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风险识别及其模糊综合评价
曹婉吟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本文在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行风险识别的基础上,构建了包括经济风险、道德风险、制度风险、经营风险等在内的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风险进行了定量分析。分析结果显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具有中等程度的风险,并据此对第三方治理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风险;模糊综合评价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企业付费给专业的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由环境服务公司为其治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一种“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环境治理模式,这种模式具有以下优势:1.有利于降低治污成本,提高治污效率和生产效率;2.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大大减少而且集中可控,执法成本也相应降低;3.随着第三方治理业务的展开,环境服务市场机制的形成与完善将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第三方治理还面临着诸多挑战,责任转移障碍、税收障碍、融资障碍、技术障碍等都亟待清除。面对不完善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竞争市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面临各种风险。切实加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风险管理,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评价、控制来降低风险,对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风险识别是整个风险管理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可以按照风险产生的原因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风险分类识别。
(一)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因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环境服务公司在从事污染治理活动时,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是第三方治理企业最主要的风险。
首先,污染治理服务合同的有效履行与排污企业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上游企业的产量或市场受挫,环境服务公司也要承受连带风险。污染治理与减排服务的支付体系还不完善,无论是排污企业将相关优惠政策形成的收益权特许给第三方治理机构,还是第三方治污企业以服务合同所产生的收费权质押给银行获得融资,环境服务公司都将承受由于排污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资金链断裂。其次,对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不明朗,在第三方环保公司盈利模式本就不明确的态势下,对环保公司征税无疑加大了其风险。再次,环境污染治理服务的价格体系尚未形成,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在治污项目的市场招投标过程中,一些企业以低价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使得社会治污效率降低。
(二)道德风险
治污责任转交给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后,排污企业可能不再考虑污染物排放状况,并且为了加大产量而偷排偷放,若环保公司对排污企业的这种违约行为不知情,最终也无法完成特定污染治理目标而遭受损失。对于监管方而言,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治污企业互相勾结、相互包庇,共同对监管方提供虚假的治理结果,排污企业寻找到一个有说服力的保护伞,从而对社会环境造成危害。
(三)制度风险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相关机制不健全的情况容易产生制度风险。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排污企业仍然是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使得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责任实际上很难以服务合同的形式直接转移给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治污企业仅需承担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治理责任,对排污企业的超标排放行为,第一责任人仍然是排污企业。这不仅大大降低了排污企业与第三方环保公司合作的积极性,而且还给环保公司投机取巧的机会,影响治理效率。另外,过时的环境标准不能满足新时期环境治理高效率目标的要求,无法刺激对第三方治理公司的需求,并且没有制定针对第三方治理事后检测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惩罚措施,这些漏洞无疑会增加第三方治理运行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高效率的污染治理需要先进的技术设备支持,因此环境服务公司最重要的经营风险是技术风险。我国在环保技术研发领域向企业一线的倾斜力度太小,对企业研发创新治理技术的支持不够,仅靠企业自身力量很难达到突破。大企业往往通过并购来获得小公司的核心技术,缺乏自主创新动力;有相当一部分的污染治理都要靠引进外资环境服务企业来解决,国外一些掌握先进技术的环保企业在国内的污染治理服务市场占据了一部分市场份额,专业化的环境服务公司必须注重技术的引进创新,否则将面临淘汰危机。
(一)建立风险因素集和评语集
根据上述风险识别,可将一级风险因素集设成U={U1,U2,U3,U4}={经济风险,道德风险,制度风险,经营风险};二级风险因素集分别为U1={u11,u12,u13,u14,u15,u16}={上游企业经营状况,支付体系,融资便利,税负风险,市场准入机制,市场竞争环境},U2={u21,u22,u23,u24}={信息公开情况,排污企业信用,环保公司信用,监管力度},U3={u31,u32,u33,u34}={政策风险,各方问责机制,环境标准体系与绩效考核机制,惩罚机制},U4={u41,u42,u43,u44}={自然灾害,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失误,技术风险}。
同时,将各个指标的风险程度划分为5个等级,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风险的评语集V={v1,v2,v3,v4,v5}={高风险,较高风险,中等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
(二)风险因素的权重确定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并进行了一致性检验。层次分析法操作过程如下:
1.分别构造主因素集和子因素集的判断矩阵;
2.对判断矩阵每一行的元素求积Mi;
3.对Mi求n次方根,然后对向量Wi=(W1,W2,…,Wn)T作归一化处理即得每项指标的权重;
表1 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值
表2 各级因素集对应的权重以及一致性检验结果
(三)构建模糊评价隶属矩阵Ri。根据专家对各子因素的评价得到以下隶属矩阵
(四)模糊综合评价。由以上分析,可以求得2级评价矩阵B以及综合评价结果C。
综合上述结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风险为中等偏高,有33.08%的专家认为第三方治理的风险为中等,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确定该第三方治理的风险等级为“中等”。这一结果也对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选择恰当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有一定的意义,可以帮助环保公司尽量降低相应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
根据以上风险评估的分析,本文对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提出以下对策,以望降低其风险:
1.资金方面,建议设立国家环保基金,优先贷款给实施第三方治理的排污企业或环保企业,且还款期限长于银行期限,利率低于银行贷款利率。鼓励银行实行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贷款等服务创新。支持开展环境服务公司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相关环境保险产品,鼓励和督促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
2.财政政策方面,考虑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第三方治理项目应征的增值税实施即征即退政策,或对第三方治理所得收入单独核算,实行减税优惠。
3.市场方面,为避免出现低价恶性竞争导致的环境损害,政府应针对不同类型的行业,依据现有经济技术条件,按照行业污染治理平均成本和运营合理利润水平,制定污染治理的门槛和价格标准。
4.道德风险方面,实行责任共担政策。排污企业应确保合同约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数量,严禁私自排放污染物。环境服务公司应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环保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第三方治理项目的治理信息,包括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建立环境服务公司诚信档案,对未能达标排放的环保公司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或恶意偷排的环保公司,将其列入负面清单。
5.法律方面,加快立法进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境服务公司三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排污企业和环境服务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6.治理技术方面,加大环保科研投入,鼓励环境服务公司作为研发主体参与环保科研,提高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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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婉吟(1992-),女,汉族,湖北黄石人,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