这个是虚拟现实眼镜哦。可以享受3D的感觉哦。就是像在电影院看3D电影的哦。”
“它是一款3D虚拟现实眼镜,手机的新型配件,有了它,能让手机秒变3D影院、3D游戏厅,享受巨屏效果,如身临其境。”
……
淘宝店主们五花八门的解释,可以总结成一个公式,即VR=3D。如果再与店主们纠结VR与3D的不同,就会得到更“专业”的解答:“手机下载左右画面的3D电影就好的亲,这个是VR啊。VR就是手机看左右电影的。左右电影就是一个屏幕上左右有2个相同画面的影片,你可以百度一下。”
如果再较真地追问店主,百度百科所谓的“利用仿真技术与计算机图形学人机接口技术、多媒体技术、传感技术、网络技术等多种技术集合的产品,是借助计算机及最新传感器技术创造的一种崭新的人机交互手段”能不能实现?
店主们会很诚实地回答:“不能吧。”
事实上,借助目前VR概念模糊,用其单一的3D体验以偏概全,成了淘宝店主们推荐VR的主要方式。毫无疑问,真实的VR与3D有天壤之别。同样的,单纯依靠VR眼镜并不能提供VR的交互与沉浸感。
仅以Vive为例,这款市场化较早、普遍被认为是VR发展方向的产品,必须连接一台高性能计算机,同时需要一定的真实空间走动,而头盔内并无外置手机设备。所有的解码、计算、模拟等必须由头盔传感器与计算机配套完成,如此才能提供高帧率、强体验的VR世界。
Vive不仅展示的是3D世界,更是置身其中的沉浸感。这与淘宝店主的3D版的VR完全不同。
沉浸感=色情?搞啥咧
作为“最贴近消费者”的淘宝卖家,他们不用关心VR所谓的“交互”“未来”和“平台”。为了达成交易,他们的方法和目的简单直接:要怎么说服消费者,能不能尽快赚到钱。于是,淘宝店铺的营销设计就重要起来。
如你所见,几乎所有淘宝VR店铺中,店家会在海报里放上一个佩戴眼镜、表情夸张的性感美女,并在角落里写上送“海量资源”“送2G日本大片”“羞羞哒”的彩色、眩光大字。这让消费者不自觉地联想到了色情内容。
尽管淘宝官方会对上架的商品做监控,比如商品本身、商品的描述和客服的对话记录等,均不得涉及任何非法词汇,但卖家们有一万种隐晦的方式提醒你,“我这儿有你想要的东西……”
“非法片源我们不提供,您问得这么直白估计没有一家敢直接说有的。我们送的资源都很好看很给力,淘宝是担保交易,不满意可以随时退款,我们为您买了运费险。”
在VR的内容资源上,淘宝以及它背后的消费者,和科技公司有巨大的认知鸿沟。科技公司的设想中,VR的商业化路径是用前沿的产品来吸引用户,首先描述一个美好的未来图景,然后再是内容。Vive的广告视频中,用户在模拟的世界里尖叫、兴奋,它想告诉所有人,产品带来的沉浸感和真实感超出你的预期,值得你购买。
但淘宝店家不会关心这些,他们的路径刚好相反,首先是尽可能满足用户对VR的隐性需求,然后再来寻求产品的卖点。毫无疑问,色情内容是VR概念普及的一大驱动力。对于这些淘宝店来说,告诉买家用自家的VR眼镜看3D的影片爽翻了,可能比推销沉浸感更有效。
尽管以3D为卖点,不过由于内容制作能力不足,淘宝VR店主们提供的3D内容依然有限。
就内容覆盖的类别来看,淘宝店主推荐的3D内容主要以影视类的视频资源为主,游戏并不太多。而绝大多数3D影视作品都是由2D简单转化为3D,并不能360度地随着头部转动产生角度变化。
受制于手机屏幕的清晰度和大小,绝大多数淘宝VR眼镜视野中有一片漆黑,中央有处屏幕,戴上眼镜看几分钟便会感到眼睛不适。
为了防止消费者拿到资源后因为不满意产品而中途退货。淘宝卖家会在确认产品收货之后才告诉消费者获取资源的方式。更有甚者为获取资源设置了阶梯门槛,不同VIP等级可以收到不同的内容,并持续更新和收费。如此,以非法内容,借助消费者猎奇心理制造的VR生意产生闭环。
全都是套路
你当它是高科技,没想全都是套路。
过去的U盘、移动硬盘、移动电源,新的产品创新总会在淘宝上找到与之对应的模仿者。他们用劣充好、用概念换销量,满足了消费者对新产品的好奇,却同时也透支了消费者对真正创新产品的热情。
而对于VR,现实情况是,头盔、耳机、动作捕捉类输入设备、空间定位装置、360全景相机、双目、360度音频、体感设备、反馈装置等设备,每个设备在相应领域都没有实现商用或大规模商用,大都处于刚有概念或研发的初级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都非常多。
即使不需要重度沉浸的体验,仅使用VR头显,显示屏的材质、分辨率、延迟、PPI、刷新率等很多问题也要解决,这并非一款装了3D镜片的塑料盒子加上一部手机能够解决的事情。
而对于VR内容,由于尚未出现真正意义的VR平台以及硬件设备的不定性因素,导致内容制作公司动力不足,持续观望。大多内容公司只推出体验内容,使得VR内容发展的势头被削弱,内容匮乏。
这正是谷歌、索尼等大公司探索和竞争的边界,而创客、淘宝店主们思考的是“VR要怎么卖才成功”。
除了便宜,淘宝店主们是在以用户思维在推介他们的VR产品,明白对于非重度用户,普通消费者购买VR的动力并不是单纯为了那个塑料盒子,而是为了它所附加的内容。暴风魔镜便是这些淘宝卖家们主要模仿的对象。
作为暴风影音公司推出的新一代VR设备,199元一副的标准版暴风魔镜,上市一年多时间,销量突破100万台。
暴风魔镜的结构、功能与淘宝版VR类似,不过暴风魔镜背后有强大的内容支持,通过链接暴风平台的内容资源,并与手机自带的重力感应等功能相互配合,实现了360度的沉浸感。用内容驱动产品,暴风魔镜走了HTC、索尼等大佬不同的路。
不过,谷歌、索尼、HTC等高端VR科技公司,现在都各自圈起了开发者平台,鼓励他们开发更多的游戏、应用和影视内容,希望凭借高质量的内容抵消高额售价阻挡的普通消费人群。
毫无疑问,与当年的智能手机一样,新技术、新设备最终会遵循摩尔定律走向低价——大众消费得起是它们得到普及的基础。而在普及VR到底是什么这事上,科技公司可能需要一些更有效的手段,比如建立线下体验店,它将会是VR设备走向用户的中间形态。
等到VR真正普及的那一天来到之前,淘宝店主们仍然有着百花争艳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