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石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义务教育是提高国民综合素质的奠基工程。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到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意见》为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制定了时间表,绘就了路线图,签下了责任状,在我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体上而言,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依然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在获得教育资源、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上依然不平等;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城镇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乡村弱、城镇挤”已成为当前义务教育特有的现象。
义务教育能否均衡发展,关键在于县域内城乡教育能否统筹发展。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是深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全面完成教育脱贫任务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要求。
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要强化政府的责任。我国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为省级统筹,以县为主,要全面落实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责任和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改变义务教育二元结构发展中的“城市偏向”,从过去的非均衡发展教育策略转移到均衡发展策略上来;要着眼于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必须城乡统筹,一体解决。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站在县域教育一盘棋的高度上,科学制定城乡义务教育发展规划,顶层设计,优化教育布局;要立足于补齐“木桶”短板。要不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改善乡镇、农村学校硬件设施。研究制定教师到农村边远学校工作的奖励措施,激励优质的教师队伍、骨干力量充实村镇学校,夯实村镇教育力量。要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指导下,完善农村教学点“最后一公里”建设,不让一个农村孩子掉队。
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需要各地高度重视,真抓实干。要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切实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摘自《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