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情感类节日低俗化浅析

2016-08-17 22:17杨和谐
北极光 2016年6期
关键词:自律电视节目媒介

杨和谐

随着各种高新科学技术的应用和普及,人们的娱乐手段也日趋多样化,特别是随着电视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新奇有特色多样化的电视节目。电视情感类节目就是随着这种发展的潮流应运而生的。

但是随着对于收视率与经济效益的盲目追求以及对观众猎奇心理的盲目迎合,此类节目开始出现许多明显的低俗化的表现和趋势,这种现象非但不利于受众的身心,也不利于整个媒体的健康发展和媒体良好形象的保持。

一、情感类节目低俗化表现成因

1.制度方面的原因

(1)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我国在管理新闻以及传媒机构方面的法律相对滞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对媒体进行管理,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反低俗化而制定的法律。中国对低俗化的法律管制主要集中在一些非专门针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法律法规中,这些规定与条例无法及时的适应不断变化的电视行业的新情况,规定的情况不够细致具体,管理力度相对较弱。

(2)经济与技术的发展对传统价值观念的冲击。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闻媒介也进入全速发展时代,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面对受众的不断发展的消费需求,各大媒介必须不断推陈出新,博取受众的眼球,不然就会落入被受众“即选即抛”的尴尬境地。

2.媒体环境方面的原因

(1)迎合了受众猎奇与窥私心理。人们都会对别人的隐私抱有强烈的好奇心,特别是对那些反常的、违背常规的、令人诧异的事件总是抱有强烈的窥探欲望。

情感类节目就是为了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经常拿一些诸如家庭背叛、母子反目等桥段拿来搏人眼球,在节目中还会经常穿插着一些故事片段,用情景再现或纪实手法展现重要矛盾发生的场面,画面中常常会出现一些哭闹、打骂的场面以及当事人的哭诉,这些家长里短的琐事内容经常相互重复,新闻价值并不高,但是他们能刺激人们的窥私欲,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

(2)视像时代媒介理念的新变化。媒介低俗化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背景,即视像时代之后媒介逻辑出现了新的发展,这是经济全球化之后在大众传媒领域所表现出来的中心问题。在商业化操作模式下,大众传播的主要目标常常把信息作为借口,把文化、信仰或价值观的某种表达作为装饰,其目的缩减为紧紧抓住和吸引受众的注意力。这样,传播媒介就达到了直接的经济目的,受众的关注本身就是一种消费,而对受众的影响力指数又可以成为与广告客户讨价还价的筹码。在这个意义上,大众传播和受众一样,从参与降到旁观。

3.同质化节目横行

中国的知名节目大多都是脱胎自外国或者其他地区的成功节目,本来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理念与技术用于提高自身做节目的水平是一件好事,但现在中国的情况是节目缺乏创新机制,克隆蔚然成风,造成了观众整体的视觉疲劳,而有关媒体看到这种情况,不是首先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拓展自己的思维,提高创新能力,而是采用很多低俗的手段和方法试图抓住观众眼球,久而久之造成了整个电视行业的整体低俗化。

二、我国媒体体制方面的原因

1.电视媒体的盈利方式决定其必须不计一切争取收视率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去很多完全依靠国家拨款而不考虑盈亏的事业单位逐渐变成需要自负盈亏的公司化的单位。电视台便是其中之一,现在的电视台虽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但是其完全依靠国家拨款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如今的电视台大都依靠广告收入,因此,如何吸引企业在自己的电视台投放广告成为其生存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企业投放广告目的在于达到广泛宣传和推广商品的目的,因此,各企业自然会选择将广告投放在收视率高的电视台,视率越高的电视台的利润也就越高。

2.意识形态管制下的节目制作方向受限制

我国虽然在改革开放之后对于媒体的管制逐渐有所放松,但有形无形的枷锁还是限制着媒体对于事件的自由表达与监督的权利,对于中国的媒体来说禁区还是很多。在这种情况之下媒体为了尽量不触碰政治之类的敏感话题只能将主要精力用在与政治无关的比如电视情感类节目上,使大量的这种节目充斥荧屏,当然会造成整体的低俗化趋势。

三、应对低俗化趋势的措施

1.完善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

(1)完善有关制度。大众传播是一个具有强大影响力的社会信息系统,也是一种制度化的传播,大众传播必须在特定的社会制度条件下进行。治理电视媒介低俗化,单靠电视媒介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制度的建设更能起到制约的作用。制度管理才是加强管理的核心,粗放式管理带来的是制度的滞后,也是出现低俗的原因之一。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对低俗化节目进行限制和惩罚是反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最有力措施。同比美国,美国既有专门针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立法,也有非专门针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立法。这些法律法规从传播途径、电视节目不同形式等方面对低俗化加以限制。完善的法律对于反低俗化所起的作用是极其巨大的。我国应当尽快制定出评估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标准,加强专门性立法,明确低俗化的标准,严格进行法律限制。

2.改善媒体环境

(1)加强行业自律。广播电视业的自律组织和行业规范是制约电视业的重要力量,依靠道德和社会舆论力量监督电视从业者对职业行为实行自我控制,这是国际共识。“中国记协中国广播电视行业协会”是我国主要的新闻自律机构,负责制定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对从业人员加以约束。一些地方性新闻团体、省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和事业单位也制定了各自的团体自律公约,如《四川省新闻工作者自律公约》、《中央电视台编辑、记者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等。

(2)加强社会监督。公民、社会团体也是限制电视节目低俗化的重要力量,他们对政府和媒体形成压力,推动政府出台措施和制定政策。

我国政府如果能够加强观众与有关监管部门之间沟通的渠道,使得社会的意见与建议能够及时的反馈到有关监管部门,相信局面会有所改善。

(3)加强受众的媒介素养。电视节目低俗化趋势产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受众缺乏对节目创新的理解,在客观上造成了节目克隆成风。受众在某种程度上与电视机构形成了一种“共谋”:市民或电视受众市场的积极反应也促成了同质化内容和表现的形成。电视媒介受众素养教育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应当从学校教育人手,逐渐发展成为为一种全社会性的素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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