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编辑部
各地交警开展整治毒驾行动
文本刊编辑部
近年来,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各地交管部门始终保持对毒驾查处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管高压态势。
山东省青岛市公安机关为有效防范吸毒人员肇事肇祸,补齐“毒驾”整治短板,禁毒、交警、法制、治安及派出所等警种、部门通力合作,探索创新了“毒驾”行为查处“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
“毒驾”行为查处“非现场执法”是指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并予以查处,即非现场发现“毒驾”行为并查处。其具体做法为:一是明确执法对象。对查获的吸毒违法嫌疑人,认定其吸毒违法事实成立的,要比对交警部门数据库查看其是否有驾驶证,有驾驶证的一律审查是否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二是明确工作联系人。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确定1名民警负责“毒驾”人员驾驶机动车卡口、监控影像资料的排查、调取,在各分、市局交警大队确定1名民警为“毒驾”人员驾驶证注销工作联系人。三是明确证据规格。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法制支队共同制订了非现场查获“毒驾”行为证据规格,供各办案单位参照执行。四是明确工作流程。明确了“询问是否驾车、嫌疑数据推送、平台数据排查、驾驶证注销告知”4项规定动作。五是明确注销程序。建立了驾驶证注销工作机制,明确了非现场查获“毒驾”人员驾驶证注销告知程序、注销单位及注销材料报送程序。
据了解,今年1月22日至4月14日,青岛市公安机关共查获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156名,其中“非现场执法”查获136名、路面现场查获20名,依法注销105名“毒驾”人员和286名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沁阳市公安交警大队在严厉查处酒驾、醉酒的同时,始终保持对毒驾查处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管高压态势,通过建立特勤、实施资源共享等手段,在道路执勤执法和处理事故工作中,不断加大对毒驾人员的查处力度。2016 年5月30日该大队五中队民警成功查获2起毒驾案件并抓获4名吸毒人员,有力震慑了毒驾交通违法行为。
近期,按照广东省开展“飓风2016”专项行动及为期半年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云安交警大队结合实际,调整勤务模式,持续对酒驾、毒驾、机动车涉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压严管,并于近日查获网上在逃人员、毒驾人员各1名。
为有效打击“毒驾”行为,坚决杜绝因毒驾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多措并举,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毒驾”大排查工作。
在此次“毒驾”排查过程中,大队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比对,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一律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同时,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各乡镇派出所、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吸毒驾驶人动态情况,对核实是吸毒人员的,按照规定一律收缴其驾驶证。
经过全面排查,72名有吸毒记录、吸毒隐患的驾驶人驾驶证已强制注销,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开展动态排查工作,逐一收缴其驾驶证。
为深入推进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东营市公安局紧密部署,加强调度,积极推进“毒驾”查处工作,推出“逢疑必检、逢事故处理必检、逢检查行动必检、办案询问必检”的查毒“四必检”措施,自5月初以来一个月时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接连告捷,先后查处四起“毒驾”案件,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有力震慑了“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管理,有效打击“毒驾”人员,坚决杜绝客运驾驶员的“毒驾”违法行为,连日来,大关警方对全县从事客运驾驶的驾驶员进行了严格的“毒驾”尿检检查,检测结果均呈阴性,这标志着该县客运行业无一例“毒驾”。
在尿检过程中,为保证检查准确,防止检查对象弄虚作假,逃避检测,公安人员坚持见面排查、见面登记工作原则,对照驾驶员名单表,从核对驾驶员有效证件开始,全程跟随、逐人检测,进行至少两种以上毒品测试,反复核查结果,确保被检查对象尿样来源可靠、尿检结果准确无误,并为被检测驾驶员建立档案材料信息。若发现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将立即移交禁毒部门处理,并立即停止其营运,注销驾驶资格。在此过程中,民警向驾驶员宣传毒品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毒品及“毒驾”的危害性,动员广大驾驶员要洁身自爱,自觉抵制毒品侵蚀,同时要求客运企业要严把客运驾驶员准入关,决不允许吸毒人员进入客运队伍。通过检测,进一步增强了大关县客运驾驶员群体的识毒、防毒、拒毒、反毒能力。
为严厉打击“毒驾”违法犯罪,预防和减少因“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江西武宁公安交警部门强化与当地派出所、巡警、禁毒等警种的协作配合,定期在全县开展“毒驾”专项集中整治,做好毒驾违法犯罪的动态监管,共同打击“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对“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行动过程中,交管、派出所、巡警、禁毒等部门分管领导率先垂范,带队上路,深入一线与民警并肩作战,加强指导,积极推动“毒驾”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有效开展。
对查实的“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一律扣车、一律记满十二分、一律吊销驾驶证、一律拘留即“四个一律”措施实施上限处罚。
同时,交管部门还积极协调禁毒、治安部门,实行吸毒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县吸毒人员信息库,充分利用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平台,对有吸毒行为记录的驾驶人进行排查比对,依法强制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强化毒驾违法犯罪行为静态监管。对查实属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除依法处罚外,还将立即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所属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严厉整治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屯昌县深化“五个突出”开展酒毒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突出县城重点区域整治。以县城区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为重点,以傍晚19时至20时和深夜23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重点时段,集中优势警力设制执勤点严查酒毒驾。共查获9起饮酒和4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第二,突出农村重点地区整治。将整治酒驾的重点区域向农村地区延伸,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道路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严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先后在海屯高速出入口的屯昌大道、屯琼高速出入口的羊榕线、省道303线设点严查酒毒驾违法行为,共查获 5起饮酒和2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第三,突出交通事故车辆驾乘人员的检查。
加大现行各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酒精含量查验力度,做到每起每人必验,从中发现涉酒驾驶人员,查获1起饮酒和1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第四,是突出多警联动和督导检查工作。抽调县巡控大队、各辖区派出所民警参与交警执法,同时组织纪委督察民警深入执法一线加强督查,有效确保了民警依法文明执勤、排除外界干扰等因素,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整治酒驾的震慑力。
第五,是突出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摆放展版、电视台播放视频、微信微博提醒、邀请媒体记者随警参战、法制教育课等多种措施强化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毒驾的浓厚舆论氛围。
此次整治共出动警力200多人次,警车40多辆次,开展集中行动10次,设立临时检查点8处,检查各类机动车辆480余辆,共查处酒驾22起,其中饮酒驾驶15起,醉酒驾驶7起。
6月3日23时至6月4日凌晨2时,云南保山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联合隆阳分局特警大队开展“零点行动”,严查严处涉牌涉证、酒驾、毒驾、非法飙车、摩托车炸街扰民等违法行为,全面构筑交通安全防护网。
行动开展前,交警、特警组织召开会议,专题部署“6.3”联合夜查统一行动。由特警大队组成的2组机动查缉小组加强各个路段的巡逻管控。15个固定查缉点、2个机动查缉点在整个中心城市形成了一张“天罗地网”,让各类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整治中,对存在酒驾、毒驾嫌疑的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形成“严防、严控、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对各类违法行为形成了极大的震慑力。
此次行动,直属大队邀请保山市广播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记者深入各个查缉点全程对查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摄录交警、特警执法过程,收集各类典型违法行为案例,并对参战队员进行采访,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了和谐的舆论氛围,对广大群众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此次“零点行动”,共出动警力200人次,警车30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95起,其中醉酒驾驶8起,饮酒驾驶26起,无证驾驶18起,无证待查57起,毒驾3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26起,其他轻微违法行为157起,暂扣车辆75辆。通过整治,进一步净化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月16日上午,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召开了“毒驾”整治专项行动暨业务培训动员会。
培训会上,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长廖伟华通报了全区近期查处的一些“毒驾”案例,阐述了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对道路交通、社会的危害,并明确了本次培训的目的,强调了培训纪律。随后,禁毒大队教导员刘九洲主要就如何对涉嫌吸毒人员开展尿液检测、如何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比对吸毒人员的管控状态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演示,并对如何甄别吸毒人员当前管控状态、不符合申请驾驶证的情形以及哪几类管控状态的吸毒驾驶人属于应注销驾驶证的情形进行了讲解,同时明确了“毒驾”治理工作的长效协作机制。
通过培训,使一线民警清楚掌握了对涉嫌吸毒的检测方法和吸毒人员管控信息的查询比对等工作,切实提高了大队民警业务技能、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效率和质量,推进了“平安博白”行动的开展。
为严厉打击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因酒驾毒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6月9日至6月11日,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酒驾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期间,每晚22时至24时,大队领导带领各中队执勤民警及辅警在市区主要路段路口以及国道、农村执勤检查点加强对过往车辆、人员的检查和盘查,注意发现可疑车辆、可疑人员及可疑物品,严查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向驾乘人员进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带——生命带”等交通安全温馨提示,拒绝酒后驾驶、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参与采访报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以及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维护良好的治安、交通环境。
行动中,查纠交通违法行为444起,批评教育235起,其中涉牌涉证12起,超员9起,车辆逾期未检验18起,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59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46起,形成严查、严管、严处的整治氛围,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