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大火“点燃”消防之殇

2016-08-22 08:26:13文字整理林洁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6年4期
关键词:点燃火灾事故哈尔滨市

文字整理|本刊记者 林洁

哈尔滨大火“点燃”消防之殇

文字整理|本刊记者 林洁

2015年1月2日13时许,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不夜城的哈尔滨市聚兴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仓库内的红日百货批发部库房发生发生火灾。“火烧连营”持续了近二十个小时,造成11层高的建筑坍塌,扑救过程中,共有5名消防战士牺牲,13名消防干部战士和1名保安不同程度受伤 。2015年底,哈尔滨市“1·2”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公布了此次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结果,认定属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火灾责任涉及的4户企业、56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

【事故经过】

火烧连营 发生坍塌2015年1月2日13时许,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头道街的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的三层仓库起火。发生火灾的仓库位于一栋总层高11层的居民楼,其中1—3层为仓库,4—11层为居民楼。

火灾最初只是近千平方米的过火范围,但是由于库房内存放的多是纸张和塑料等易燃物品,而且对货品的仓储情况和小区的结构当时没有足够的了解的信息,导致了火烧连营的状态。

据哈尔滨市政府发布消息称,当晚21时37分,因建筑上部毫无征兆发生垮塌,引发大量建筑构件砸落,导致相邻建筑结构严重破坏,当时正在楼下灭火救援的多名消防战士(包括1名保安),被全部掩埋在废墟中。

1月3日凌晨1时,火灾现场出现了明火复燃,此前坍塌的楼体的另一侧墙体发生了二次坍塌,救援工作被迫中止。11层建筑只剩10多米高的废墟。整夜喷的水,被低温冻在废墟上,一些地方还挂着一米多长的冰柱。市场里明火时隐时现,浓烟始终未停歇。

火灾造成5名消防战士牺牲,年龄最小的只有18岁,最大的22岁。另外14名伤者中,13名是消防战士,一名为保安人员。379户商户和538户居民受灾,部分建筑坍塌,直接经济损失5913.8451万元。

【紧急救援】

152辆消防车、691名指战员现场灭火

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黑龙江省先后出动消防车152辆、指战员691名奔赴火灾现场开展灭火工作。哈尔滨市公安、消防等市直部门和道外区委、区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先后赶到现场参加抢险救援等工作。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成功疏散群众752户、2731人,确保群众无一人伤亡。1月3日6时20分,现场火势得到有效控制。19时30分,明火被全部扑灭。

【失火原因】

私接电线、违章使用电暖器引发火灾

经调查,当天,红日百货批发部员工戴波涛在4号库房取货时,发现4号库房东南角分线盒处正在冒烟、打火,与分线盒连接的一段电源线绝缘层烧焦了,就让同事谢相元将电闸关掉。电闸关闭后,谢相元、戴波涛没有检查通往1号库房的电线及电线上用电设备运行情况。戴波涛在没有电工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对分线盒处烧焦的电源线路进行了更换。收拾工具时,发现1号库房一层和二层中间的彩条布着火了,立即喊人灭火,后续到场人员拨打了119电话报警。

火灾发生后,公安部和省公安消防总队专家现场指导了火灾调查工作。经查,认定本起火灾起火原因为私接电线,违章使用电暖器导致违章敷设的电气线路超负荷过热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由于火灾现场存放大量可燃、易燃物品,且货物呈堆垛式摆放,又缺乏有效的防火分隔,发生火灾后,局部形成立体火灾,火势迅速蔓延。火焰外焰直接作用于柱、梁、板等结构承重构件,大量的可燃物导致火灾强度高且持续时间长,过火时间远远超过一般承重构件的耐火时限时长,火场持续高温引起钢筋和混凝土强度降低是导致房屋倒塌的直接原因。

【事故责任】

4户企业被认定为火灾责任单位

根据调查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是造成这起火灾的间接原因。火灾责任涉及4户企业:

哈尔滨市聚兴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擅自将原设计的室内通道变更使用性质,改为仓库,对外出租,用于储存货物;未按规范要求对仓库设立防火分隔、建设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对公安机关通知采取改正措施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明知存在火灾隐患,仍带险经营;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灭火救援行动;单位内部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致使单位员工明知仓库内不允许使用电暖器,仍将电暖器借给他人在库房中使用,导致发生火灾。

红日百货批发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违反规定在仓库设置休息室;单位内部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致使单位员工在没有电工职业资格情况下违规私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电暖器;对公安机关通知采取改正措施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

哈尔滨南头日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未经审批在南头日杂百货与聚兴公司仓库之间的墙体上擅自扒门;消防设施未有效动作,未能阻止火灾由聚兴公司仓库向南头日杂百货内蔓延。

哈尔滨东泰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在消防车通道口搭建库房,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灭火救援行动。

【失职追究】

多部门人员存在工作失职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辖区公安机关、公安消防机构、当地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管辖区域范围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经查:

道外公安分局、东莱派出所、市公安消防支队、道外区公安消防大队、道外区委、道外区政府、道外区安监局、东莱街道办事处8部门、单位23名相关工作人员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职,负有责任。

市民用建筑设计院、市建委建管处、市国土局及原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市规划局及原市规划管理监察大队、市住房局商品房管理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原市房产局市场管理处)和道外房产交易一所9部门、单位20名工作人员存在不正确履职、工作失职问题。

火灾区域内登记财产损失的299户商户中,有77户属无照经营。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靖宇市场监督管理所2单位4名责任人存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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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消防救援鞭长莫及?

增加消防员施救难度的,除了高层建筑、新型建材等客观情况,一些本可避免的人为因素和日常隐患,成为隐藏“杀手”。

消防通道被挤占——全国各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80%以上是由于消防通道堵塞。堆放杂物、占开商铺、停放车辆……在哈尔滨大火中,有消防车想从消防通道进入院内,却根本找不到入口,只能眼睁睁看着火势蔓延。

私搭乱建、线路老化——“楼脆脆”坍塌风险高。哈尔滨大火的火场所在地为老旧小区,商铺、仓库集中,易燃物品堆积多。多起火灾事故调查显示,老式砖木结构、私搭乱建行为、线路老化、不达标的消防标准,大量使用易燃材料,导致这些老式建筑一旦着火,很容易成为“楼酥酥”,坍塌风险度高。

生产、仓储、居住混搭——我国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哈尔滨大火中,起火建筑还是生产、仓储、居住三合一的低质建筑,却多年未见执法部门检查消防安全,也未接到整改要求或处罚。

消防设施缺位,应急系统成摆设——在2014年12月31日发生的佛山爆炸中,爆炸工厂设施简陋,缺少基本的消防措施,仅在工厂外有一个消防栓。在一些火灾事故中,起火建筑方圆几公里内都没有市政消火栓,建筑物内部的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应急处理。

(资料来源:新京报、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洁 203417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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