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达 (中国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贻奎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学博士后)
保护动物与实验动物的矛盾有解吗
◎李连达 (中国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贻奎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学博士后)
李连达
动物保护工作在我国越来越受关注,已经由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到人工养殖动物以及其他动物。合理的动物保护是必要的,但是不合理、不正确的提法与做法,则会带来不良后果。
最近,美国农业部以违反《美国动物福利法案》,对圣克鲁斯生物技术公司罚款350万美元,要求该公司撤销作为一家动物研究机构的注册登记,还永久性地撤回其政府许可证,并将被禁止出售、购买、贸易或进口动物。该公司曾给山羊和兔子等动物注射刺激抗体生成的蛋白质,以便从它们体内提取抗体用于研究。
对于医学研究特别是抗体研究,我认为这是一个沉重打击,其深远影响及严重后果尚须进一步观察。笔者对此案的详细情况并未充分了解,不宜妄加评论。但这种处理是否合理?是否值得效仿、提倡?笔者认为应该持慎重的态度。
我们的原则是:保护人类的生存与健康是首位的,保护动物不应凌驾于保护人类之上。人道主义是首位的,“兽道主义”不应凌驾于人道主义之上。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健康,不得不损害一些动物的福利及利益,例如每日必须杀害大量食用动物(如猪、牛、羊、鸡、鸭、鹅、鱼、虾、蟹等);损害大量役用动物的福利(如牛、马、驴、大象、骆驼等);不得不损害甚至杀害大量实验动物(如鼠、兔、猫、犬、猴、猩猩等)。
有人反对用动物做实验,更反对用人作实验,这有一定道理,但未必正确。在现代医学中,任何新疗法、新药、新医疗器械的发明创造、推广应用,都必须经过“三部曲”:
第一步是用大量动物(几百只到几千只),初步证实其安全性、有效性,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进行第二步。
第二步就是用人作实验。每个新药研制要做I、II、III期临床试验,少则几百人参与,多则几千人,疫苗研制则需几万甚至几十万人做实验,进一步证实安全有效后,经主管部门批准,发给新药或新器械生产证书后,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就是合法的推广应用,广泛用于医疗预防。
这“三部曲”的原则是:牺牲部分动物的利益,保护受试人群的安全。再用部分受试人群的风险,保护所有用药者乃至全人类的安全。也就是用动物保护人类,用少数人保护多数人。这是医学发展的需要,是发展新疗法、新药物、新医疗器械的需要。
有人反对用动物做实验,如果照此办理,只能有两种选择。
第一,医学发展严重受阻,基本不会有更好的新疗法、新药、新医疗器械出现。预防医学水平将停滞不前,不再有提高、发展、创新。
第二,既要有新疗法、新药、新医疗器械产生,又不准用动物作实验,研制工作只好跳过第一步,直接进入第二步,用人体试验代替动物试验,把人当小白鼠用,这将给受试人群带来极大风险及危害。历史上,只有日本731部队及德国纳粹集中营这样干过,极其残忍、野蛮。保护动物与保护人类的关系,应有正确、合理的认识。一方面,要重视保护动物,保护其合法福利,包括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提供卫生的饲养条件,出台合理的规章制度,禁止虐待动物,以免增加其痛苦,禁止不合理地大批杀害动物;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保护人类的生存与健康,有计划、有节制、有监督管理、有规章制度地进行科学合理的动物试验以及人体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