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2016年6月30日)
近年来,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省委决定,对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矿山冶金设备分公司党委等基层党组织、岳喜芳等共产党员、赵红菊等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分别授予“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是全省各条战线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集中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省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再立新功。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强化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在改革发展稳定的主战场当先锋、创佳绩。
当前,辽宁振兴发展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抓好“四个着力”要求的贯彻落实,团结和带领全省人民,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力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